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黔东南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黔东南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州委第二轮巡察第四巡察组于2022年8月30日至9月30日对州志办党组开展巡察,2023年1月9日,巡察组向州志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州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以来,州志办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巡察整改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巡察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整改

州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州志办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贯彻州委书记在州委常委会上听取第二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专题研究反馈意见,深刻分析问题原因,对巡察整改工作进

行全面部署。要求州志办全体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的决策部署,确保整改任务按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党组书记组织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项整改销号。巡察整改以来,专题听取4次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力推进整改落实

州志办党组坚持问题导向,落细落小抓好问题整改。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整改责任,做到亲自研究、亲自调度、亲自督导、亲自落实。对照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建议,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既注重个性问题整改,又注重共性问题研究,深挖细查,查清问题根源,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认真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堵塞工作漏洞,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持续净化,保持良好的政治生态。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动巡视整改落实

(一)关于巡察反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志工作重要讲话有差距,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不到位,提升地方志高质量建设和服务新阶段发展不够有力,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强”方面问题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不到位,学习内容不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州志办党组立行立改,巡察整改以来,召开党组会议19次,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19次,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2.针对“跟进学系统学深入学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专题研讨。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开展了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传统村落志编纂工作、部门志书审查等专题学习研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志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挥地方志在抗战研究中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扶贫志编纂作出重要批示,《习近平总书记的方志情怀——谈领导干部如何读志、用志、修志》等内容进行再学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学以致用。二是在学习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黔东南县(市)传统村落志编纂指导要点》和《黔东南州部门志书审查实施意见(试行)》。各县(市)地方志工作机构对照指导要点对传统村落志进行审核把关。

3.针对“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积极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宣传二人讲”宣讲活动。党组书记带头到施秉县地方志工作机构和联系帮扶村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组成员到凯里市龙井社区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同时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课、主题党日等学习活动,全面、系统、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巡察整改以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宣传二人讲”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1次、上党课3次、开展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1次、领导干部下基层宣讲3次。

4.针对“统筹谋划地方志事业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扎实推进全州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州志办印发了《黔东南州地方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充分发挥地方志“记载历史、传承文化、服务当代、垂鉴后世”的功能作用。全州地方志工作机构按照《黔东南州地方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了地方志工作年度计划,采取具体有效措施完成“十四五”规划的各项任务。

5.针对“统筹推进县(市)年鉴编纂工作抓得不紧”问题的整改情况

州志办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县(市)综合年鉴编纂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大对各县(市)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的指导力度,建立工作台账,针对各县(市)每月编纂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州志办领导班子分组深入各县(市)调研指导综合年鉴编纂工作12次,与县(市)分管领导和修志机构干部职工座谈,协调解决人财物等问题,统筹推进综合年鉴编纂出版工作,2023年编纂工作进度比去年明显加快,质量显著提高。

6.针对“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工作部署有差距,结合部门实际抓落实上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编纂出版了《报京村志》《地良村志》《洞脚村志》《瑶白摆古志》《巨洞村志》《岜沙村志》等6部东西部协作传统村落志丛书,已向省内外、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及专家学者赠阅了近300套(1800余册),充分展示黔东南州中国传统村落的良好生态和多彩民族文化,为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提供志鉴服务。二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结合地方志工作特点,以佛黔协作为契机,与佛山驻黔工作组建立了传统村落志书连续出版机制,助力乡村文化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2023年再次获佛山市对口黔东南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用于编纂出版《蓝田镇志》《高场村志》《木召村志》乡村文化志,助力乡村文化振兴。

7.针对“党组对传统村落志编纂工作重视不够,推动指导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分工指导机制,领导班子成员分成三个编纂指导组,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深入县(市)指导传统村落志编纂,实行按月调度,按季通报,及时了解和解决传统村落志编纂工作存在问题,确保编纂出版任务如期完成。二是对各县(市)传统村落志初稿进行审核,针对编纂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研究制定《黔东南州县(市)传统村落志编纂指导要点》,下发到各县(市)地方志工作机构,指导修改和完善传统村落志编纂工作。

