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程大学临潼校区教学楼教室翻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工程大学临潼校区教学楼教室翻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临潼校区教学楼教室翻新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0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HXZB2023-1084

项目名称:临潼校区教学楼教室翻新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56,194.6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潼校区教学A楼、B楼翻新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合同包2(临潼校区教学C楼翻新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合同包3(临潼校区教学D楼翻新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潼校区教学A楼、B楼翻新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注册地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

(2)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须提交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的证明(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相对应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税证明(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须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

(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

(6)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其他项目

(8)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9)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10)提供磋商时限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无严重失信记录;(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信用承诺函)。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盖供应商公章)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2(临潼校区教学C楼翻新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注册地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

(2)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须提交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的证明(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相对应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税证明(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须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

(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

(6)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其他项目

(8)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9)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10)提供磋商时限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无严重失信记录;(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信用承诺函)。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盖供应商公章)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3(临潼校区教学D楼翻新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注册地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

(2)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须提交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的证明(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相对应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税证明(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须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

(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

(6)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其他项目

(8)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9)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10)提供磋商时限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无严重失信记录;(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信用承诺函)。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盖供应商公章)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21日 至 2023年07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0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8月0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工程大学

地址:金花南路19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天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8号泰维智链中心二期南楼1602室

联系方式:029-********转8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天鹏、李龙龙

电话:029-********转807

陕西天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学楼 校区 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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