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工业园区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静宁工业园区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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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静宁工业园区发展规划(2023—2035年) 环境影响报告》编制项目 | ||
采购单位 | 甘肃铭驰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编号 | GSMC-2023-002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王娟娟 | 联系电话 | 180*****260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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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3-08-29 00: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08-31 17: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8-30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8-31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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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静宁工业园区发展规划(2023—2035年) 环境影响报告》编制项目001 | GSMC-2023-002 | 工程类 | ******.0 |
公告内容
《静宁工业园区发展规划(2023—2035年)
环境影响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静宁工业园区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编制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现委托甘肃铭驰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网上竞价。
一、项目编号
GSMC-2023-002
二、采购依据
1.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
2.生态环保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的函》(环办综合函〔2023〕234号);
3.县委、县政府《关于促进静宁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静发〔2023〕12号)。
三、采购内容
1.编制《静宁工业园区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并取得生态环境部门批复;
2.编制静宁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
四、预算金额
45.00万元人民币(高于此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正、反面);
(3)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5)供应商提供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
(6)投标人在开标之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供应商需提供在本项目公告发布后的信用信息查询截图。
(7)供应商提供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编制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五、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投标人请于2023年8月29日00时00分至2023年8月31日17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http://101.37.128.53:2020)”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报名成功后方可免费下载竞价文件。
2.采购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合格的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查进入竞价程序的竞标人请于2023年8月31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报价的时限性,提前做好报价准备工作。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报出一次不得更改的价格),未按要求报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3.本次竞价完成后,竞价单位在2023年9月3日前将本次竞价(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文件邮寄到甘肃铭驰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
七、结果公示
采购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八、其他补充事宜
在招标时限内,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价等工作。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静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静宁县梧桐大道1号(园区管委会生态环境科)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933-*******
代理机构:甘肃铭驰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静宁县北二环中路12-1
联 系 人:吕女士
电 话:15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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