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中医妇科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平台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中医妇科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平台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我院近期拟对中医妇科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平台项目项目启动采购程序,为充分创造条件让供应商参与我院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19〕10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精神,现将有关该项目的主要用途、功能及使用目的、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主要配置、售后服务等)进行公示。详见采购需求书。

本次公示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公示期:2023年08月25日-2023年09月01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送(寄)达我处,逾期不予接受。

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信息处 汤老师:0511-********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国采办 张老师:0511-********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图书馆五楼信息处

江苏省镇江市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行政三号楼五楼国采办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国资管理与采购招标办公室

2023年08月25日

采购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1、项目名称

中医妇科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平台

2、采购背景

根据镇江市中医妇科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相关建设要求,为了进一步收集及管理不孕症、月经病及带下病等中医专科疾病的临床医学相关数据,建立区域化同治中心,拟建设中医妇科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平台。通过平台的建设,进一步提升中医妇科病临床诊疗技术,提高不孕症治愈率、月经病及带下病好转率,提升医院的学科建设水平。

3、项目目标

1) 构建以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为核心的中医妇科区域健康管理服务平台

本项目拟构建以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为核心,联合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打造一整套中医妇科区域健康管理服务平台。平台能够为患者提供疾病筛查、评估入组、管理方案分配等各项功能,通过组建多师共管的专家团队,通过患者本人与家属、下级医院等医疗服务机构的跨层合作,实现对周边患者的服务覆盖。

2) 实现对患者“立体化”“全周期”的分层共管

本项目拟实现利用自动化工具,实现患者全周期、立体化的管理。从时间维度上,本项目拟整合患者历次就诊的院内就诊信息、辅以院外健康数据,构建全周期一体化的患者健康画像;从管理方式上,平台将综合运用健康宣教、问卷随访、用药打卡、自测数据回传、复诊提醒、指标监控等一系列手段,支持医患两端的各种互动模式。结合与医联体单位之间的远程会诊、双向转诊功能,最终实现对患者的立体化、全周期分层共管。

3) 构建中医妇科疾病大数据平台

本项目按照“先平台,后应用”的思路进行建设,优先建设平台通用能力的同时,平台上将会逐渐沉淀中医妇科疾病相关的各项数据,拼成完整的患者画像,其中也包括医院电子病历系统无法承载的患者院外健康数据(用药打卡记录、院外健康指标、问卷量表评分等),便于医生团队有效利用这些数据资产,挖掘背后的数据价值,为学术科研提供数据支撑。



二、采购用途

1、采购用途

□科研 □教学 R医疗 £管理 □后勤 £其他

2、用途说明

根据镇江市中医妇科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相关建设要求,为了进一步收集及管理不孕症、月经病及带下病等中医专科疾病的临床医学相关数据,建立区域化同治中心,拟建设中医妇科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平台。通过平台的建设,进一步提升中医妇科病临床诊疗技术,提高不孕症治愈率、月经病及带下病好转率,提升医院的学科建设水平。

三、采购需求一览表(货物类):

序号

货物名称

是否为

进口设备

单位

数量

是否属

核心产品

1

中医妇科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平台

平台基础服务

1

2

患者端

1

3

医护端

1

4

管理后台

1

四、技术指标

1、功能模块

n 平台基础服务(1套)

功能及

技术指标

参数要求

★多合一平台

支持嵌入第三方平台,对接我院现有互联网医院业务及服务。

统一鉴权

多业务系统统一鉴权,即支持对接医院现有互联网门户后,支持医院门户平台单账户鉴权即可以访问中医妇科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平台业务系统。

★安全保障

移动平台支持加密通讯,水印,访问日志,加密存储,移动设备管理能力等。

★即时通讯

支持包括图文聊天,在线互联网音视频等通讯能力。

通讯录

满足院内科室组织结构的通讯录,专慢病团队的通讯录,跨院合作通讯录等多种形式。

移动推送

接收相关业务应用的各种推送信息,包括订单信息,会议通知,危急值,各种报告,待处理事件等。

个人中心

个人信息查询,个人密码/手势等管理设置,个人设备管理等。


n 患者端(1套)

