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农业科技发展中心关于遴选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班培训机构的公告

定安县农业科技发展中心关于遴选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班培训机构的公告

定安县农业科技发展中心

关于遴选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班培训机构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农技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3〕236号)、《定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定安县 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定农字〔2023〕6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定安县农业科技发展中心计划举办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班,人数不少于70人。为确保培训质量,完成培训任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对定安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承办单位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培训承办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完善的组织管理及教学能力,应配备现代教学设备。

(二)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具备组织学员到农业基地参观、交流、学习的条件。

(三)具有优质实训基地。拥有数量丰富、优质的实训合作基地,能高标准高质量进行实训、参观交流等实训教学,能组织学员到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园、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参观、交流、学习。

(四)近三年连续组织基层农技推广培训的单位优先考虑。

二、培训经费

培训费用包括课程教材、学习材料、培训实训场地、课酬、学员食宿、外出实训交通等培训期间生产的费用。培训费费用标准为2250元元/人(450元/人/天*5),培训时间5天,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3天。

三、培训内容

根据我县农业主导特色产业发展的需要进行设置,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党史学习教育、农业防灾减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受污染耕地综合治理、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技术、农业绿色发展、农技推广信息化、豇豆绿色生产、粮食安全、热带农业新技术推广、林下经济等开展。

四、培训要求

培训机构要完善考勤、考核制度,努力提高课堂教学、现场实训、后勤管理等方面工作质效,学员对培训活动测评满意率不低于95%。每个参训学员要在中国农技推广APP上发表不少于一篇培训心得,否则不予通过培训考核。

五、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提供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其他相关材料等。

(二)制订培训实施方案。

(三)授课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证,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附复印件,原件待查)。

六、申报时间

2023年8月28日至9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他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提交相关的佐证材料。

(二)遵守基层农技推广培训项目资金管理规定。

(三)培训机构应为培训对象提供食宿并做好相应工作。

(四)做好培训班培训过程的资料收集整理,做到培训台账规范完整、分类清楚,培训班结束后30日内向我单位提交培训台账。

(五)在申报时间内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含电子版)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定安县农业科技发展中心。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定安县定城镇岳崧路第二办公区定安县农业科技发展中心117办公室

联系人:符光执

联系电话:0898-******** 139*****339

定安县农业科技发展中心

2023年8月28日


标签: 基层农技推广 培训机构 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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