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重点工程(县三中)建设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教育重点工程(县三中)建设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第15302号)


贵州省遵义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遵义县教育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委托,就该单位遵义县教育重点工程(县三中)建设施工监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XZC-2015-302。

二、项目名称:遵义县教育重点工程(县三中)建设施工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

三、项目简况

遵义县第三中学迁建项目建筑面积约127798.18平方米。

四、时间要求:一年半。(若超期三个月竣工不计超期监理费,超过三个月则从第四个月起按投标价平均值计算直至工程竣工)。

五、付款方式:,监理费在主体完工后按中标费的50%计付,余款在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同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六、监理范围:按照现行监理规范的要求,完成遵义县第三中学迁建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单位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包含平场及地勘工程,但绿化工程除外)。具体包括:对遵义县第三中学迁建项目进行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七、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省外企业必须具备入黔资质并能在黔办理相关手续。

八、服务要求:

1、工程开工后,监理单位要派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代表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监理员2名进行现场监理。必须是投标书及合同中明确的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所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专业对口。甲方有权要求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要求调换。

2、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3、按要求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4、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对总进度计划是否满足规定的竣工日期的要求提出意见。监理单位要在总进度计划的前提下,审核施工单位月、周进度计划的可行性,如发现执行过程中不能完成工程计划时,应检查分析原因,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调整计划和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工程进度的实现。要求监理单位每周定期主持各施工单位间的有关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的协调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协调处理相关的问题。若情况特殊,监理单位应立即研究并提出召开现场会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同时报我方签字认可。

5、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6、审核签认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7、核查进场装修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验,做好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监理原始资料。

8、不分白天或晚上,凡有施工班组在施工作业,施工作业面上必须有相应专业的专业监理或监理员。在本项目的所有监理岗位人员不能同时在其他项目兼职。

9、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做好后期服务工作,及时对现场检查、分部或分项工程检查,验收时,提前1天通知后,应准时派项目负责人参与。

10、监理单位在施工前对施工图纸要进行认真会审,如果因为审核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返工或变更,监理单位应承担部分经济责任并进行赔偿(赔偿金额=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金额0%)。每个分部工程开工前须提交一份该分部工程的质量通病或可能产生的质量问题、采取的预防措施和施工过程中有针对性的办法。

11、实行分项工程样板引路制。监理单位必须在各分项工程、特殊的工艺、重要的部位及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等方面把好样板审核关,明确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大面积展开。

12、监理单位必须监督和定期(每周一次)检查施工总包单位现场施工的安全、文明措施并作好记录。督促施工单位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13、如未满足以上要求每次扣监理费用伍仟元。

九、其他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本要求第八项第1条规定的参与监理的人员名单和相应资质证书原件,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若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必须更换时,应向业主提交书面报告,未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十、投标报名办法

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委托授权证明(原件,由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投标人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相应资质证明等,于2015年12月2日起至2015年12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在贵州省遵义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出县政府大门右行80米,原房产交易中心二楼)报名。

成交监理单位应向遵义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交纳10000元的成交服务费。

十一、投标保证金

递交谈判文件前投标人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须交纳投标保证金40000元(大写:肆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现金、电汇(必须以公司账户汇入)

收款单位:遵义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遵义县支行城关分行

银行帐号:****************072

十二、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3天内,应向采购人提交2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圆整)的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不因中标人的违约行为而蒙受损失,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

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十三、磋商时间

磋商签到及递交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资料时间:2015年12月9日(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逾期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9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十四、投标地点:遵义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出县政府大门右行80米,原房产交易中心二楼)

开标地点:遵义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五、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为监理费招标,监理费为满足监理所需的所有费用。

详情请登录遵义县政府采购网http://www.zygp.gov.cn/

联系地址:贵州省遵义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563100

联系电话:0851—********

传  真:0851—********

联 系 人:冉先生

电 邮:zyxzfcgzx@163.com

采购单位联系人: 闵先生 153*****709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遵义县支行城关分行

开户名称:遵义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银行帐号:****************072

请各投标人办理汇款时须注明“县政府采购中心”收。


                        遵义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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