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小型商业服务社会化项目采购项目编号询价邀请函
学院小型商业服务社会化项目采购项目编号询价邀请函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学院小型商业服务社会化项目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JL10-F4001
三、服务名称、数量: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入场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
1 | 广州理发店服务项目 | 详见第二部分 | 项 | 1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入场 | 广东广州 | |
2 | 广州桶装水店服务项目 | 项 | 1 | 广东广州 | |||
3 | 桂林理发店服务项目 | 项 | 1 | 广西桂林 | |||
4 | 桂林桶装水店服务项目 | 项 | 1 | ||||
5 | 桂林干洗店服务项目 | 项 | 1 | ||||
6 | 桂林快递驿站经营管理 | 项 | 1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下浮比例)报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本项目各项购买服务及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 3.本项目报价:以采购方市场调查价格为基准,统一提报不低于10%的(大于等于10%)下浮比例,报价包含人工、税费等相关成本。价格一经确定,本服务期执行该价格。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个体工商户除外);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应为以下主体之一:
(1)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一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个体工商户。
(2)包6: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一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且具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询价通知书发出时间、地点
(一)时间:申领时间:2023年08月29日至09月0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 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个体户加盖手印);
2. 包6: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一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且具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8.保密承诺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9.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tygbccg07@1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备注:资料不齐全者不能获取招标文件。采购机构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六、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一)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9月05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采购评审稍后开始。
(二)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具体地址邮件告知)。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 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宁女士、林先生
地址:广西桂林市
项目监督人:刘女士
办公电话:0773-*******
标签: 小型商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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