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日县吉迈镇阳光小区2012年异地搬迁给排水维修改造建设项目EPC达日县吉迈镇阳光小区2012年异地搬迁给排水维修改造建设项目标段一
达日县吉迈镇阳光小区2012年异地搬迁给排水维修改造建设项目EPC达日县吉迈镇阳光小区2012年异地搬迁给排水维修改造建设项目标段一
达日县吉迈镇阳光小区2012年异地搬迁给排水维修改造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达日县吉迈镇阳光小区2012年异地搬迁给排水维修改造建设项目(EPC)已由果洛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果发改投资 (2023) 493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达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达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达日县吉迈镇
(2)规模:改造给排水管网共计约为 6.0km,其中(包含拆除量):1、管网改造工程(含管道配套附件):①改造小区内室外改造生活给水管网约为 3200m,管材均选用PE 管。②改造小区内室外改造排水管网约为 2800m,(管材选用双壁波纹管; 户内排水出户管,管材采用 PVC 管)。③改造小区内室外消防管网与生活给水管网合用,人行道上设置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管网末端预留二期改造生活给水管网接口,二期改造时,增加消防给水引入管。2、路面破除、恢复: 路面拆除和恢复工程以及社区内巷道新建排水沟。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资质·建筑·建筑丙级](含)以上并且[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 2020 年 6 月 1 日至今具有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出具的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可提供相应设计、施工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第二十条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个 ,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 ( 2 )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 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3 )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 ,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 ) 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5 )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 )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 、中标与项目实施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 )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 比例均不得变动;(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4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760459*****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2023年08月29日 0:00 时至 2023年09月02日 24:00 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28日 9:00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果洛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达日县财政局、达日县发展和改革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多杰老师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5-*******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达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喆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达日县吉迈镇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28号华安华祥大厦15楼151室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钟老师 | 联系人:贠女士、张女士 |
电 话:0975-******* | 电 话:138*****102 |
2023年08月28日
附件如下: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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