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井水泥用减阻剂原料采购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油井水泥用减阻剂原料采购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川井科招字2023-034(2)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油井水泥用减阻剂原料采购招标(第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四川川庆井下科技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1 招标项目名称:油井水泥用减阻剂原料采购招标(第二次)。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预计数量 | 计量单位 | 限制单价人民币(元) | 限制总价 人民币 (元) |
1 | 酮醛缩合物 | 200 | 吨 | 9750 | |
2 | 改性木质素磺酸盐 | 200 | 吨 | 8650 | |
合计 |
2.3 商务计价方式:含运费、材料费、装卸费、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含13%增值税。
2.4 包装要求:无。
2.5 交货地点:按甲方要求。
2.6 交货时间:根据甲方电话通知。
2.7 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文件。
备注:上表中预计需求数量仅供中标人提前安排加工备货参考,不作为中标人向招标人加工生产的依据,招标人不承担合同期内各数量变化的风险责任。具体用量根据招标人生产实际需要,以招标人订单为准。最终结算款根据实际送货数量与中标单价进行计算确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独立法人委托其分支机构参与的,仅能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委托多个分支机构参与的,其投标资格均无效;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的,仅保留独立法人的投标资格,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资格无效。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网上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
3.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其此次投标(由投标人进行书面承诺):
(1)投标人近半年内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
(2)近三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
(3)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
(4)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多家公司同时进行投标的。
3.5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人民币贰万元整(¥*****.00)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机构代收,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支付到以下指定账户。
投标人须承诺如若中标,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人民币伍万元(¥*****.00)的履约保证金。如未承诺,投标将被否决。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2023年08月 30 日至2023年09月 05 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标书购买款须从公司基本帐户转出,汇款时请注明“川井科招字2023-034(2)号招标费”。缴费后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购买标书汇款凭证、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见附件))扫描成PDF格式,合并成文件夹命名为“XXX项目XXX公司投标报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联系人邮箱:**********@qq.com%E3%80%82">**********@qq.com。
4.2上述所有报名资料均须投标单位将报名资料原件于2023年08月 30 日至2023年09月 05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将审核通过的报名资料原件邮寄至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21楼2109号张老师处。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电话: | 028-6205-8131 |
电子邮箱: | **********@qq.com |
开户行: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帐号: | |
缴费账户: |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分公司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9月 21日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21楼2109号)评标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5.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密封破损;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
(4)非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
*5.3 投标人应提交: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机构代收,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支付到以下指定账户。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时应注明“川井科招字2023-034(2)号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6:00分之前到达以下账号)
开户单位: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时应注明:川井科招字2023-034(2)号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及退还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028-********
投标人须承诺如若中标,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人民币伍万元(¥*****.00)的履约保证金。如未承诺,投标将被否决。
注:请避免月底最后2个工作日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3年9月 21日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21楼2109会议室。
八、中标后签约单位
合同签约单位:四川川庆井下科技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四川川庆井下科技有限公司 |
地 址: | 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三水镇高店村 |
联系人: | 赖老师 |
电 话: | 0838-******* |
电子邮箱 | laidy_jx@cnpc.com.cn |
招标机构: |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21楼2109号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王老师 |
联系电话: | 028-6205-3379 |
电子邮箱: | **********@qq.com |
招标机构: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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