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0Nm3/h焦炉气制LNG消防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30000Nm3/h焦炉气制LNG消防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襄矿集团恒通新能源有限公司30000Nm3/h焦炉气制LNG项目已由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晋经信能源字【2011】557号)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西襄矿集团恒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襄矿集团恒通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西襄矿集团恒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是由山西襄矿集团与山西沁县华安焦化有限公司于2012年共同出资建立的。山西襄垣煤矿集团位于襄垣县夏店镇西北阳,隶属于襄垣县县国营企业,本项目作为沁县的环保项目,将富余焦炉煤气用于制液化天然气,不仅解决了焦炉煤气的排放问题、提高周边居民的环境质量,同时也增加了产品种类,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收入,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对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加快革命老区发展经济等方面不仅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还具有较大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厂址所在区域位于沁县西部,地形为丘陵区,远离城镇地形较为开阔,较为平坦。厂区远离最近的村庄1.5Km以上,与原焦化厂区统一规划,和周边各种建构筑物符合国家的相关规范。本项目的辅助原料由汽车运进厂,产品可通过公路发运。厂址选址充分考虑了安全、环保、原料产品运输因素。形成了沁县尧山工业循环经济园区。
我国液化天然气缺口较大,2009年进口553万吨,发展前景广阔。液化天然气可以近距离运输,目标市场十分稳定。是解决低热值焦炉煤气利用、提高焦炉煤气能量利用率的最佳途径,符合气化山西的发展战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节能减排的要求。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并为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有很好的市场空间。
山西襄矿集团沁县华安焦化有限公司目前已经具备了130万吨/年焦炭生产能力,富余焦炉煤气量为30000Nm3/h,这为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提供充足可靠的焦炉煤气原料供应,保证装置的开工率,固定资产能够使用充分。
本项目的核心技术源自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该公司已有多处在建和投产的焦炉煤气甲烷化项目。焦炉煤气制SNG、CNG/LNG成套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于2010年5月通过四川省科技厅组织的鉴定。研制的焦炉煤气甲烷化催化剂在中试装置上稳定运行4000小时以上,CO和CO2的甲烷化转化率达99%以上,结果表明催化剂强度高,具有良好的低温活性、热稳定性和抗积碳性,满足焦炉煤气甲烷化制液化天然气的工艺要求,本项目煤气净化工艺成熟可靠,采取的全干法变温吸附(TSA)焦炉煤气深度净化工艺,突破了焦炉煤气净化技术难关,可以完全净化、脱除焦炉煤气中的焦油、萘、苯及其它杂质组分,其净化精度对苯、萘、焦油、H2S及特殊有机硫等均可以达到ppm级水平,完全可以满足甲烷化工艺要求。
本装置占地大约140亩,总建筑面积大约14625㎡。总规模为30000Nm3/h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年产液化天然气LNG6.8万t。液化天然气中甲烷的含量达到99%,达到国家标准75%要求,并且不含硫。本项目生产1000Nm3液化天然气LNG的综合能耗57709.74MJ。而1000Nm3液化天然气LNG的低位热值为35445.5MJ,因此本项目产品具有高热值特点。
主要生产工序包含焦炉煤气的压缩工序、净化工序、甲烷化工序和深冷分离液化工序。辅助生产设施区包括氮气压缩机厂房及变压吸附、空压站、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火炬。公用工程区包括催化剂库房及临时堆房、维修车间、总变电所、循环水系统、消防泵房及水池。储运设施包括产品罐区、泵房、汽车装卸站台。
本装置采用先进的分散型控制系统(DCS)对整个装置进行监视、控制和操作,利用其多种功能、良好的操作性、高度的可靠性,以保证装置的连续平稳运行。装置的自动化水平达到目前国际同类装置先进水平。该项目各装置拟建于建设单位焦化装置附近预留发展用地上,当地已拥有专职消防队,配置有专用消防车和其它消防救援设备,可作为本项目的消防主要力量。
本项目新鲜水用水量约约79.66t/h(最大94t/h)。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取自建设单位所在园区公司管网,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本项目用电量约19000kWh,最大用电负荷为20000kWh(含公用工程用电。装置正常生产时,甲烷化工序产蒸汽(2.5MPa.G)约6.05t/h,分离工序分子筛再生需蒸汽约2t/h,因此本项目可外送副产蒸4.05t/h(2.5MPa.G)。焦炉煤气净化装置、甲烷化装置、精脱硫装置事故或开停车放空气,均送往火炬进行燃烧处理,并高空排放。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焦炉煤气净化装置生产排水及冲洗水、分析化验废水等,生产废水和装置及产品罐区的初期污染雨水一同经管网收集后排入焦化装置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回用。为预防工厂事故时工艺物料和消防时的排水排出厂外,在本厂区内设置收集事故排水的收集池,最大收集量为1500立方米,收集后的存水逐步送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焦炉煤气净化装置、甲烷化装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送催化剂厂回收。脱硫装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氧化铁脱硫剂送专门环保部门处理或送硫酸厂做原料;预加氢及加氢转化剂、预加氢转化废催化剂、氧化锌脱硫剂均回收利用,不外排。
本项目实施后公交车用燃料全部改用LNG的燃料,除了有效解决焦炉尾气污染问题之外,还可实现对汽车尾气的减排。LNG由于成分干净,发动机使用后,其尾气排放中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均显著减少。碳氢化合物的排放量可减少40%,CO可减少80%,NO可减少30%。排放二氧化碳比汽油/柴油汽车低20%,且不向大气排放高分子量的硫、苯、烯类、醛类废气。每日减排72万方焦化尾气的同时还将替代汽油消耗量5.0万吨/年,每年可减少碳氢化合物排放量3151.56吨、CO排放840.3吨、NOx排放705.6吨、非甲烷烃类排放583.8吨。由于不含颗粒悬浮物LNG车不会造成润滑油稀释,从而可以延长发动机的使用寿命,还可降低气车的振动和噪声。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41964万元人民币,其中建设投资38000万元,建设期利息为:736万元,流动资金3964万元。年均生产总成本费用19144万元,年均销售收入27200万元,年均利润总额7311万元,年均销售所得税1075万元。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28.13%(税前),全部投资所得税前静态投资回收期4.53年,贷款偿还期为2.81年(不含建设期),总投资收益率21.69%,项目在经济上可行。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强。装置建成后能提供上百个就业,有效促进本区域就业形势。
2.2招标范围:
泡沫消防站、LNG储罐干粉灭火系统、室外消火栓及消防水炮等。
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当地消防部门的专项验收。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应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内两份以上(含两份)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业绩;
3.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应具有在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工程施工管理方面五年以上工程管理经验,并具有三年以上相同关键岗位的工作经验;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5年12月2日起至2015年12月9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太原市长风街131号华德中心广场C座3单元1802室持以下证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4)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盖公章复印件);
(7)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9)资质证书(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10)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11)项目经理证(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12)项目经理业绩合同(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13)近五年内两份以上(含两份)业绩合同(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14)以上资料如有一项虚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取消投标企业的投标资格,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10时00分,地点为太原市三桥大厦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襄矿集团恒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沁县
邮编:046400
联系人:严先生
电话:135*****897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太原市长风街131号华德中心广场C座3单元1802室
邮编:030006
联系人:刘先生张女士
电话:0351-*******
传真:0351-*******
电子邮件:cncccs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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