8.针对“读志用志活动开展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以“读志书、知州情、爱家乡”为主题,广泛开展读志用志活动,在实现全州中学志书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大志书进军营、进社区、进企业力度,增强读志用志效果。二是继续修改完善读志用志普及读物,积极为宣传我州多彩民族文化和打造“桥头堡”发挥地方志作用。

9.针对“推进方志馆建设工作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争取州委、州政府支持,加大力度推进方志馆建设,打造黔东南地情中心。二是充分发挥图书馆资源优势,已与凯里学院图书馆、州图书馆签订《合作共建黔东南方志馆框架协议》,为高校学者、专家、教授、学子及社会大众提供地方志服务,州图书馆已挂牌运行。三是依托黔东南州重点旅游推介路线,试点性建设“方志驿站”,为游客和投资者阅读地方志提供便利。

10.针对“州志办信息化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主动将新出版的黔东南志书融入全省数字方志体系,融入“黔方志云”平台,建立健全黔东南方志数据库。二是持续推进自主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移动新媒体应用平台建设,推动地方志工作由传统方志向数字方志转型,做好本区域地情宣传,大力弘扬黔东南优秀传统文化。

11.针对“履行志书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公产管理部门调剂,志书集中管理存放地点已落实,目前正在对管理存放点进行改造和购置有关设施设备。

12.针对“宣传阵地长期未恢复”问题的整改情况

州志办党组召开会议对“黔东南地情网”改版重建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栏目设计工作已完成,资料收集整理正在进行。

13.针对“风险防范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风险防范,建立健全了14项单位保密管理制度,压紧压实保密责任。二是强化保密教育。组织学习《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保密安全意识,提升保密工作水平,筑牢保密安全防线。三是加强涉密载体和密级文件管理,做到不横传、不积压、不自存、外出不携带。四是依法依规按程序开展定密工作,规范了单位涉密和密级的具体范围。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执行制度不严格,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方面的问题

14.针对“党组对党内法规学习不深入、理解不透彻”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精神,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废止了单位制定的《诫勉谈话制度》,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预防提醒谈话。

15.针对“‘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上半年党组书记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汇报。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对《州志办财务工作制度》进行重新修订。三是强化一把手监督,严格执行财务支出“一支笔”签字制度,除分管财务领导的报销单由一把手签字外,其余开支均由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审核。

16.针对“落实《黔东南州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实施办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重新组织学习了《黔东南州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规范约谈工作各环节,增强约谈的针对性。二是切实履行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签订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决扛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领导带头示范,坚持正风肃纪反腐,坚持惩防并举。三是坚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采取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科室负责人与科内工作人员谈的形式,常态化开展预防提醒谈话。

17.针对“财务内控机制不健全,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廉政风险内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了《黔东南州地方志办公室财务岗位职责清单》,进一步完善财务人员岗位职责,强化监督制约,明确了责任追究。二是立行立改,会计和出纳UK(密钥),按照《黔东南州地方志办公室财务岗位职责清单》规定,分别由会计和出纳分别保管。

18.针对“分管领导对决算数据报送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领导管理水平和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树牢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和风险意识,各类财务报表严格按照财务人员制表、会计审核、分管领导签字核准“三级审核程序”执行,未再发生把关不严的情况。二是对单位会计进行了批评教育,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19.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组织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和其他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重新进行学习,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二是完善《黔东南州地方志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已出版的库存志书地情资料进行重新核查登记,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将志书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规范了志书“进出口”管理。三是对2022年度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登记,做到分类明晰,底数清楚。

20.针对“财务审批把关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了《黔东南州地方志办公室财务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规范了财务报销、事前审核程序和事项。二是通过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严格财务审批和把关。

21.针对“干部职工未按规定缴纳工会费,违规享受工会福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二是单位职工按时缴纳工会会费,制定工会活动经费收支计划,规范工会各项活动开展和经费支出。

