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行政奖励公示
开化县行政奖励公示
根据《开化县行政记功嘉奖暂行办法(修订)》(开政办发〔2020〕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对在开化水库工程建设和移民安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奖励,现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4日,共7天。
4.联系方式: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县行政大院1号楼205办公室,联系电话:0570-*******。
附件:拟记功嘉奖的集体和个人名单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
拟记功嘉奖的集体和个人名单
一、集体三等功(5家)
马金镇、开化水库建设中心、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水利局
二、集体嘉奖(8家)
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马金镇高岭村、马金镇举林村
三、个人三等功(8人)
方顺根(县住建局)、郑凯(芹阳办事处)、方景峰(大溪边乡)、徐成树(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严峻(林山乡)、毛双华(县市场监管局)、汪美香(县人大办)、曾飞鹏(县农业农村局)
四、个人嘉奖(33人)
徐法洪(马金镇)、余晓明(县公安局)、徐折峰(马金镇)、罗洁(马金镇)、姜友生(马金镇)、何佳成(县市场监管局)、戴世斌(齐溪镇)、叶文炜(县供销社)、舒焕(齐溪镇)、留建土(县林业局)、李嘉豪(齐溪镇)、陆久忠(县农业农村局)、陈哲贤(县人大办)、程军华(县人力社保局)、刘友良(县水利局)、张伟(开化水库建设中心)、吴佩峰(开化水库建设中心)、吴杰(齐溪镇)、曾毅(池淮镇)、汪富英(县住建局)、倪骏飞(县人力社保局)、张行福(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发展中心)、余健(县人力社保局)、郑东红(芹阳办事处)、廖绍平(县林业局)、余志仁(县司法局)、王靓(征迁事务中心)、徐志娟(县财政局)、廖伟俊(县资源规划局)、叶卫剑(大溪边乡)、汪胜海(马金镇)、朱福存(齐溪镇)、方开锋(齐溪镇)
标签: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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