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森林火险卫星热点监测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森林火险卫星热点监测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技术、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多种技术手段,打造集森林火险卫星热点监测、森林巡护移动应用等功能于一体的监测预警系统,线上线下相结合,实现全天候全时段、24小时不间断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全面提高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水平,实现森林火灾监测预警智能化、火情处理高效化、巡逻管控便捷化,以便于及早发现火情、快速处置火情,并为森林火灾防控救援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从而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的,有效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

二、相关标准

2.1.1 国家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7年公布);

(4)《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 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学数据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17 号);

(8)《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国森林防火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森防办(〔2013〕16号);等

2.1.2 湖南省政策文件

(1)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22〕23号);

(2)《湖南省森林防火规划(2018-2025年)》;

(3)《湖南省“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等

2.1.3 长沙市政策文件

(1)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办[2021]30号);

(2)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十四五”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长政办发[2021]74号);

2.1.4 相关标准规范

(1)《森林防火技术规程》(DB21T 2732—2017);

(2)《森林火灾信息处置规范》(LY/T 2585-2016);

(3)《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LYJ127-91);

(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2018);等

三、技术规格

1.拟采购标的

序号

采购品目

标的

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

服务要求

参数性质

是否核心产品

是否进口产品

是否两型产品

是否首购产品

标的物所属行业

是否节能产品

未采购节能产品原因

是否环保产品

未采购环保产品原因

备注

1

测绘服务

2023年度森林火险卫星热点监测服务采购

1

150万元

详见技术/服务 要求

详见技术/服务 要求

其他未列明行业

非节能产品

非节能产品


2.技术/服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

2.1服务内容

森林火险卫星热点监测服务从森林防灭火现实需求出发,构建一套高度自动化的森林火险卫星热点监测服务平台,根据卫星遥感数据、气象观测预报数据、行政区划数据和土地利用数据等,利用遥感技术、物联网技术等技术手段进行森林火险卫星热点监测和定制分析,生成森林火险监测系列产品,并通过短信、网站、移动端等多种形式推送预警信息,结合专业人员值班值守服务,实现对森林火情的24小时全天候监控,并跟踪火情处置形成反馈机制,提供全流程的森林火灾监测综合服务。

1.卫星热点监测预警。接收并处理卫星数据,利用遥感技术和物联网技术等技术,结合云图数据、行政区划、区域地形地貌等辅助数据,对监测区域进行全天候不间断的实时监控;

2.卫星数据分析判识。收集处理卫星遥感数据,筛选监测区域内的热点,区分着火点与烟雾,进行热点判识,然后专业人员迅速进行人工再判识,确认为森林火情后向用户推送预警信息并及时跟踪监测;

3.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做好监测预警平台和移动终端的建设、运营、维护,为用户提供系统平台和终端技术服务,根据用户需求及时调整更新系统功能,并负责培训、指导、跟踪用户使用,及时解决用户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卫星热点现场调查。当卫星热点核查反馈上报信息与监测预警情况不一致时,调派技术人员对监测预警热点位置进行现场调查,通过无人机巡航、现场走访等方式核实情况并报告;

5.专业团队技术服务。组成专业团队负责项目实施并合理安排值班值守,在森林火灾高火险期和重点时段增加值班人员;安排1名技术人员驻场,协助用户处置系统发出的森林火险热点监测预警,跟踪热点核查反馈和后续发展情况,必要时参与卫星热点现场调查,协助整理火情数据资料;

6.监测预警分析报告。对监测区域卫星热点、森林火灾分布状况、所属行政区划、林地资源类型等进行分析,制作卫星热点、森林火灾分析报告,高火险期或重点时段制作监测日志,定期提交监测预警周报、月报和年度报告。

2.2服务指标

1.卫星热点监测预警,要求实现对全市森林区域的24小时实时监测,系统自动识别与提取森林火险热点信息,监测数据信息更新频次≤10分钟/次。基于静止卫星监测热点明火面积≥1亩(666.6㎡),基于极轨卫星监测热点明火面积≥20㎡。

2.卫星数据分析判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提供24小时监控、筛选判别、预报预警、火情跟踪等服务,系统监测发现卫星热点时自动提示发出预警,技术人员迅速进行人工二次判识后决定是否推送预警信息,从监测热点到发出预警全程时延≤60分钟。

