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用单克隆抗体试剂
科研用单克隆抗体试剂
项目名称 | 科研用单克隆抗体试剂 | 项目编号 | Z******** |
项目类型 | 技术转让 | ||
挂牌起始日 | 2023-08-28 | 挂牌截止日 | 2023-09-11 |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 否 | 技术成果数量 | 1 |
标的名称 | 科研用单克隆抗体试剂 | ||
技术领域 | 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 | ||
标的权证类型 | 技术秘密 | ||
权证编号 | 无 | ||
项目阶段 | 试生产 | ||
技术成熟度(TRL) | TRL8 | 通过运行环境下实验测试和演示验证,完成真实系统,执行任务合格。 | |
样品/样机 | 无 | ||
是否有试用报告 | 否 | ||
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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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效果与指标 | 免疫学教研室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在全国率先开展单克隆抗体的制备和研究工作,是原全军单抗协作组组长单位。在2000年召开的第七届国际人类白细胞分化抗原专题会议上(HLDA7),我教研室制备的抗体获得了CD226编号,这是我国科学家首次获得CD编号,入选当年“中国医药科技十大进展”,随后HLAD8上又获得13个新的编号,成为国际上获得CD编号最多的实验室之一。金伯泉教授担任国际学术组织HCDM执行委员、中国免疫学会副理事长等。教研室与美国路德维格癌症研究所、英国牛津大学等国际一流的科研机构建立了单抗研发合作研究关系。30余年来,该平台为国内外、特别是学校内部兄弟单位的相关研究提供了强有力的帮助,始终是免疫学教研室的优势方向。目前已成功制备和鉴定了800余种抗原近万株单克隆抗体,是国内高校最大的单抗研发平台之一。 | ||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 目前全球科研抗体市场约有100亿美元,主要竞争者包括美国BD,贝克曼,R&D Systems,Biolegend,Thermo Fisher,安捷伦,CST,英国Abcam等销售额超3亿美元的大公司及数以千计的小公司。科研用抗体相关的试剂行业年增长率10%左右,并且随着经济发展和“大健康”概念的普及,生物医药行业是处于上升通道的朝阳产业,带动生命科学研究和医药健康基础研究的持续强势发展,对科研抗体市场的需求始终处于旺盛发展的阶段,具备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 | ||
技术评估内容 | |||
技术团队名称 | 免疫学教研室单抗研发技术团队 | ||
技术团队人数 | 10人以下 | ||
技术团队简介 | 研发团队是教研室现任主任庄然教授牵头的单抗研发课题组,成员包括两名高级职称、一名初级职称科研人员和三位专职技术员。本团队是由科室首任主任金伯泉教授建立,在长期工作中形成的独具优势和国际先进地位的科研方向和技术平台,取得了系列令人瞩目的成果。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在全国率先开展单克隆抗体的制备和研究工作,是原全军单抗协作组组长单位。三十年来培养了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的优秀人才队伍,建立起良好的单克隆抗体研发制备平台。目前已成功制备和鉴定了800余种抗原近万株单克隆抗体,是国内高校最大的单抗研发平台之一。 | ||
技术负责人姓名 | 庄然 | ||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 庄然,男,空军军医大学基础医学院免疫学教研室主任,教授。2001年毕业于第四军医大学临床医学专业,2007年获博士学位并留校任教,美国马里兰大学巴尔的摩医学院博士后。主持国家、军队和省部级科研课题十余项。以第一/通讯作者发表SCI论著十余篇;授权国家发明专利4项,国防专利1项,副主编研究生教材1部、参编图书教材3部,获陕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华医学科技三等奖各1项;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享受军队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津贴,任全军科学技术委员会免疫学专业委员会青年委员,《细胞与分子免疫学杂志》编委。入选空军高层次科技人才。 | ||
法律意见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 是 | ||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本项目涉及的技术标的所有权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权利人已授权委托中国融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科研院)处置本项目技术标的。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 | ||
基本情况 | 法人名称 | 中国融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63号1号楼3层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 ||
交易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 | 批准文件:(2022)校科呈字第201号 |
交易类型 | 许可 | ||
许可交易条件 | 交易金额 |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 200.00 |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 产品销售额提成费计取金额包含两部分: 1)被许可方年度审计报告中,基于本项目转让细胞株生产的抗体及检测试剂盒相关产品销售额的5%; 2)被许可方向第三方直接销售杂交瘤细胞株的,每株杂交瘤每次销售提成1.5万元,且需会同本项目许可方共同审批销售合同。 具体付款时间及条件以技术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 ||
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付款要求 | 本项目技术转让费用,包括入门费和提成费两个部分。 1.入门费为人民币200万元,分三期支付,首期价款为50万元,在技术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价款为100万元,在技术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第三期价款为50万元,在技术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 2.产品销售额提成费计取金额包含两部分: 1)被许可方年度审计报告中,基于本项目转让细胞株生产的抗体及检测试剂盒相关产品销售额的5%; 2)被许可方向第三方直接销售杂交瘤细胞株的,每株杂交瘤每次销售提成1.5万元,必须会同本项目许可方共同审批销售合同。 具体付款时间及条件以技术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 ||
许可类型 | 普通许可;分许可 | ||
许可期限 | 以技术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 ||
许可地域范围 | 中国境内 | ||
许可技术领域 | 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 仅限于科研试剂,不用做临床诊断治疗。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转让方拟采用普通许可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和技术领域内,授权被许可方实施本项目涉及的技术秘密,被许可方数量无限制,并授权被许可方以自己的名义,再许可第三方使用本项目涉及的技术秘密,被许可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分许可合同需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否则无权签订分许可协议。 2、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被许可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被许可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本项目技术风险详见附件《技术风险告知书》。 3、 意向被许可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向上海技术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经交易所和许可方审核后获得竞买人资格,交易所向意向被许可方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意向受让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意向受让申请书》、内部决策文件等材料,并提供签章的《技术风险告知书》。 4、 信息发布期满,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被许可方,均采用协议方式交易,意向被许可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上技所在受让方确定后45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签订《技术交易合同》。 5、《技术交易合同》签订后,被许可方应依据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交易价款至许可方指定银行账户,上海技术交易所鉴证合同出具技术交易凭证,通知交易双方领取,并发布成交公告。 6、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内,项目技术团队以快递运输的方式,向受让方提供本项目计划转让的针对TNF-α等共计49种抗原的94株单克隆抗体杂交瘤细胞株。 7、 被许可方若发生以下行为即视为违约,该被许可方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上海技术交易所所有权向被许可方追偿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以不了解技术交易标的现状、瑕疵或相关风险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许可方追责等情形的;(2)以许可方未尽实披露等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许可方追责等情形的。 8、 被许可方应按照上海技术交易所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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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事项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20.******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
处置方式 | 1、 本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内(挂牌到期之日17时前),意向受让方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上海技术交易所保证金结算账户(户名:上海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帐号:983*****801*********),逾期无效。 2、 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受让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出具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退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技术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征集到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45个工作日内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的。 2)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 10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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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1】技术风险告知书-科研用单克隆抗体试剂.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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