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人民法院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城县人民法院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通信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视频会议会议室终端

采购单位 宁城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宁城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28日 16:0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8月29日至2023年09月0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赤峰市松山区中昊大厦四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9月08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赤峰市松山区中昊大厦四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 ¥3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 0476-*******
采购单位 宁城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宁城县天义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马会计、0476-*******
代理机构名称 赤峰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赤峰市松山区新天地商务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工、0476-*******
附件:
附件1 磋商邀请.docx

项目概况

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赤峰鑫泽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FXZ-HW-*******

项目名称: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标的

采购需求

数量(项)

预算金额(元)

1

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1

******.25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至 2023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赤峰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赤峰市松山区中昊大厦四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赤峰市松山区中昊大厦四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城县人民法院     

地址:宁城县天义镇        

联系方式:马会计、04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赤峰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松山区新天地商务楼            

联系方式:张工、04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476-*******

 

标签: 视频会议室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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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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