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城市基础设施管养维修小型工程及城市精细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3年度城市基础设施管养维修小型工程及城市精细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2023年度城市基础设施管养维修小型工程项目及城市精细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南京市高淳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8月
总 目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文本
第四章 项目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采购邀请
南京市高淳区城市管理局就2023年度城市基础设施管养维修小型工程项目及城市精细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实施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项目概况:
2023年度城市基础设施管养维修小型工程项目及城市精细化建设项目(总投资500万以内,主要是城市道路及桥梁的日常养护监理和城市精细化建设项目的监理)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官网”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3年度城市基础设施管养维修小型工程项目及城市精细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2.预算金额:服务费率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1.5%(项目投资额在500万元以内)。
3.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谈判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发现存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在“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官网”自行免费下载谈判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2023年8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高淳区城市管理局416会议室 (高淳区淳溪街道汶溪路181号)
五、公告期限
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本次竞争性谈判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京市高淳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高淳区淳溪街道汶溪路181号
联 系 人:万先生、史女士
八、其他
1.本次招标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方式
1.1本次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谈判(以下简称谈判)方式,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采购邀请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供应商
2.1满足采购邀请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2.2满足本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本次谈判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谈判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谈判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
5、谈判文件的约束力
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二、谈判文件
6、谈判文件构成
6.1谈判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邀请
(2)供应商须知
(3)合同文本
(4)采购需求
(5)响应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
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谈判文件的澄清
7.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期5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8、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2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谈判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构成
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最后报价表、其他证明文件、谈判响应函等部分。
11、证明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11.2谈判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
11.3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最后报价表。
12、相关方案
12.1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3、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
13.1供应商需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
13.2供应商需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
13.3供应商需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
14、谈判响应函
14.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谈判响应函。
15、谈判有效期
15.1谈判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贰拾(20)天。
16、谈判有效期的延长
16.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谈判,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谈判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7.1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8、响应文件的拒收
18.1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评审
19、谈判小组
19.1采购人将组织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财务等方面的人员组成。
19.2谈判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人。
20、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0.1谈判小组、采购人和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0.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20.3在项目评审期间,采购人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
20.4谈判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1、评审过程中的澄清
21.1项目评审期间,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
21.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谈判小组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
21.3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对响应文件的审查
22.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2.1.1资格审查:由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的资格。
谈判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22.1.2符合性审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由谈判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将书面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22.2在详细评审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2.3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情形
22.3.1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
22.3.2供应商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2.3.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
22.3.4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2.3.5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22.3.6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2.3.7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谈判供应商所谈判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谈判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谈判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
22.3.8响应文件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
22.4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2.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22.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及谈判小组联系。
23、谈判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3.1谈判程序
23.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提交“谈判响应函”并加盖公章。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能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公章。
23.1.2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表。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要求其提交最后报价表。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23.1.3供应商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谈判,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并在 “退出谈判函”加盖公章。
23.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3.2.1评审方法。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谈判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本谈判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3.2.2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供应商。
序号 | 评分 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1 | 报价(30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费率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30。 | 30 |
2.1 | 监理项目 实施方案 (35分) |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总体方案(包含总体管理方案、设想等)综合评分: (1)总体方案完善全面科学、切实可行、针对性强、措施有力得15分; (2)总体方案较全面、具有可行性、针对性较强、措施较有力得10分; (3)总体方案内容完整但合理及可行性基本满足要求的,得5分; 本项最多15分,未提供不得分。 | 15 |
2.2 | 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成立的专门的项目组,(包括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及管理制度等)综合评分: (1)管理班子组成科学合理、完整、人员组成保障得力、切实可行,管理制度完善的,得10分; (2)管理班子组成较完备、人员组成较合理的,管理制度较完善得6分;其他不得分。 (2)管理班子组成一般、人员组成一般的,管理制度一般得2分;其他不得分。 本项最多15分,未提供不得分。 | 10 | |
2.3 | 1、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监理项目保障方案(包括项目实施各方面保障、措施、协调、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等)综合评分: (1)方案完善、针对性强、措施有力,协调能力强、响应及时、响应方式可行的,得10分; (2)方案较完善、针对性较强、措施较有力,协调能力较强、响应较及时、响应方式较可行的,得6分; (3)方案基本完整。针对性、协调能力、响应时间、响应方式基本满足要求的,得2分; 本项最多10分,未提供不得分。 | 10 | |
3 | 服务承诺 (10分) | 监理项目结束使用的质保、服务、响应、增值服务等情况,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承诺情况进行打分,内容具体有针对性得10分、内容基本齐全且针对性一般得7分、内容不全且针对性一般得4分、内容欠缺且针对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10 |
4 | 项目负责人 (10分) | 项目负责人具有关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0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10 |
5 | 业绩 (10分) | 供应商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监理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合同得2分,最多得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日期以合同日期为准) | 10 |
6 | 磋商文件 响应程度 (5分) | 根据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做到内容齐全、详实,评委评分导览清晰,装订整齐的得5分,内容较为齐全、详实,评分导览较为清晰,装订较为整齐的得3分,内容缺失,评分导览模糊,装订混乱的得1分,无不得分。 | 5 |
合计 | 100 | ||
供应商诚信档案记录的运用 |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三星级的加1分,四星级的加2分,五星级的加3分; 诚信指数在40-30分的扣2分;诚信指数在29-20分的扣3分;诚信指数在19-10分的扣4分;诚信指数在9分以下的扣10分。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去注册、申请、在线打印,打印时间为本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未按要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则该供应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
说明:所有认证、证明或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原件备查。
