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综合楼附属工程-智慧档案库设备采购质疑答复函
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综合楼附属工程-智慧档案库设备采购质疑答复函
质 疑 人: 广西巨泰办公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连畴村二队村心塘小区
法定代表人:王利红
委托代理人:蓝进宏 电话:191*****709 传真:/
质疑人于2023年8月21日向我公司递交的关于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综合楼附属工程-智慧档案库设备采购【GXZC2023-J1-******-JGJD】质疑函,我公司对质疑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现查明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我公司在2023年7月31日参与项目名称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综合楼附 属工程-智慧档案库设备 项目的编号: GXZC2023-J1-******-JGJD的竞争性谈判的投 标项目,并且在通过评委以及业主公平公正评的评审过程通过了第一次符合性审查后,符合性进入第二轮谈判报价。2023年8月2号招标代理公司在政府采购网公布了我公司 中标的公告,我公司已经在2023年8月4号缴纳了中标服务费及领取了中标通知书。2023 年8月3号招标代理公司联系我公司说有公司质疑本项目,说我公司的响应文件不符合 没有提供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我公司问是哪家投标人质疑请公布在政府采 购网上,我公司要明确是否真有公司质疑本项目,但是招标代理公司一直没有公布质疑 公司名称,也没有和我公司说质疑人是谁,就是说有人质疑。招标代理公司说质疑人质 疑事项,竞标人的竞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竞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 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竞标人公章),但是我公司已经配 合提供了招标代理公司要求的几项货物节能产品证书,以电子邮箱形式传送给招标代理 公司,而后招标代理公司又说还需提供中小企业证明,可是我公司在应标过程中已经提 供了中小企业证明,为什么中标后又要提供,我公司是完全按照招标文件合法合规投标 的,我公司想问此项目本身是以竞争性谈判的招标方式,那就是谁低价谁中标,如果不 符合那评标结果和过程怎么判断的,怎么进入第二轮谈判环节,评审专家也是招标代理 公司自己组织的,自己评审出的结果自己打脸又推翻否认有失公正。
事实依据:该项目是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经过评委以及业主公平公正评的,我公司通过符 合性审查才能进入谈判阶段。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一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
质疑答复1:根据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50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 附件“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附件: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公布你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广西北海普洛佳科技有限公司于8月8日向我公司递交质疑函,对你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广西科联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生产制造的上述产品在国家认证机构官网未查询到通过相关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的信息予以质疑,此质疑内容经8月10日向你公司了解询问,及质疑答复期内在相关渠道查证获悉,广西科联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并非你公司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提供的以上货物设备制造商,仅为设备销售代理商,不具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单位的主体身份;广西科联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查证确属无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之产品。并非质疑你公司的节能产品,对于广西北海普洛佳科技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处理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你公司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第18页第31.2询问、质疑和投诉明确表明了,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 是招标代理公司公布我公司为中标人之日起也就是2023年8月2号到2023年8月10号这7 个工作日期间内,招标代理公司一直没有没有以书面形式公布质疑人的质疑书,也没有以书 面文件形式告知我公司质疑人信息和内容。可是在2023年8月17号收到招标代理公司的告 知函,告知我公司领取质疑回复函的告知函。质疑回复函招标代理公司的回复说(质疑人于2023年8月8日向我公司递交的关于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综合楼附属工程一智慧档案库 设备采购【GXZC2023-J1-******-JG丁D】质疑函,我公司对质疑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在2023年8月17号质疑回复函出来前招标公司一直没有书面形式通知并在政府采购网公布质疑人的 质疑函,招标代理公司没有在质疑时限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网上公布质疑人的质疑函,也 就存在质疑人在的质疑函提交的时间和真实性,是否在质疑时限内。
事实依据:该项目是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经过评委以及业主公平公正评的,我公司通过符 合性审查才能进入谈判阶段。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一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 规定。
质疑答复2:本项目于8月2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我公司于8月8日收到广西北海普洛佳科技有限公司递交的质疑函,我司于8月17日完成书面《质疑答复》且将质疑答复内容在广西政府采购网发布并将其《质疑答复情况报告》报送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备案,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你公司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3: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第2页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综上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第2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明确表明了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是指具有招标文件采购产品的相关经营范围有供货资格,并不是招标文件采购的所有产品的都要是生产制造商。
(2)、因为采购文件中采购产品及相关五金产品配件、电子电器产品有几百上千中,任何一 个投标人都不能全不生产、如采购文件中:紧急启停按钮、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点型光电 感烟火灾探测器、放气指示灯、镀锌钢管、多芯软导线、红外探测器、监控主机(监控终端),交换机(交换终端)、液晶电视、无刷直流电动机、固定列彩色触摸显示屏、活动列彩色触 摸显示屏、等等这么产品不可能所有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供货商都能全部生产,也不可能这 么多的产品全部为中小企业生产,每一个产品的生产商全部位中小企业,如采购文件中采购 产品及相关五金配件、电子电器生产厂家全部的一环一环的无限查询下去,任何一个投标人 和供应商都不可能满足像质疑函里面说的要求。
(3)、根据招标采购文件中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明确表明了供应商应 为中小微企业,只是说只要投标人为和投标人的供货商为具有中小企业资格的有相关经营范 围的合法供应商,我公司和我公司投标产品的供应商全部符合中小微企业资格,并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关证明文件,我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是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我公司的报价为最低报价,中标结果也是有相关专家评委严格的一丝不苟的公平公正评标出来的结果。
事实依据:该项目是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经过评委以及业主公平公正评的,我公司通过符 合性审查才能进入谈判阶段。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一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
质疑答复3: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总则“33.3本谈判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附 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要求,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第117号令 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第二条 “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要求,我司在接到广西北海普洛佳科技有限公司递交的质疑函后,于8月10日向你公司了解询问,及质疑答复期内在相关渠道查证获悉,广西科联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并非你公司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提供的以上货物设备制造商,仅为设备销售代理商,不具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单位的主体身份;广西科联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查证确属无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之产品。对于广西北海普洛佳科技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处理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你公司此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4:
(1)、招标代理机构在质疑期限内一直没有书面形式通知或在政府采购网公布质疑人的 质疑函,没有组织相关专家进项复评,擅自更改中标结果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相 关处理程序不合法合规。
(2)、质疑人在质疑中的质疑函中质疑的多点事项,网上也没公布的那么详细,而质疑 人能全部一一咬文嚼字的鸡蛋里挑骨头一点一点的进行质疑,如没有人泄漏我公司的投标文 件给质疑人,根本不可能办到质疑函里面的咬文嚼字的鸡蛋里挑骨头的质疑行为,这里面大 有文章。
(3)、我公司现在严重怀疑招标代理公司存在和某个投标人串通故意找茬,刁难我公司 不想让我公司中标,想让其它公司中标,有针对和排他性。
事实依据:该项目是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经过评委以及业主公平公正评的,我公司通 过符合性审查才能进入谈判阶段。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一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 相关规定。
质疑答复4:根据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50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 附件“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附件: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公布你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包含你公司响应货物制造商等相关信息,不存在泄露你公司《响应文件》之事,质疑事项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感谢你司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规定,如质疑人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南宁铁路运输法院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9日
附件信息:
3.2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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