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分公司西安区域2023年混凝土生产用外加剂采购采购公告
西安分公司西安区域2023年混凝土生产用外加剂采购采购公告
中核混凝土西安分公司2023年度西安区域混凝土生产用减水剂采购 询价文件
1.询价条件
本项目为中核混凝土西安分公司2023年度西安区域混凝土生产用外加剂询价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核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以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项目名称:中核混凝土西安分公司2023年西安区域混凝土生产用外加剂采购
询价编号:CNEC110*****000-CLXJ-23-000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询价范围:西安区域搅拌站2023年混凝土生产用减水剂*****吨。电子采购平台显示的本标的物的规格型号为系统自带,不代表采购人的任何目标指向,投标人可根据企业内部规格型号编制投标文件。
交货地点:中核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生产基地场内,具体地址:
(1)西安市灞桥区新筑街道熊家湾中核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北站;
(2)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道留公一村东中核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南站;
(3)西安市临潼区秦陵街办至王村北组中核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临潼站;
(4)咸阳市秦都区南上召胸科医院高干渠西中核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参加竞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行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代理商投标时提供生产商和代理商的相关文件,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用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参加中核集团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须提供满足本次采购技术规格书的第三方合法检测机构出具的材料检测证明(采购技术规格书,详见:附件);
(7)本次询价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一般纳税人资格;
(8)本次询价的投标人须具备500万垫资能力。
具体资格以询价文件资格审查表要求为准。
4.投标报名
4.1本询价公告报名时间段为:2023年08月29日10:00起至2023年09月08日1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方式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线上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线上报名方可参与投标报名。
4.3首次投标的单位须先完成供方注册,注册时按系统提示步骤完成所有供方信息的填报,遇到特殊问题无法完成注册时请及时联系平台服务进行详细咨询,具体联系电话:021-******** 。
5.询价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询价文件将于2023年08月29日10:00至2023年09月08日14:00时 ,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下载领取。
5.2投标报名期间,投标人须以电汇的方式递交500元人民币的标书费(汇款必须是从投标人账户汇出,不接受以个人账户汇款和现金。售后不退,无发票,可提供收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以电汇的方式递交 10 万元人名币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必须是从投标人账户汇出,不接受以个人账户汇款和现金),且该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3投标人在办理汇款时,银行电汇凭证中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标书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保证金”。
5.4投标文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提交,提交附件为: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PDF格式)。
6.投标截止及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08日14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3年09月08日14时00分地点: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开标方式:电子采购平台开标。本次采购系公开询价,开标将在线上进行,采购人不组织线下开标。
6.2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未按期按规定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不成功,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其它
7.1本公告发布媒体为: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
7.2是否参与投标基于投标人自愿,参与投标而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根据采购人采购程序相关要求,会开展针对报名的潜在投标人的潜在供方评价工作,只有通过潜在供方评价工作并被授予“合格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方具备中标及合同履约资格。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核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宁
联系电话:173*****768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十一路150号
开户行名称:中核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 长庆支行
账号:6100 1905 5000 5000 2194
电子邮箱:*********@qq.com">*********@qq.com
邮编:******
中核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8日
附件:外加剂采购技术规格书
1.总则
1.1 本技术规格书针对中核混凝土西安分公司2023年度西安区域混凝土生产用高性能减水剂采购,提出了产品的技术要求、检验验收、包装运输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1.2 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为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书和现行国家标准的成熟、可靠的产品及服务。
1.3 卖方对所提供的产品的质量、包装、标识、运输、检验、供应、文件资料等各个环节负有完全责任。卖方对所提供技术文件的所有内容负完全责任,买方在技术文件上的签字并不解除对卖方的责任。
1.4 本技术规格书未明确事宜,卖方应在生产、供应过程中充分尊重买方意见,在现有国内技术水平能够达到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西安分公司2023年度西安区域混凝土生产使用的外加剂采购、检验的技术要求。