23.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23.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3.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3.3除本谈判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六、成交
24、确定成交单位
24.1谈判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谈判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谈判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24.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在5个工作日电话通知成交结果。
24.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24.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4.3.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24.3.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4.3.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24.3.5不满足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谈判小组发现的。
24.3.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
24.3.7将采购合同转包的。
25、质疑处理
25.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25.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5.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5.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5.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
25.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谈判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25.4供应商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
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本谈判文件第一章。
25.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25.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25.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25.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
25.5.4未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或在谈判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25.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25.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采购的有关规定取消该供应商此次供应资格。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6.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27.签订合同
27.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7.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7.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三章 合同文本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
采购合同(货物)(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竞争性谈判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1.1标的名称:
1.2标的质量:
1.3标的数量(规模):
1.4履行时间(期限):
1.5履行地点:
1.6履行方式:
1.7包装方式:
二、合同金额
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圆(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
三、技术资料
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
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产权担保
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6.1乙方交纳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
6.2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6.2.1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
6.2.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
6.2.3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
6.2.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七、合同转包或分包
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
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
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八、合同款项支付
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
项目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安排款项支付。
8.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九、税费
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及售后服务
10.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10.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10.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1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0.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0.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三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一、项目验收
11.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
11.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
11.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
11.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
11.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间、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验收内容。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
11.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十二、违约责任
12.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百分之五 的违约金。
12.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 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2.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解决争议的方法
14.1甲乙双方因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
15.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第四章 项目需求
斜体下划线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作无效谈判响应处理:
1、供应商须书面承诺如因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或实施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利终止合同,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追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一、项目概述:
1.市政道路、城市桥梁日常管养:市政道路、公园广场、20座城市桥梁维修管养。今年预计投入资金300万以内。
2.城市精细化建设项目:包括两条路的提升改造,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出新,石固河沿岸消险工程,总投资在200万以内。
二、项目现状及相关技术参数
1.市政道路、城市桥梁日常管养:市政道路、公园广场、20座城市桥梁维修管养。日常养护类项目。
2.城市精细化建设项目:两条道路的提升改造,主要对沥青路面、人行道、树池进行改造,路面维修等;主次干道交通标线更新、施划;石固河沿岸景观以及步道的消险等。
三、服务要求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验收止,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从项目施工阶段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期间的监理服务,做好服务实施的各项保障措施,若因实施不规范或操作不当,或应急保障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出现意外等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利终止合同,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追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3.1项目服务团队(供应商须提供该方案)
(1)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置服务团队,至少包括1名项目负责人和2名技术人员。项目启动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响应文件中拟派遣人员。
(2)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应具备市政建设监理服务的实施经验和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供应商单位社保证明资料,项目负责人应具有3年以上市政项目实施经验并取得相关证书。
(3)供应商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风控方案,
3.2现状及需求分析
监理服务期是以招标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监理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为监理服务期的完成时间。
如因非监理单位的原因造成工期调整或拖延,监理服务期应相应顺延,而且监理单位可适当调整监理计划,但这种计划调整以不影响监理服务水平为前提,并须经业主批准。业主对工期进行调整或延长,监理服务期也相应作调整或延长。这些工期的调整或延长属于正常的监理服务,业主不另外增加监理费用。
3.3实施方案(供应商须提供该方案)
3.4售后服务(供应商须提供该方案)
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为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应包括巡检服务、故障处理及响应、应急预案、本地化服务等内容。
四、商务及其他要求
具体以后期签订合同为准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所有响应文件必须加盖公章)
响 应 文 件
(正或副本)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响应文件主要目录
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
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谈判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谈判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后)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后)
八、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设置特定资格要求,则需要提供)
九、法人授权书(原件)
十、谈判响应函(原件)
十一、相关方案承诺函(原件)
十二、最后报价表(谈判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填写)(原件,格式见后)
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通用资格条件 |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 ||
3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谈判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 ||
4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特定资格条件 | |||
6 | …… | ||
其他资格条件 | |||
7 | 法人授权书 | ||
8 | 谈判响应函 | ||
9 | …… |
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即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每条详细列出) | ||
2 | |||
3 | …… |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八、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如果本项目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
九、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 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
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
授权单位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备注 如果我公司(单位)成交,请按以下信息寄送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
寄送地址:
联系电话:
(备注中相关信息内容需打印)
十、谈判响应函
致:南京市高淳区城市管理局
根据贵方的谈判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谈判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我方与本谈判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供应商开户行:账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一、相关方案
(针对采购需求“三、服务要求”响应)
十二、最后报价表
序号 | 1名称 | 2服务费率报价 |
1 | …… |
备注:供应商的服务费率报价应包括采购人需求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产品)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他所有费用。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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