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联合执法检查暨第二季度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报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联合执法检查暨第二季度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报
通报*******
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区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站、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住建部门及区委、区政府等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部署,强化“七一”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切实做好汛期期间及“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佛建〔2023〕42号)、《佛山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市水利〔2023〕33号)、《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南安委〔2023〕7号)、《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水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建水函〔2023〕29号)、《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建水函〔2023〕30号)、《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建水函〔2023〕22号)、《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在建筑领域狠抓安全生产保障经济发展的二十条措施》(南建水函〔2023〕2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部署,我局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开展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联合执法检查暨第二季度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检查情况
本次检查的范围是南海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区管和镇管),全面对标对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聚焦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等事故隐患频发的危大工程和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土方作业等高危作业环节。
本次检查共抽取了24个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6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查中,我局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7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整改告知书》8份、《责令停工通知书》1份,《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违规行为记分通知书》51份。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质量管理情况
1.部分工程原材料、构配件等报验手续不到位;个别工程材料报审把关不严,存在未检先用;现场未能提供材料取样送检方案。
2.部分工程标准养护室未设置台账、巡查表,温湿度不符合要求,试块制作场所及标养室未设在视频监控范围内;个别工程未见砂浆及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留置或滞留数量不足,标准养护混凝土试块未按要求贴标签。
3.部分工程钢筋绑扎不满足要求,连接方式不合规;个别构造柱存在蜂窝、麻面、涨模等现象,局部存在裂缝、渗漏、空鼓等现象;部分工程材料锈蚀严重或规格不符合要求。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安全管理
部分工程项目安全检查,检查人员未签名,施工日志、监理日志记录不详实;钢筋加工区未搭设防护棚,施工机具未见进场验收资料,违规使用施工机具;未对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进行签阅存档;施工区域未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
个别工程未见施工、监理单位领导带班检查制度,未见检查记录;个别危大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未按要求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资料不完善。
2.脚手架、爬架、卸料平台
部分工程脚手架与建筑结构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网;未按规定设置剪刀撑、斜撑,剪刀撑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外架脚手板未铺满或铺设不牢,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架体梯未按照方案搭设或搭设进度落后于施工进度;外脚手架施工通道口安全防护棚顶部搭设不符合要求。
个别工程落地式卸料平台与外架相连不符合要求;悬挑式卸料平台上部拉结点设置不符合要求;卸料平台无限载标识。
3.基坑工程
部分工程基坑未按要求设置排水沟;基坑临边未设置防护栏杆;个别工程未能提供基坑第三方监测报告。
4.模板支架工程
个别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见支架搭设前安全交底记录;个别工程模板支撑系统与外架连接,模板方案未见相应的针对性计算;部分工程模板支撑存在多处水平杆缺失情况,抱柱措施未落实,伸出水平杆过长,支架基础不够坚实平整。
5.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个别工程未能提供多台塔吊同时作业专项方案,现场塔吊附墙数量与方案不一致,计算书与实际工况不一致;个别工程未能提供塔吊维保记录,塔吊达到最终安装高度未进行检测;个别工程施工升降梯未办理使用登记牌;部分工程塔吊地脚螺栓锈蚀,基础未做排水措施;塔吊个别吊钩、滑轮不符合规范要求。
6.高处作业和临边防护
部分工程移动式操作平台未编制方案,稳定性不符合要求,未设置防护栏及上人梯;楼梯口、电梯井口、楼面临边等部位临边防护不严,防护设施构造强度不足,防护措施不严密;个别工程施工人员存在高处作业未挂安全带现象。
7.施工用电
部分工程施工用电资料缺失多,用电档案管理差,接地电阻、绝缘检测记录未填写,用电方案编制人不符合要求,用电方案与现场不匹配无指导性;设备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切断机制、保护零线失效。个别工程一级配电箱未按要求围蔽,箱体未上锁;存在照明用电与动力用电混用现象。
8.消防安全
部分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个别灭火器材失效。个别工程未能提供消防疏散图、应急疏散预案等资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个别工程动火作业无人监管,未能提供动火审批作业记录。
9.有限空间
部分工程有限空间作业资料缺失,现场无警示标志;有限空间内未设置防爆应急灯及救生圈。个别工程没有将有限空间纳入有限空间作业管理。
(三)结构实体及建材抽检情况
本次检查同时对工程结构实体及建筑材料进行抽检。抽检结果汇总如下:
工程结构实体及建筑材料抽检结果汇总表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抽检工地数量 | 抽检数量 | 检测结果 | 合格率 | 处理情况 | 备注 |
