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精河县渠系整治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I期EPC模式

博州精河县渠系整治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I期EPC模式

博州精河县渠系整治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博州精河县渠系整治提升工程已由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精河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精河县
2.项目规模:连通精河河与大河沿子河,修建输水渠道64.85千米,渠系建筑物137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博州精河县渠系整治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I期)EPC模式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博州精河县渠系整治提升工程一期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阶段及后续的勘察设计及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不限于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以及项目开工所需的专题报告编制工作,建设期现场技术服务工作);机电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工程施工;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1.2设计资质要求:需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1.3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1.4具有水利工程EPC业绩或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或项目管理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2.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执业资格证书。 2.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或水利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3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投标其他条件:①本项目不接受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且在公开期内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投标;②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③投标单位的资质、业绩及拟投入人员的资格、业绩将以水利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为唯一依据。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须满足本项目相关资质要求,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8月31日 至2023年09月19日 。
2.获取方式:请使用移动CA数字证书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移动CA数字证书“标证通”办理方式见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0日11时00分,
2.递交方法:请使用移动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TPBidder递交投标文件
3.开标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博尔塔拉报、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其他说明
(I期输水渠道25.58km,渠系建筑物43座,详见招标文件中对应工程量清单)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精河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城镇和平西路16号 地 址 博乐市北京路中央公馆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邢更瑞 联 系 人: 桑婷婷
电 话: 159*****056 电 话: 090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渠系整治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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