功能及

技术指标

参数要求

登录注册

患者可以通过微信一键授权、手机号+短信验证码、手机号+密码等多种方式登陆平台。

自助测评

患者可根据中医妇科病种分类查找筛查表单并在线填写筛查表单,自助测评自己的健康状况。

医院指南

患者可查看医院整体介绍、各科室介绍,搜索指定科室查看介绍。

健康知识

患者可查看后台及医生当前和历史发布的健康资讯、宣教文章等。

★方案切换

支持给患者分配不孕症、月经病、带下病等多个中医妇科病种管理方案时,可切换查看方案。

摘要指标

支持患者查看性激素、血糖、胰岛素水平等重要指标摘要信息,包括既往检查、检验报告等信息。

病史采集

支持患者录入自己的既往病史

★随访问卷

支持患者根据日历事件填写月经情况评估问卷、症状问卷量表、抑郁症测评量表等问卷量表的填写并回收统计分析。

★指标回传

支持患者根据日历事件录入肝肾功能、激素六项、AMH、甲状腺功能、妇科超声、精子抗原、抗精子抗体、抗子宫内膜抗体等检验检查的重要指标,上传报告图片。

★用药打卡

支持患者根据日期查看每天的用药计划,在移动端填写实际服用的黄体酮、甲羟孕酮、地屈孕酮等药品剂量。

★异常告警

当患者的录入月经出血量、月经周期、性激素检查等健康数据指标超过设定的阈值时,自动推送异常告警给到患者。

★复诊提醒

支持按照给患者分配的治疗方案给患者推送复诊提醒。

★任务打卡

支持患者查看任务详情;

支持患者对已完成的任务进行打卡完成,可上传图片、完成详情等信息;

已完成、未完成、待完成任务根据颜色区分不同任务状态。

支持患者对未执行的任务原因填写说明。

消息通知

通过消息通知引导患者完成各项业务操作,包括任务打卡、医生咨询回复、签约通知等。

个人信息

支持查看当前患者头像、姓名等个人信息。

切换就诊人

支持在患者端快速切换当前就诊人;

根据当前就诊人关联消息、任务打卡等多个模块业务。

就诊人管理

支持患者通过录入姓名、身份证号、亲属关系、出生日期、性别等信息添加就诊人;

支持删除已添加的就诊人信息。

签约记录

支持查看患者所有签约记录,包含历史签约记录。

账号管理

支持查看注册手机号等信息;

支持修改账号密码操作;

支持退出当前账号操作。

实名认证

对就诊人进行实名认证(通过身份证号及姓名进行实名认证)。

客服联系

支持在线留言联系客服。


n 医护端(1套)

功能及

技术指标

参数要求

消息提醒

支持患者“咨询消息、日程通知、签约通知”等消息提醒医生;

支持医生点击消息查看详情,并跳转关联相关业务操作。

患者分组

支持按中医妇科病种分组查找患者;

支持将患者按中医妇科病种进行分组管理。

患者标签

支持根据中医妇科病种标签查找患者;

支持对患者进行中医妇科病种标签标注。

患者申请

支持查看申请签约患者;

支持对申请签约患者同意、拒绝等审核操作。

收藏患者

支持医生对重点患者进行收藏操作;

支持医生查看已收藏的患者。

★患者详情

支持查阅当前患者基础信息,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既往病史、检验检查等信息;

支持给患者分配治疗方案;

支持查阅当前患者历史方案详情;

支持查阅当前患者方案执行情况,打卡详情;

支持临时调整患者方案;

支持解约患者;

支持给患者发送消息。

工作台

支持医生编辑、查看已发布、未发布方案,对随访方案增删改查等操作;

支持编辑、查看宣教库内容,根据宣教名称快速搜索宣教,将宣教推送给患者查看;

支持编辑、查看月经情况评估、症状问卷量表等问卷库问卷内容,根据问卷名称快速搜索问卷,将问卷推送给患者填写;

支持医生查看患者打卡汇总情况,根据日期、分组查看打卡情况。

个人中心

支持医生查看“个人头像、工号、职称、部门”等个人信息,修改个人头像信息;

支持医生账号及设备安全设置,包含:“手势修改、设备管理、密码修改”等;

支持医生隐私设置,如手机号是否显示等;

支持医生消息免打扰设置;

支持缓存清理设置;

支持医生退出登录操作;

支持医生查看、出示个人二维码。

向上转诊

转诊单的填写,支持患者病历基础信息/病情病史/转诊原因/转出地/转入地等内容的填写;

上转申请提交后,以短信、APP消息等方式提醒相关人员处理审批;

支持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查看患者资料,对上转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选择确认转入的科室;

支持科室负责人查看患者资料,对上转申请进行审批;

转诊申请审批后,以短信、APP消息等方式提醒申请人查看审批结果,患者可携带证件至上级机构办理住院手续。

向下转诊

转诊单的填写,支持患者病历基础信息/病情病史/转诊原因/转出地/转入地等内容的填写;

下转申请提交后,以短信、APP消息等方式提醒相关人员处理审批;

支持相关职能科室查看患者资料,对下转申请进行审批;

支持下级机构查看患者资料,对下转申请进行审批;

转诊申请审批后,以短信、APP消息等方式提醒申请人查看审批结果。

★外院患者信息

患者创建/录入;

