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第十四中学校园电子监控系统项目询价采购通告
项目编号:DDCGXJ
*******丹东市第十四中学校园电子数字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经市政府采购办批准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该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丹东市第十四中学
二、项目名称:丹东市第十四中学校园电子数字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文件名称:
丹东市第十四中学校园电子数字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询价文件
五、集中采购机构: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项目概况:
校园电子数字监控系统采购(技术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七、项目采购预算:14万元
八、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参与本项目竞谈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拥有投标产品的合法经营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在丹东地区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委托的售后服务机构,且至开标之日止,设立不低于一年并在询价文件中提供证明。
其他要求:
1.谈判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谈判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谈判供应商。
3. 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九、供应商注册及备案: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要求在其供应商库进行注册。(注册网址:http://60.21.141.206)根据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只有成为供应商库成员的供应商,才能参与采购活动。
十、获取采购文件的方法
1. 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自2015年12月2日起至2015年12月4日止(办公时间:8:30-16:30)。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2. 领取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文件编制科
十一、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携带U盘及下列资料:
①营业执照(已年检有效的)、税务登记(国、地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2014年或2015年)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2015年复印件);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没有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交易中心将谢绝领取文件
十二、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8日上午9:30时前。超出此时间递交的文件一律谢绝。
十三、递交文件地点: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文件编制科(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十四、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丹东市第十四中学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我们的采购文件既不为熟悉的供应商“量身定做”、也不为陌生的供应商“设置障碍 ”, 做到起点公平,机会均等。并请进行监督和举报,政府采购监督电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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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购机构: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⑴ 联 系 人:蒋艳 焦春阳⑵ 联系电话(传真):
****-*******采购人:丹东市第十四中学
⑴ 联 系 人:华联军⑵ 联系电话:
130*****288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