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绿色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人防设备采购及安装竞争性谈判公告

遂川县绿色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人防设备采购及安装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遂川县绿色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人防设备采购及安装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信息安全设备/其他安全设备

采购单位 江西振豪建设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 遂川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29日 12:56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8月29日至2023年09月0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0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796-*******
采购单位 江西振豪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工业园区东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先生 0796-*******
代理机构名称 遂川县仁远建设事务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遂川县城工农兵大道35号(县茧丝绸总公司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女士 0796-*******
附件:
附件1 遂川县绿色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人防设备采购及安装竞谈文件(1)(1)(1).doc

项目概况

遂川县绿色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人防设备采购及安装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仁远采字SC-【2023】045号

项目名称:遂川县绿色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人防设备采购及安装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1

遂川县绿色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人防设备采购及安装

1

注:本项目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根据施工进度需要,收到采购人通知单后,中标人于3个日历天内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2、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2具有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4.2本项目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至 2023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4: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遂川县仁远建设事务发展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遂川县仁远建设事务发展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万零伍佰元整(¥*****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时间前一天17:00前从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单据上须注明“仁远采字SC-【2023】045号”字样,投标保证金递交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转账银行户名:江西振豪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川县支行

账号:936*****002*******

注:(1)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招标文件规定的账号中,并打印缴纳凭条。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受理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3)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同时须凭采购单位同意退还保证金的函,到江西振豪建设有限公司办理相关退款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西振豪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工业园区东区        

联系方式:张先生 07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遂川县仁远建设事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遂川县城工农兵大道35号(县茧丝绸总公司四楼)            

联系方式:吴女士 0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   0796-*******

 

标签: 人防设备采购 厂房 安装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遂川县仁远建设事务发展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