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研城中学2023年秋季大宗食品招标公告

井研县研城中学2023年秋季大宗食品招标公告

四川省井研县研城中学

2023年秋季大宗食品定点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乐山市学校食堂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神,经学校党总支委及行政会研究决定,我校对2023年秋季学期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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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内容、家数及投标人范围

1、大米:原则上3家;质量一级;投标人:公司或企业。
2、猪肉:原则上3家;质量一级,且为当日整版鲜肉;投标人:公司或企业个体。
3、牛肉、鸡、鸭、鹅等:原则上5家;质量一级,当日鲜货;投标人: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
4、鲜蔬菜:原则上5家;质量要求为新鲜毛菜;投标人:公司、企业、个体工商。
5、调味品、干鲜、食用油:原则上4家;质量优质,其中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油;投标人:公司、企业、个体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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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26日,上午9点至下午17点。
(二)报名地点:四川省井研县研城中学总务办公室(井研县研城街道东门新村23号)。
(三)联系人:熊建军(电话:139*****503);李佳洋(电话:177*****895)。
(四)投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
2.投标人产品质量达到招标方的质量等级要求。各类食品除达到国家相应食品质量标准外,还应到达本校根据师生实际需要而制定的下列标准。大米:一级;牛肉、鸡、鸭、鹅:一级当日鲜货;鲜蔬菜:新鲜毛菜;调味品、干鲜、食用油:质量优质,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油;猪肉:一级当日整版鲜肉。
3.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不允许代开发票。
4.每个投标人投标项目不超过两类。
5、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无不良征信记录,信誉良好、有经营实力,有连续供货能力。
6.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7.供货期限:2023年秋季。
(五)投标报名需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法人证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送人员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3.食品流通企业须提供以下证件:食品流通许可证(大米、食用油和生鲜肉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大米、食用油、面粉需提供该招标配送商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附该生产企业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4.食品生产企业须提供以下证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大米、食用油、面粉需提供该招标配送商品范围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个体工商户须提供以下证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大米、食用油、面粉需提供该招标配送商品范围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附该生产企业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携带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投标人代理(或经销)商,须携带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单独提交)
6.供货实力、类似业绩、服务质量、信誉度的佐证材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以来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证明材料原件,或者提供2021年以来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若查证承诺虚假,三年内不得参加我校投标。
7.企业简介。
8.服务承诺书(对产品价格、质量、卫生、安全、服务态度等进行承诺)。(单独提交)
9.银行开户复印件。
10.投标人出具保额200万以上的食品安全保险保单及缴费凭据复印件;投标人中标后,签订合同之日前缴纳2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无任何责任事故,期满后无息退还)。
11.投标人按评分细则上的顺序、内容做好投标资料,开标时交到评审小组。
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格审查以评标小组审查结果为准。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对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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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一)我校将邀请研城街道办事处纪检干部,上级主管部门对招标过程全程监督指导。
(二)公开招标程序:1.学校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发布学校招标公告。2.投标人报名。3.进行公开招标:学校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评分细则打分,得分分数高者为中标供货商。如出现并列,由学校大宗食品招标评委会进行下一轮投票,确定出中标方为止。(投标人进行3分钟以内竞标演讲,竞标演讲内容:现场介绍供货资质、服务承诺、供货优势、供货经历、市场报价、有无违法经营的不良记录等。5.结果公示。
同类投标人少于3家的,由学校邀请本地知名度较高的、有资质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
(三)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票否决。
(四)投标人在中标后,服务、质量、价格、相关资料(如每一批次产品的合格证、检疫证等)等不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办理的,取消供货资格,解除供货协议。
(五)定价、结算办法:学校根据市场价格情况及供货商报价价格定价,按月结算。
(六)供货要求:中标商需保质保量,并按学校规定时间、地点送货。对不按时送货、质量不达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送货不按规定配合疫情防控、恶意竞争及其他违反规定的情况,情节轻微的,学校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立即终止供货,并提交相关部门处理。一学期约谈累计满3次,立即取消供货资格,由得票最靠近的企业递补。
(七)开标时间:2023年8月28日下午2:00起,未按时到现场视为弃权,开标前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八)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所有中标供货商供货期限为2023年秋季,若本学年下学期上级决定学校大宗食品还是由学校自主招标,则学校不再组织招标,本次中标人供货商供货期限将延迟到2024年6月30日止。
本公告由四川省井研县研城中学负责解释,在研城中学学校门口张贴,在研城中学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群中公告。


四川省井研县研城中学

2023年8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秋季大宗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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