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生态修复整治二期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水利生态修复整治二期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莒南县鸡龙河水利生态修复整治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莒南县国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莒南县境内
2.2招标范围:莒南县鸡龙河水利生态修复整治二期工程。
2.3.工程规模及标准:道路、生态修复整治及疏浚河道等工程。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5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项目工期:36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2投标人资格:
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关施工业绩,投标人均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于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窗口)参加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才能参加投标。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不接受授权委托人报名);
(5)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4全年度,凭据需明确到个人);
(6)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从2012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合同中必须体现项目经理名字)承揽同类型工程承发包合同;
(7)外地企业进临沂必须出具进临沂备案证明。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复印件2份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请携带法人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
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700元/份(现金支付,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
户名: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南县支行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015年12月25日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以公司基本账户转入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单位转账完成后,请携带相关转账证明到莒南县政务大厅三楼保证金结算处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
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莒南县国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
联 系 人: 徐工 玄工
联系电话: 182*****031 15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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