3.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监测预警系统平台和移动终端要具备森林火险卫星热点监测预警、火情处置反馈、火灾详情查询、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并提供天气实况、火险等级预警等其他功能;能提供实时监测卫星图,可持续监测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根据用户需求限期对系统进行升级迭代。

4.卫星热点现场调查。能及时调派技术人员、装备、车辆对监测预警热点或森林火灾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对现场过火面积、灾害损失等进行初步统计评估,为用户后期进一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期内开展现场调查次数不少于5次,具体以采购人安排为准。

5.专业团队技术服务。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值班值守快速判识卫星热点类别,日常派遣1名技术人员驻场服务,协助用户工作,森林火灾高火险期或重要节点技术人员、驻场人员加强值班值守,驻场人员出勤率达95%以上,高火险期或重要节点采购人抽查技术人员值班在岗率100%。

6.监测预警分析报告。由专业人员根据卫星监测热点、火情处理反馈、森林火灾损害、天气气象因素等情况,每周编制1次监测周报,每月编制1次监测月报告,服务期满编制年度监测报告,森林火灾高火险期或重点时段编制监测日志。

2.3考核要求

采购人制定考核指标,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支付中标人服务费,考核要求详见表格。

2.3.1卫星热点监测服务第1次考核表

合同签订45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要求

考核结果

1

团队人员到位情况

5个工作日投标人组建完成项目团队并能迅速开展工作,驻场人员及时到位;驻场人员出勤率达95%以上,抽查技术人员值守在岗100%

2

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合同签订后15天内,投标人按照投标方案提交满足需求的监测预警系统实施方案并经采购人同意后迅速实施,能有效监测预警森林火灾

3

系统建设运行情况

系统监测预警平台和移动终端搭建完成并可有效提供服务,并根据用户意见限期对系统功能进行更新迭代,根据需要培训相关人员使用

备注: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第1次考核后支付合同金额60%,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扣减支付金额。考核结果≥90分全额支付应付资金,70分≤考核结果<90分时,低于90分部分按3万元/分扣款,考核结果<70分,采购人可以拒绝支付合同资金并收回预付款,终止合同。

2.3.2卫星热点监测服务第2次考核表

(服务期满)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要求

考核结果

1

售后服务

保障情况

技术人员快速对卫星热点人工二次判识,持续跟踪监测较大火情,及时开展现场调查并及时反馈。紧急情况快速响应,服务保障到位

2

团队人员工作情况

技术团队人员保持稳定,与用户保持良好沟通并及时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驻场人员出勤率达95%以上,抽查技术人员值守在岗100%

3

系统运行维护情况

系统监测预警平台和移动终端功能满足需求有效运行,并根据用户需求限期对系统功能进行更新迭代,根据需要扩大系统使用范围

备注:第2次考核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采购人可根据考核情况扣减支付金额。根据采购人对投标人日常考核情况扣款,如投标人未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扣款1万元/次。

2.3.3卫星热点监测服务效能考核条款

1、(1)系统监测到卫星热点并经人工判别后,及时发出预警预报,核查反馈火情属实。如发生1亩(666.7㎡)以上森林火情,系统未有效监测预警,采购人根据以下标准扣款:误报0.1万元/次,迟报0.2万元/次、漏报0.5万元/次。

(2)能够在国家、省卫星监测系统监测到热点前,准确监测到热点并迅速向采购人及相关单位和人员发出预警预报。如比国家、省卫星监测系统提前30分钟以内监测预警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奖励1万元/次;如比国家、省卫星监测系统监测预警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晚30分钟以上,扣款1万元/次。

以上预警预报均必须在1小时内监测预警,以采购人的火情数据为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算,服务期限一年。(如成交人不能履行合同或二次及以上达不到项目要求,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产品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采购人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二)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六、验收标准

1.支付方式:长沙市应急管理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本项目验收采用一般程序验收,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验收,履约验收期为第1次考核验收。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合同签订45天后,采购人对中标人第1次考核,考核合格支付合同金额60%,两次共支付本项目合同金额90%。服务期满采购人对中标人第2次考核,考核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金额的10%,每次考核未达到考核要求或发生误报、迟报、漏报扣减相应款项,如比国家、省卫星监测系统提前或推迟30分钟以内(以上)监测预警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根据约定奖励火灾扣除响应款项。除预付款外,所有款项需考核验收后,中标人提供足额发票再支付。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七、其他要求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监测服务 热点 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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