3.依据文件
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的条款经引用而适用于本程序,凡是注明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程序。当这些文件发布实施最新版本时,应适时对本程序进行升版或修订。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 JG/T 223—2017
《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2013
4.技术要求
4.1外加剂制造商应按《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及《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JG/T 223—2017的规定,向其购买方提供详细的质量控制项目、试验项目和试验频率,并在获得购买方的批准后才能生产外加剂,当外加剂的原材料来源出现变化时,也应征得购买方的同意,其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应按照《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执行。
4.2采购的减水剂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外加剂技术指标
项目 | 技术指标 | 出厂检测 | 进场检测 | 试验方法 | |
高性能减水剂 | |||||
HPWR-S标准型 | |||||
减水率 | ≥25% | ● | ● | GB 8076 | |
含气量 | ≤6.0% | ● | ● | GB 8076 | |
泌水率比 | ≤60% | ● | / | GB 8076 | |
抗压强度比 (常温) | 1d | ≥170% | ● | ● | GB 8076 |
3d | ≥160% | ||||
7d | ≥150% | ||||
28d | ≥140% | ||||
抗压强度比 (-10℃) | R28 | ≥120% | ● | ● | JG/T 377 |
R-7 | ≥14% | ● | ● | JG/T 377 | |
R-7+28 | ≥100% | ● | ● | JG/T 377 | |
1h经时变化 | 坍落度 | ≤80mm | ● | ● | GB 8076 |
含气量 | / | / | / | GB 8076 | |
凝结时间差 | 初凝 | -90min~+120min | ● | ● | GB 8076 |
终凝 | —— | ||||
收缩率比 | ≤110% | / | / | GB 8076 | |
甲醛含量(mg/kg,按折固含量) | ≤300 | ● | / | GB ***** | |
硫酸钠含量 | 不超过生产厂控制值 | ● | / | GB/T 8077 | |
氯离子含量 (%,按折固含量) | ≤0.1 | ● | ● | GB/T 8077 | |
总碱量 | 不超过生产厂控制值 | ● | / | GB/T 8077 | |
密度 | D>1.1时,应控制在D±0.03 D≤1.1时,应控制在D±0.02 | ● | ● | GB/T 8077 | |
PH值 | 应在生产厂控制范围内 | ● | ● | GB/T 8077 | |
含固量 | S>25%时,应控制在0.95S~1.05S S≤25%时,应控制在0.90S~1.10S | ● | ● | GB/T 8077 | |
相对耐久性(200次) | / | / | / | GB/T ***** | |
外加剂与水泥的适应性试验 | 满足要求 | GB ***** |
5.检验要求
5.1出厂检验
5.1.1外加剂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组批规则符合GB8076中7.1.2的规定。
5.1.2出厂检验的取样数量和取样方法符合GB8076中7.1.3、7.2规定。
5.1.3产品出厂应由生产厂家质量检验部门或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在出厂时,生产厂家应提供质量检验资料,且检测结果须符合技术规格书和国家标准中的技术要求,出厂检验项目至少应包括对应表1中要求的出厂检测内容。
5.2进场验收
5.2.1同规格、同批号的外加剂按50t为一检验批,不足50t时也需按一个取样检测批次取样检测。
5.2.2取样方法、数量应符合GB8076中7.1、7.2规定。
5.2.3每批外加剂到货后,买方将与卖方共同进行验收。由买方和卖方代表共同见证进行进厂复验取样,送买方质量检验部门或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买方复验检测并不免除卖方的质量责任。
5.2.4在双方确认数量准确无误后,买方授权代表与卖方现场代表共同签署“收货证明”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如发现所交货物与交货单不符,买方有权拒收。
5.2.5若经复检,发现卖方交付的材料不能满足采购技术要求时,买方应在交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退场。卖方对复验结果有异议的,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具备相应的资质)的复检结果为准。
5.2.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进场:不合格品、技术文件不全(产品说明书或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包装(如有)不符、数量不足、产品严重混有杂物。
5.2.7进厂复验的检验项目至少应包含表1中要求的进场检测内容。
5.3型式检验
生产厂家每年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首次供货时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检验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表1中的所有性能指标,型式检验必须由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第三方独立检测机构进行。
6.质量保证
6.1卖方应通过买方的供方评价,进入合格卖方名单。在供方评价阶段应提供以下资料:卖方资质资信文件、生产能力、供货能力、质保体系、检测报告、质量证明文件、不合格品管理、相关业绩等证明文件。
6.2卖方提供的产品须满足采购技术要求,并严格执行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的要求,向买方提供有关的检验标准,以及相应的质量证明、检测记录等。
6.3卖方应按照IS*****管理体系建立产品质量控制的相关制度,确保产品质量满足采购技术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4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提交涉及产品质量相关的质量策划文件(如质量手册、工艺文件、检查记录和检测报告等)。当买方发现卖方提交的质量相关文件可能导致产品不符合技术要求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对相应文件做出修改或澄清。买方有权将卖方提交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文件复印并分发给买方业主、总包方代表使用。
6.5买方有权进入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活动场所及设施,按质量管理规定以及生产厂家的质保大纲、程序、生产大纲,进行质保监查和查阅相关记录。产品生产应按卖方提出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实施。
7.标识、运输与存储
7.1生产的外加剂应按批次、规格分别存放,做好标识标记,运输时不得混杂。
7.2外加剂在运输时,应认真清扫运输设备并采取措施防止杂物混入。到达现场后,应按批次、规格分别储存,防止混淆。
7.3运输时,应有必要的防遗撒设施,严禁污染环境。
8.文件提交
——出厂检验报告及使用说明书每一进场检验批次提交一次。
——型式检验报告,在首次采购或源地发生变化时提交。正常生产时,按GB8076-2008要求进行,每年提交一次报告。
标签: 混凝土生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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