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各乡(镇)敬老院冬季用炭采购项目竞

延津县各乡(镇)敬老院冬季用炭采购项目竞

河南省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延津县民政局的委托,延津县民政局对延津县各乡(镇)敬老院冬季用炭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 项目名称:延津县民政局对延津县各乡(镇)敬老院冬季用炭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延交财谈判采购【2015】080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550吨炭块(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条件;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本项目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盖有一般纳税人章)

4、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2012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承担过类似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1、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报名、谈判文件购买地点及时间:2015年12 2日至2015年 12 4

8:30-11:30,14:30- 17:00,

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5年128日9:30 ,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九、报价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十、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供应商注意查看。

十一、监督部门

延津县检察院: ****-*******

延津县发改委: ****-*******

延津县财政局: ****-*******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津县民政局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省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焦女士 联系电话:037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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