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襄城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为切实抓好我区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 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23〕28号)文件精神,按照《襄城区2023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襄城政办函[2023]27号)具体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遴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服务组织、农作物机械条播服务组织和特色产业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

二、项目组织单位:襄城区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一: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服务采购。开展农作物收割带秸秆机械打捆离田或者秸秆机械粉碎还田服务。

项目二:农作物机械条播服务组织采购。开展农作物机械播种服务。

项目三:农村特色产业提升发展服务组织采购。开展林果、花卉、设施农业等提供全(半)托管服务。

四、补助对象及标准:项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优选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实施主体。项目资金补助实行“先做后补,以奖代补”方式,对区域内农作物生产提供社会化服务,并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等经过遴选确定的服务组织进行补助。服务任务完成后,实施主体提出申请,提交有关资料,经有关部门验收审核无异后,及时兑付补助资金。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额不超过100元;服务小农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

五、服务时间

项目一于9月上旬至10月上旬开展农作物秸秆机械打捆离田或者秸秆机械粉碎还田服务;项目二于9月下旬至11月下旬开展农作物机械播种服务。项目三于9月至12月下旬开展林果、花卉、设施农业等全(半)托管服务。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2)有营业执照和相应的经营资质,证件齐全有效;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和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同类项目的相关合同);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近五年内无不良诚信、行政处罚、未结官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安全生产事故等历史记录;(提供承诺书)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项目一:申请人具有履行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类服务组织必须拥有秸秆机械粉碎还田或者打捆机具以及取得驾驶资格的操作机手且日作业面积秸秆机械粉碎还田100-130亩,打捆1000-1200捆以上(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项目二:申请人具有履行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农作物机械条播服务组织应拥有精量播种机3台(套)以上,配备专业操作机手且日作业面积80-120亩(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项目三:申请人具有履行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农村特色产业提升发展服务组织必须有专业的技术团队,技术人员3名以上,产业发展必需相关设施。

服务项目配备的农机器械应安装北斗系统,便于监督项目实施范围。作业技术标准按照社会化服务技术标准执行。

七、申请人资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凡有意响应者,请于9月1日上午12点前将相关申请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交到襄城区檀溪路158号襄城区人民政府223室区农业农村局,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钟澳庆

联系电话:0710-*******



襄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业社会化服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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