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医疗器械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乡镇卫生院医疗器械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代码: ****************00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数量: 一批
项目名称: 乡镇卫生院医疗器械项目
项目联系人: 刘义 联系方式: 139*****681 代理机构: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评标方法和标准: 最低评标价法
清河县乡镇卫生院医疗器械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清河县卫生局
采购人地址 :清河县宏毅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书红****-*******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义****-********
采购预算金额:253400.00
采购用途 : 医疗设备一批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数字脑电地形图仪、微波治疗仪、电子阴道镜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1)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数字脑电地形图仪、微波治疗仪、电动直立床、电子阴道镜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委托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委托多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总报价最低者为该品牌货物(服务)的唯一有效投标人。(2)若生产制造厂商直接参加投标的,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授权,则仅接受该厂商的投标,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将被拒绝。报名时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产品授权书原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同时携带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留存,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份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5-12-02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5-12-08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定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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