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直港镇中心初级中学学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望直港镇中心初级中学学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序号:2023-YZFW-08

一、扬州丰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宝应县望直港镇中心初级中学的委托,对其所需望直港镇中心初级中学2023-2024学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供应商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及服务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扬州丰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三、采购概况:

1、供货地点:宝应县望直港镇各学校(幼儿园、小学、中学)。

2、供货期限:壹年(2023.9.1―2024.8.31,具体期限以合同为准。)3、质量要求:合格。

四、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分为三个标段:

(七标段)鸡蛋:新鲜无破壳、无变质,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提供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九标段)豆制品:符合豆制品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提供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十二标段) 水产品:①草鱼、鲫鱼、黄鳝等外观鲜活,鳞、壳等完整有光泽;②虾类头尾完整,肉质坚实,虾壳发亮呈青绿色;③所供鱼肉新鲜,须为当日宰杀。(提供由村或农业合作社开具的产地证明或食用农产品承诺合格证)

五、报名条件:

(1)营业执照(原件现场核验,留存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留存复印件);

(3)被授权委托销售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及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留存复印件);

(4)七、九标段需提供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原件现场核验,留存复印件);

(5)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供应过1000人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食材的供应合同及采购人出具的人数证明(合同及证明原件现场核验,留存复印件)(报名后代理公司核实证明真假,虚假证明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6)营业执照法人及委托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经办人到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①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经授权人本人签字);④销售人员的健康证(有效期内)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食品生产或经营(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七、九标段提供,其他标段不做要求);⑥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供应过1000人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食材的供应合同及采购人出具的人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⑦投标的项目须和供应合同对应⑧营业执照法人及委托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3、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七、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08月28日~08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扬州丰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代理室(宝应县经济开发区光明路88号)。

八、评标办法:资审后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办法,本项目的摇号顺序为投标人签到顺序。

九、本次采购项目共计3项。所有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单位最多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提出报名申请。

十、发包价:

(七标段)鸡蛋:宝应市场零售价下浮10%。

(九标段)豆制品:宝应农贸零售价下浮10%。

(十二标段)水产品:宝应市场零售价下浮10%

十一、其他要求:

1、中标人必须有经营门市或经营摊位(如有摊位需提供摊位租赁证明),五标段:冷冻食品投标单位必须有自己独立冷库,中标后招标人将对中标单位经营门市或经营摊位(冷冻食品投标单位的独立冷库)进行现场核实并查验相关执照,若无经营门市或经营摊位的(冷冻食品投标单位无独立冷库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合同履行期间,所有安全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各标段中标单位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费用,与采购方无关。

3、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性,一旦发现材料造假取消本次招标资格,列入黑名单,不得再参加教育系统组织的食材招标活动,由此引发的违法违纪行为由自己承担。

十二、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元(以现金形式带至开标现场),未中标人保证金将在开标后现场退还。

2、定标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前,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作履约保证。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资格证明文件是不真实的或宣布中标后弃标不签合同或未能履行合同,保证金将没收不予退还。

十三、食材价格确定方法:

1、食材市场零售价确定方法:由学校牵头,组织餐厅保管员、采购员、餐厅经理、教师代表、家长代表成立联合询价组,每月至少调查一次(调查对象为3家以上市场的零售价组成综合价),形成调研报告,如遇突发性市场价格波动,价格上下浮动超10%,对于价格上涨部分,供应商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仍由上述人员临时突发询价,形成调查结论报分管校长审批后,按照新价格执行,如遇大幅度下降,供应商应该及时告知,直接按照下降后的价格进行处理。如果隐瞒不报,学校有权在后续的供应中对前面的部分进行追偿,并列为不诚信客户,不排除取消供应资格,按照程序重新组织招标。价格(蔬菜除外),学校安排专人负责价格信息的收集汇总,经询价小组的询价结论与网站价格进行不少于每周一次的比对,发现价格异常的需要立即汇报相关领导进行处理。

十四、退出机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学校采购小组确认后,将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立即终止中标人的配送工作,并自动终止与之签订的配送协议。同时,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追究中标人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①中标人配送食品原材料引起的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②中标人应具备专门的配送人员和车辆,若达不到要求,经两次督促整改不到位的,将取消配送资格。

③中标人因商品质量问题退换两次及其以上。

④经查实,中标人故意向采购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⑤经查实,中标人将部分配送工作分包或转包给他人或其他单位。

⑥中标人不能按照协议供货要求提供商品,并造成供餐事故的。

⑦遇市场价格大幅度下降,供货商隐瞒不报两次及其以上。

⑧经采购人实地勘察,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

2、双方签订合同以后,中标人提出放弃或被取消供应资格的,不得参与下一轮采购方组织的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商公开招标采购。

3、若第一中标人提出放弃或被取消供货资格的,则第二中标人获得中标资格;若第二中标人提出放弃或被取消供货资格的,则第三中标人获得中标资格,依此类推。

标签: 食堂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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