患者信息填写;院外患者病历录入(支持拍照上传);院外检查报告录入(支持拍照上传);院外检验报告录入(支持拍照上传);院外患者影像录入(支持拍照上传);

IM讨论

支持图文、语音、视频等形式线上会诊,聊天记录管理

远程会诊

支持填写参与会诊的患者基本信息,选择参会科室及专家,提交会诊申请,并发起通知。基层医师及上级专家加入会议,开展视频会诊。会议结束后,上级专家可书写会诊意见。同时在Web端也可开展会诊操作。


n 管理后台(1套)

功能及

技术指标

参数要求

系统登录

快速登录记住密码;

支持手机号+验证码登录。

首次登录系统需重新设置密码。

★筛查中心

支持通过多维度查找医联体内患者,查看患者筛查信息、详情信息;

对平台已筛查患者进行管理,可对患者进行档案完善、标签、分组、随访等操作;

可通过时间、性别、年龄进行筛查患者;

可根据问卷的答案、得分等多维度条件进行筛查分析患者;

支持条件组合筛查评估查找患者。

可对筛查人员的分组进行增删改查操作。

可对筛查人员的标签进行增删改查操作。

★患者人员库

对已经签约的患者人员进行管理操作,可邀请未签约患者签约;

已经签约的患者可对其“方案分配、方案查看、打卡记录查看、方案管理”等操作;

支持对患者方案临时调整、终止、结束、完成、停止用药等操作;

医生可根据配置好的表单记录患者随访信息;

可对患者进行标签、分组等管理;

可通过多维度查找患者,查看患者信息。

★评估分析

可通过时间、性别、年龄进行查找患者;

可根据问卷的答案、得分等多维度条件进行查找分析患者;

支持条件组合筛查评估查找患者。

患者管理

对患者的分组进行增删改查操作。

对患者的标签进行增删改查操作。

对申请签约的患者进行审核操作;

支持对患者是否开启会话权限控制。

随访中心

可查看草稿、已开始、已结束不同状态下的随访任务列表;

点击可查看随访任务详情信息。

支持创建随访任务发布给患者,可批量发给多个患者;

支持根据模板批量导入随访患者信息,进行创建随访任务;

支持渠道管理,不同渠道生成不同随访任务二维码;

支持短信推送、小程序推送等多种方式随访;

支持随访可见范围管理,可以设置个人和团队可见。

资源中心

支持查看已发布、未发布方案;

支持对随访方案增删改查等操作。

支持查看宣教库内容,支持根据宣教名称快速搜索宣教;

支持对平台的宣教内容进行分类管理维护。

支持查看问卷库问卷内容,支持根据问卷名称快速搜索问卷;

支持对平台的问卷内容进行分类管理维护。

团队管理

可对团队信息进行增删改查等操作;

可查看生成团队二维码。

对团队医护人员进行管理;

可新增、删除团队成员;

支持对团队成员角色进行管理。

业务配置

支持对“筛查指标、慢病指标”菜单进行管理配置。

支持医生对患者“筛查摘要、慢病摘要”进行管理配置。

支持对患者摘要进行管理配置。

基础数据管理

对机构信息进行管理。

对科室信息管理维护。

对病种信息管理维护。

对“机构管理员、科室管理员、运营人员”人员进行新增编辑操作。

对用户角色进行配置管理。

对患者测评问卷管理维护。

对患者首页文章进行管理维护。

数据统计

总转诊量统计,向上转诊量统计,向下转诊量统计;

总会诊量统计,个人/小组会诊量统计;

总出席率统计,个人/小组出席率统计,随访统计。


五、商务和服务需求

序号

商务和服务项目

商务和服务要求

1

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2

免费质保期

项目验收合格后算起,至少提供一年的免费质保。

3

售后服务要求

7*24小时提供紧急呼叫,供应商第一时间远程响应,针对远程技术支持无法解决的情况, 3小时内派现场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故障排查和恢复工作。

4

服务标准

免费质保期内,对于产品自身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应用系统出现的问题,供应商应负责免费维修。如设备发生故障,供应商接到故障通知后优先提供电话、网络远程服务,在电话及网络程服务无法解决问题时提供上门等服务方式。

5

培训

在系统软件安装、调试完成后,供应商的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对系统软件使用者进行免费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后台的使用操作,直至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为止。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由院方自定。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的用户手册和技术文档以支撑业务使用人员和院方的技术人员使用。

6

验收标准

所有参数功能满足要求,项目验收资料齐全。

7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项目合同款的30%。

(2)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项目合同款的50%。

(3)项目免费质保期到期后(即项目验收合格后满一年)的3个月内,支付项目合同款的20%。

六、特定资格条件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外,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如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等。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标签: 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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