部分重点科室安装防盗装置项目的采购公告
部分重点科室安装防盗装置项目的采购公告
部分重点科室安装防盗装置项目的采购公告
江阴市第三人民医院拟就部分重点科室安装防盗装置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备资质的单位前来参与。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阴市第三人民医院部分重点科室安装防盗装置项目。
二、项目概况:部分重点科室需安装防盗装置,包括药库、中心药房安装防盗门,1号楼收费处安装防爆玻璃,3号楼收费处、药房安装防盗卷帘,2号楼住院收费处安装防爆玻璃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项目内容:
1、1号楼收费处安装防爆钢化玻璃;
2、2号楼收费处安装防爆钢化玻璃,中心药房毒麻药品库安装防盗门;
3、3号楼药房等安装卷叶防盗门;
4、5号楼药库安装防盗门;
5、2号楼顶楼设备层安装防火门。
四、项目控制价:该项目控制价为7万元,报价包含税金、材料、垃圾外运、人工、机械及其他规费等所有费用。
五、报名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具有建筑装饰装潢相关资质。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经营活动重大违法记录(报名时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响应文件信息:
响应文件一律用A4纸打印,分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须装订成册并加以密封,加盖公章。内容需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施工方案、工作量清单、总价等内容,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其他要求和说明:
1、报名单位自行承担实地实物考察,具体可与医院总务基建科联系。如发现工程量清单有欠缺、遗漏之处,投标单位有义务提出。
2、中选(成交)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文明规范作业,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安全防护措施要求,中选(成交)方在作业和运送过程中对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负有全部责任,如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中标单位负全责,与院方无关。
3、中选(成交)方在作业中应按规范操作、文明操作,在作业过程中不影响院方正常工作秩序,及时清理现场垃圾。
4、施工发生人为损坏院方物件,由中选(成交)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并对造成的不良后果负全部责任(包括交通安全)。
5、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九不准”,廉洁施工。
八、报名与评审:
1、报名
报名时间与方式:2023年08月28日—09月03日期间工作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资料:营业证照、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参与评审的无须提供)、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资格要求所涉及的相关资料(报名人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最近连续半年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盖章)。
报名地点:江阴市第三人民医院5号楼3楼采购办,领取清单。联系电话:051*****3006-8535。
2、评审
评审时间:2023年09月04日上午9:00
评审地点:6号楼206室
现场评审时请自带水笔(建议黑色或蓝色)。
如报名满足评审条件,则按上述时间开始评审。请按时到达评审地点等候参加评审,如未能按时参加,则可能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采购活动(解释权归属医院方)。
评审方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项目工期:按照院方要求的时间开工,工期20天,如遇特殊情况,与医院总务基建科协商后确定。
十、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付合同总价的30%,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40%,剩余款项经审计部门审计的审定价一年后付清。审计费用:核减金额在送审金额的10%内由院方承担审计费用,核减金额超10%,中选(成交)方不仅承担审计费用,还应承担审定金额1%的罚款。
江阴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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