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南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定期健康检查承检机构遴选招标公告
南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南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定期健康检查承检机构遴选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健康管理,保障健康体检规范有序进行,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3年10月至2025年健康检查承检医疗机构。现就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在给定的参考价格内,具有完成指定健康检查项目必备医疗条件且服务态度良好的南县县域内的医疗机构。
二、遴选数量
本次遴选健康检查承检医疗机构三家。
三、健康检查项目及参考价格
健康检查项目按综合类、临床科室类、实验室类、特检类和其他类等分5大类进行;参考价格详见附件。
四、必须具备的条件和要求
(一) 具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健康体检机构;
(二) 设有体检中心或体检科室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中予以登记的医疗机构;
(三) 具备益阳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的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实验室并开展体检样本实验检测的医疗机构;
(四) 医疗机构有符合国家卫健委《健康体检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健康体检中心管理规范(试行)》中关于健康体检机构应具备的诊疗科目、科室、人员、质量安全管理、基本设施设备等;
(五)树立依法执业意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机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规范服务行为;
(六)主动接受、积极配合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督管理。
符合以上条件和自愿遵守以上要求的南县县域内医疗机构均可申请报名。
四、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严格评审、网上公示、择优确认的办法。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信息
遴选公告通过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xian.gov.cn/*****/*****/index.htm)公布。参加遴选的医疗机构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资料申报
1.申报的资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湖南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参与健康体检工作人员的花名册(含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岗位、资格证编码、执业证编码、职称等)及相关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大型设备上岗证复印件;
(5)提供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包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6)提供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如晕针、针刺伤、低血糖、跌倒、心脏骤停、停水、停电、信息系统故障等);
(7)提供设备清单、设备图片;
(8)提供2022-2023年度省级及以上检验质量室间质评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9)根据服务要求,编写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上述资料复印件需有医疗机构盖章确认。
2.申报时间:2023年8月28日(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9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3.资料申报方法:除原件外的资料,均列出目录清单、标注页码、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南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县政府大楼320办公室),并办理好收件登记手续。
(三)组织专家评审
按综合类、临床科室类、实验室类、特检类和其他类5大类检测项目,随机抽取县内外医疗专家(专家应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的技术职称,同时不得是被遴选机构的职工)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定和实地考察评估。
(四)评审结果公示
对评定合格、拟确定为承检的医疗机构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县保健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确定为2023年10月-2025年南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定期健康检查承检医疗机构。
六、其他
1.本次遴选各个程序的工作安排、通知、结果公布和公示,均通过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xian.gov.cn/*****/*****/index.htm)进行发布,请各医疗机构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未按要求申报的,视为自行弃权。
2.对遴选中弄虚作假的健康检查机构,一经发现,取消遴选及承检资格。
3.县纪委监委驻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咨询电话:0737-******* 监督电话:0737-*******
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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