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手术无影灯、电动手术床、电动麻醉塔加外科吊塔、一体化手术间系统的公开
招标公告:手术无影灯、电动手术床、电动麻醉塔加外科吊塔、一体化手术间系统的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手术无影灯、电动手术床、电动麻醉塔加外科吊塔、一体化手术间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唯一正式授权书。2)、投标人及设备应具有国家医药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手术无影灯、电动手术床、电动麻醉塔加外科吊塔、一体化手术间系统
2、招标编号:SHXM-08-********-****(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PTQCGZX2015-335/336/334/333)
3、预算编号:08-15-10941,08-15-10943,08-15-10944,08-15-1094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包件1:手术无影灯7套(采购编号:PTQCGZX2015-335)包件2:电动手术床5台(采购编号:PTQCGZX2015-336)包件3:电动麻醉塔加外科吊塔7套(采购编号:PTQCGZX2015-334)包件4:一体化手术间系统2套(采购编号:PTQCGZX2015-333)包件1:手术无影灯7套;其中5套手术无影灯(双臂),2套手术无影灯(四臂),母灯灯盘采用十字型设计,灯盘厚度薄,稳定性强,对手术室层流影响小。包件2:电动手术床5台;其中外科手术床3套,骨科手术床(带骨科牵引架)1套,神外手术床1套,主要用于各类外科手术。包件3:电动麻醉塔加外科吊塔7套,其中吊塔(麻醉、腔镜)2套, 吊塔(麻醉、外科)5套,主要用于安放、悬吊手术室内各种医疗设备包括麻醉机、电刀、手术腔镜设备、监护仪等,并提供各种手术所需气源、电源。包件4:一体化手术间系统2套,以临床医疗、教学、科研、交流为目的,利用我院层流净化手术室其先进设施和空间,实现医疗影像和数据无缝集成,方便快捷地获取和记录所需调阅患者的各种信息,提高诊疗、微创手术效率;同时该系统还能支持通过国际标准HL7与HIS接口和通过DICOM标准与PACS的集成,通过医院现有IP网络实现手术室与病区示教会议室、院会诊中心的视频通讯和全方位的互动。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和《手术无影灯、电动手术床、电动麻醉塔加外科吊塔、一体化手术间系统需求书》相应规定为准。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包件1:175万元、包件2:200万元、包件3:130万元、包件4:16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5、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6、交付地点:医院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12-0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2-22,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报名有效期)2015年12月2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2月9日,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shzfcg.gov.cn)报名,并于2015年12月9日(16:00~16:30)携带报名资料至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楼411室)通过网上报名成功后进行现场验证并自带U盘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的材料及携带的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3、制造商的唯一正式授权书。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12-23 13: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12-23 13: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楼416室
2、开标地点: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楼416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文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携带上海政府采购网提供的CA证书、上海市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投标确认回执、纸质投标文件出席开标仪式。 迟到或未携带CA证书导致无法现场签到、解密的投标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投标。投标文件评审以投标单位网上上传的为准,纸质文件仅供评标专家阅读方便。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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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普陀区利群医院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址: | 桃浦路910号 | 地 址: | 大渡河路1718号A楼411室 |
邮 编: | 200333 | 邮 编: | 200333 |
联系人: | 方军 | 联系人: | 张老师 |
电 话: | ******** | 电 话: | *********6135 |
传 真: | ******** | 传 真: | *********6133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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