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湿地公园联通河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大港湿地公园联通河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滨海新区大港湿地公园联通河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新区大港湿地公园联通河道工程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滨审批投准〔2014〕1089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出资。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河道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本项目位于大港湿地公园周边,由长青河末端开渠、进入湿地公园人工湖东北侧、出人工湖西南侧后开挖新渠道连接至联通渠(东西向段)、出联通渠向南进入城排明渠。
2.1.2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1月6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6年4月6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滨海新区大港湿地公园联通河道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滨海新区大港湿地公园联通河道工程施工,合同编号:DGSDLTHDSG/HT-2015-01。主要内容包括对长青河下游1.3公里河道清淤;在人工湖进口新建涵闸、凯旋街新建涵闸,人工湖局部清淤;在湿地公园内开挖渠道,出口新建涵闸;降低联通渠河床,拆除重建联通渠涵闸、涵桥,维修衬砌;维修城排明渠衬砌,清运河底淤泥及垃圾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0~2014)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2012年12月2日~2015年12月2日)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12月8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4.1.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转8117进行咨询。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
4.2 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12月8日~2015年12月14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8日14时,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5年12月15日9时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河道管理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81号)集合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招 标 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河道管理所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81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罗烈虎
电 话:***-********转8050
传 真:***-********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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