淠河总干渠横排头—罗管闸段水源保护隔离工程四期项目招标公告
淠河总干渠横排头—罗管闸段水源保护隔离工程四期项目招标公告
淠河总干渠横排头—罗管闸段水源保护隔离工程四期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淠河总干渠横排头—罗管闸段水源保护隔离工程四期项目已由六安市财政局、六安市生态环境局以《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涉水类生态补偿项目资金的通知》(财建〔2022〕20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受六安市财政局、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委托,项目法人为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招标人为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鑫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淠河总干渠横排头—罗管闸段水源保护隔离工程四期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PHGLJ-SYBHSQ
2.3项目概况:淠河总干渠横排头—罗管闸段水源保护隔离工程四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淠河总干渠水源保护区封闭防护栏、护栏门、警示标牌采购、安装。工程总投资200万元。
2.4建设地点:六安市境内
2.5招标范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热镀锌钢围网隔离护栏约2520米,热镀锌静电喷涂防护栏约1440米,各类警示标识牌约30个、更换前期破损热镀锌护栏约100米、破损的热镀锌护栏门约6扇、补充热镀锌护栏立杆约200根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文件。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计划施工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证书), 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发布的《全省在建水利项目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名单公示》 范围的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担任现场人员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发布的《全省在建水利项目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名单公示》范围以外,存在已任或拟任(含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拟派本项目中担任现场公示人员的,应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须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应将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并提供核查联系方式),未提供证明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3.3信誉要求:依据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市场行为分值≥60 分及以上。(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最新公布的在皖水利施工企业名单中的市场行为分值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该网站市场行为分值查询截图件,截图须能体现网站名称)。
3.4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开标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兼容的数字证书且已完善基本信息,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招标文件获取。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服务电话(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
4.3招标文件价格:每标段人民币0元整;交易系统使用服务费:每标段人民币200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9月18日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六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国际广场19楼安徽鑫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不见面开标大厅。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网站发布。
9.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10. 联系方式
10. 1 招标人
招 标 人 :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
地 址 :安徽省六安市皖西大道1618号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564-*******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鑫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 六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国际广场19楼
联 系 人 :盛工
电 话 :0564-*******
过程中,任何异议投诉等事项请按以上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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