1 |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 | 21个 | 80个构件 | 80个构件合格 | 100% | / | |
2 |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 | 17个 | 34个构件 | 34个构件合格 | 100% | / | |
3 | 梁保护层厚度 | 21个 | 21个构件 | 20个构件合格 | 95.2% | 不合格的按规定进行扩大检测,扩大检测结果满足设计要求及经设计单位对初检结果复核满足结构安全使用要求时,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应出具处理意见及处理结论,填写《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备案表》报质监站备案。 | |
4 | 板保护层厚度 | 21个 | 21个构件 | 21个构件合格 | 100% | / | |
5 | 电缆电线性能 | 4个 | 4芯 | 4芯合格 | 100% | / | |
6 | 管材管件性能 | 8个 | 8组 | 7组合格 | 87.5% | 不合格的直接退场处理,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出具退场证明文件,重新进场材料送检合格后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 |
7 | 防水卷材性能 | 2个 | 2卷 | 2卷合格 | 100% | / | |
8 | 扣件性能 | 13个 | 17组 | 12组合格 | 70.6% | 不合格的直接退场处理,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出具退场证明文件,重新进场材料送检合格后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 |
9 | 砌体性能 | 6个 | 6组 | 4组合格 | 66.7% | 不合格的直接退场处理,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出具退场证明文件,重新进场材料送检合格后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 |
10 | 电工套管性能 | 1个 | 1组 | 1组合格 | 100% | / |
各建设项目责任主体要把控好建筑材料及工程结构体质量,切实履行原材料、构配件先送检后使用审批制度。对于检测结果不合格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应跟进处理,处理结果报对应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三、处理情况
(一)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检查专家现场作出评讲指正。存在较大问题的,检查组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停工通知书》或《责令整改告知书》,由工程所属监督机构或镇街城建和水利办公室负责跟进后续整改工作。
(二)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检发 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及个人进行动态记分,本次大检查共记296分(详见附件 1)。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版)》有关规定,对检查发现存在不良行为的企业进行诚信扣分,合共扣583分(详见附件2、3)。
其中,狮山镇智盈科创产业园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较差,同时施工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附录A、B评分表检查评分结果为不合格;天波大厦、宜安科创园等8个项目结构实体及建筑材料抽检结果不合格,我局对该项目的相关参建单位进行全区通报和诚信扣分。另外,广东广佛壹号商贸物流城股份有限公司、灯塔科创大厦施工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我局对该项目的相关参建单位进行诚信扣分。
(三)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加强 我区建筑工地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的通知》要求,本次检查中发现不到岗履职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专监等项目管理人员等必须到佛山市晨翔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接受教育培训(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东联开发区15号信文商厦5楼505号,联系人:桑工,联系电话:0757-********、180*****968)
四、工作要求
从本次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可以看出,我区部分项目参建单位仍需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思想建设,要做到不放松、不马虎、不懈怠,需进一步平衡好发展与安全生产之间的关系、企业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之间的关系。为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落实:
(一)各在建工地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在建工地要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结合《佛山市南海区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尤其注意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在建工程质量安全。
(二)各在建工地应严格按照《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加强在建工地取样检测管理的通知》要求,实事求是做好样品取样、试件制作及养护和委托检测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后续我局将结合飞行检查等行动,随机开展监督巡查,发现不按通知要求落实各项措施的,将按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诚信扣分处理,严重的将进行行政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三)目前,我省台风、暴雨、高温等极端天气频发,各在建工地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分析查找极端天气下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对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制定并完善三防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包含工地针对不同天气预警信息制定的相应防范措施、人员转移预案、应急物资准备情况等内容),同时做好夏季“五防”工作(防中暑、防雷击、防暴雨、防触电、防火灾)。进一步加大对参建人员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力度,深刻吸取“安徽12级大风刮倒龙门吊致3死”事故教训,切实防范因雨水浸泡、台风等影响因素导致深基坑、脚手架、宿舍工棚等坍塌事故的发生。
(四)此通报请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区监督站传达到各建设工地,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传阅后在文件上签名,工地存档备查。
附件:1.检查情况汇总表
2.诚信扣分一览表
3.诚信扣分一览表——材料、实体抽查
附件下载: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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