22.针对“文风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转变文风的重要论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要求撰写发言材料要紧密结合地方志工作实际,杜绝报告表述雷同的现象。二是在今年2月召开的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上,出现个人文风不实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深刻剖析和自我批评,提出了整改措施。三是对出现文风不实问题的党员干部开展了提醒谈话,切实转变了文风。

23.针对“作风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制定了《2023年度州志办党组会议计划》《2023年度州志办干部职工学习会议计划》《2023年度州志办主任会议计划》《2023年度州志办党支部学习会议计划》,做到各类会议按计划召开,按规定做好记录,如实签到,杜绝补签现象发现。二是深入开展“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回头看工作,细化各科室责任,通过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领导示范、以上率下的良好局面。三是积极组织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科室”创建活动,以创建带作风,改进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关键岗位和个人工作作风的监督检查,由分管领导按月对分管科室工作和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将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学习不认真等问题记录在案,作为干部个人季度考核重要评分依据。检查中,对无正当理由不列席党组会议人员开展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三)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规范,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未全面完成”方面的问题

24.针对“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党支部换届流程图》等内容,通过学习,增强了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工作面貌焕然一新。二是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组集中学习会议、党员集中学习会议,积极组织未入党同志参与学习,加强政治教育和党性教育,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工作要求,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已有一位同志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三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三会一课”制度,有序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5.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二是在2023年2月召开的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上,领导干部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党员同志对其提出批评意见。

26.针对“对党建工作成效考核事项抓得不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法治能力,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制定《黔东南州地方志办公室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黔东南州地方志办公室2023年工作要点》等多项工作计划和要点,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了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三是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党组工作要点和地方志工作要点,聘请了单位法律顾问,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黔东南州地方志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黔东南州州级部门志书审查验收实施意见(试行)》的审查制定和有关合同的签订,做到真聘真用。

27.针对“党组抓干部教育管理宽、松、软,压力传导出现递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州志办党组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落实。二是进一步完善了《黔东南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职工考勤制度》,依据有关规定,增加干部违反考勤制度的约束条款,建立问题台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三是针对个别干部考勤出现未签到签退情况及时开展了提醒谈话,迟到、早退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四是针对慵懒散作风问题,着重从整顿精神面貌入手,采取制作工作清单,明确完成时限,跟踪落实效果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挂钩的方式,激励干部职工担当作为。

28.针对“领导干部分工不够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相关规定,州志办党组召开会议,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确保了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29.针对“集体决策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健全了党组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建立了《州志办主任办公会议制度》,明确了议事范围和议事规则,杜绝了党外干部在党组会议上表态的情况。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保证党外干部对分管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人事任免的建议权。

30.针对“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对“三重一大”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民主决策意识,使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对《中共黔东南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行了修订。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单位凡涉及“三重一大”的问题,都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同志参加,及时做好报备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我们的日常监督。

31.针对“党组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三重一大”的问题,坚决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等制度要求抓好落实,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同时对标纪检监察机关的日常监督工作,持续发力,杜绝脱离监督的现象发生。

32.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重要论述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了《州志办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是加强人事岗位干部教育,健全干部选任程序中确定考察对象环节的书面材料,坚决纠正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

33.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学习培训。组织全州地方志工作机构20余名业务人员到省委党校参加全省地方志工作线下业务培训,其他30余名业务人员在州内参加线上培训。二是通过以会代训方式,在召开全州扶贫志编纂工程启动会议上,对参会近100余名州直部门和各县市地方志工作机构业务人员进行了地方志编修业务培训,切实推动专业人才业务素质不高的问题。三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通过参与志书编审业务,强化年轻干部业务能力培养锻炼。

34.针对“上轮巡察发现‘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弱’问题整改未完成”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州直单位科级干部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单位实际,积极向组织部门请示汇报,争取年内按照轮岗有关规定完成轮岗交流工作。

三、保持政治定力,确保问题整改见底到位

州志办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领导责任,盯紧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巩固整改成效,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走样、标准要求不降低,切实把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扎实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5-*******;电子邮箱:**********@QQ.com。 

中共黔东南州地方志编纂委会办公室党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巡察整改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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