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0.4kV绝缘导线穿刺线夹(进口或合资)招标公告
10kV、0.4kV绝缘导线穿刺线夹(进口或合资)招标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和主要技术参数 适用导线(mm) | 单位 | 招标采购数量 | 要求交货日期 | 要求交货地点及方式 | 备注 |
1 | 绝缘导线穿刺线夹框架 | 1kV绝缘穿刺线夹 | 主线25—150 支线25—150 额定电流504A | 只 | 约15000 | 2015年11月至2016年10月 | 仓库 | 采用优质的进口或合资品牌产品 |
2 | 1kV绝缘穿刺线夹 | 主线16—95 支线4—50 额定电流138A | 只 | 约500 | 2015年11月至2016年10月 | 仓库 | ||
3 | 1kV绝缘穿刺线夹 | 主线25—95 支线25—95 额定电流207A | 只 | 约8000 | 2015年11月至2016年10月 | 仓库 | ||
4 | 1kV绝缘穿刺线夹 | 主线16—120 支线16—120 额定电流437A | 只 | 约500 | 2015年11月至2016年10月 | 仓库 | ||
5 | 10kV绝缘穿刺线夹 | 主线35—95 支线35—70 额定电流377A | 只 | 约1000 | 2015年11月至2016年10月 | 仓库 | ||
6 | 10kV绝缘穿刺线夹 | 主线95—240 支线50—150 额定电流530A | 只 | 约1000 | 2015年11月至2016年10月 | 仓库 | ||
7 | 10kV绝缘穿刺线夹 | 主线185—240 支线185—240 额定电流679A | 只 | 约500 | 2015年11月至2016年10月 | 仓库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装订在开标文件中.
3.2 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3申请投标人注册资金须达5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为国际名牌原产地产品或合资产品,若为代理商投标,应为一级代理商,并提供制造厂商的授权函和一级代理公司的证明函,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a.投标人需得到制造商的充分授权;
b.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设备/材料维修、备品备件供应等技术服务;
c.需同时提供投标人及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
d.进口产品需提供近期报关单及原产地证明,合资品牌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证书及生产地址。
3.4投标人应提供:GB/T19001-2008(ISO9001:2008)认证证书;GB/T24001-2004(ISO14001:2004)认证证书;GB/T28001-2001(OHSMS18001:1999)认证证书。
3.5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颁发的、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生产许可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业绩要求。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或子包)的投标。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能满足本项目的交货时间要求。联合体各方签署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中投标。
3.7 201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投标产品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3.8 201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严重不良纪录,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3.9投标人未在浙江省电力公司限制投标期内,浙江省电力公司投标人廉洁信用等级查询无不良记录。
3.10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如果是新产品(新型号、新技术),必须提供网公司、省公司技术部门确认过的使用情况报告。
3.11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技术、管理、经验、信誉、资金、装备等方面的要求,在近三年的投标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
3.12近三年所供应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或虽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3.13 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相关建设部门公开通报批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为公开招标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可通过电汇支付或网银支付方式支付标书费。并在汇款用途栏写明招标编号(包号)。支付完成后,请及时将银行受理回单和所需购买的标(包)信息等传真至****-*******(传真中除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包外,还应注明投标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公司邮箱,邮箱用于各投标单位在支付标书费后获取招标文件的途径),以便及时进行财务确认。
标书费支付帐号:
收款单位:衢州明凯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衢州市工行南区支行
汇款摘要中注明:QZMKGZ-2015-224# 标书费
发票领取地址:衢州市通荷路328号光明集团公司三楼
4.2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潜在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日前支付标书费,投标报名时间:2015 年 12月1日至2015年12月7日(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12月22日 9:30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力分中心开标厅1(地址:衢州市通荷路328号光明集团公司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衢州明凯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传真:****-*******
地 址:衢州市通荷路328号光明集团公司三楼。
2015_年12月_1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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