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化工区限制带防护林建设(二期)的公开

招标公告:上海化工区限制带防护林建设(二期)的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建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化工区限制带防护林建设(二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3.1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的企业。3.2投标人所派项目经理拥有类似工程经验。3.3在本市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相关凭证可以为:房产证明或房屋租借合同。凭证须清晰可见企业名称或法人姓名);3.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投标书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化工区限制带防护林建设(二期)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 jsfscg15-60256)

3、预算编号:16-1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整理河道、土地平整、土方造型、道路铺设、开挖排水沟、苗木种植等。计划造林总面积约605亩。

5、交付日期: 110天,拟开工日期:2016年1月10日

6、交付地点:金山区漕泾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12-0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2-22,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在本市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的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2月02日至2015年12月09日(网上报名时间与招标公告其它部分时间不一致时以此时间为准)逾期报名将不接受。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12-23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12-23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456弄22号502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456弄22号502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网上投标回执;(2)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及 电子文档1份纸质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与技术标装订成一册。投标文件电子版单独包装壹份 包括技术标标书、附件、商务标全部内容。商务标含投标组价文件(*.eb3)。投标电子文件中的投标单位简称必须使用中文名称,光盘外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所有包装均为密封包装,封口处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章(或签字)。(4)无疑问回复函(原件);(5)投标保证金支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请于 2015年12 月 09 日,上午 9:00时至 11:00时,下午 13: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以下同),在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456弄22号502室 报名初审合格,购买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套,售后不退。2、报名初审所需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4)《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5)在本市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相关凭证可以为:房产证明或房屋租借合同。凭证须清晰可见企业名称或法人姓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农业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建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11楼 地 址:汉口路193号309室
邮 编:200540邮 编:200002
联系人:盛月英联系人:王培娟
电 话:********电 话:136*****115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 址:网 址:

附件信息:
附件1: ********38%22);">上海化工区限制带防护林建设(二期).zip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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