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市采石水厂泥沙脱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信息公开
马鞍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市采石水厂泥沙脱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信息公开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我公司现向社会公开马鞍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市采石水厂泥沙脱水工程竣工信息,公开日期为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马鞍山市采石水厂泥沙脱水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马鞍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马鞍山市采石水厂南侧;
建设性质:扩建;
总投资:3950万元;
生产制度:岗位实行三班倒的轮班制度,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 365 天;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审批部门:马鞍山市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环评审批时间:2020年5月22日;
环评审批文号:雨环审[2020]4号;
联系人:胡兴旺 155*****596
二、工程建设情况
本次范围为采石水厂泥沙脱水工程。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具体工程内容见表1。
表1 项目工程建设内容
工程类别 | 构(建)筑物 | 泥沙脱水工程(本次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内容 |
主体工程 | 排水池 | 1座,25万m3/d规模,容积约3000m3,依托现有 | 与环评一致 |
排泥池 | 1座,处理规模25万m3/d,尺寸为:L×B=29.0m×17.43m H=6.0m | 与环评一致 | |
浓缩池 | 2座,处理规模满足净水厂25万m3/d规模生产水量的要求,尺寸为:D=25.4m,H=5.3m | 与环评一致 | |
脱水车间 | 1座,处理规模满足净水厂25万m3/d规模生产水量的要求,尺寸为:S=744m2 | 脱水车间面积466.95m2 | |
均质池 | 1座,处理规模满足净水厂25万m3/d规模生产水量的要求,尺寸为:L×B=5.75m×3.0mH=4.7m | 与环评一致 | |
公用工程 | 供电 | 项目用电负荷性质属于二级负荷,采石水厂已两路10kv供电电源,高压系统有一暂空高压间隔,本次通过该间隔进行扩柜,以保证供电。项目新增用电量约238.05万kWh/a | 项目用电负荷性质属于二级负荷,采石水厂已两路10kv供电电源,本次通过变压器增容将原有的1号400KVA变压器更换为630KVA并对采石水厂现有低压柜AL08柜进行更换,以保证供电。项目新增用电量约238.05万kWh/a |
供水 | 项目自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自用水主要来自市政给水管网,因员工由马鞍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调剂,不新增供水 | 与环评一致 | |
排水 | 项目外排生产废水主要为经排泥池、浓缩池处理后的沉淀池排泥水上清液,外排量约4500m3/d,进入污水管网,由开发区北区污水处理厂接收处理 | 污泥浓缩池上清液部分回用不外排,部分经市政管网排放至开发区北区污水处理厂接收处理 | |
环保工程 | 废气处理 | 项目不产生废气 | 与环评一致 |
废水 | 滤池反冲洗水约7500m3/d,全部回用于自来水生产;外排生产废水主要为经排泥池、浓缩池处理后的沉淀池排泥水上清液,外排量约4500m3/d,进入污水管网,由开发区北区污水处理厂接收处理;项目工作人员由马鞍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调剂,不增加生活污水 | 污泥脱水车间污泥脱水过程产生的压滤液返回排泥池。污泥浓缩池上清液部分回收使用不外排,部分经市政管网排放至开发区北区污水处理厂接收处理;滤池反冲洗水提升至絮凝沉淀池池,进行回收利用。 | |
噪声 | 项目在脱水车间增加降噪音措施,墙内安装吸音板,采用双层玻璃。 | 与环评一致 | |
固废 |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污泥处理工程压缩的泥饼,泥饼量约为*****t/a,属于一般工业固废Ⅰ类,随产随清,装车外运到向山固废处理中心、市区固废(污泥)集中处理中心;项目工作人员由马鞍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调剂,不增加生活垃圾 | 污泥委托马鞍山市石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运输至马鞍山市国林建材有限公司制砖处置,现阶段委托处置合同到期后,定期委托其余具有运输、处置资质的单位制砖或填埋、焚烧等符合国家环保相关要求的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
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
我公司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落实了环评报告中的各项环保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污泥浓缩池上清液、污泥脱水车间污泥压滤液和滤池反冲洗水。
排泥池水经泵提升输送至浓缩池,再由浓缩池输送至均质池最后至污泥脱水车间进行脱水后产生压滤液,压滤液返回排泥池,污泥浓缩池上清液部分回收使用不外排,部分经市政管网排放至开发区北区污水处理厂接收处理。
滤池反冲洗水,在絮凝沉淀池中沉淀后回收利用,不外排。
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由马鞍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调剂,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脱水车间离心脱水机、水泵的工作噪声,噪声级70~85dB(A)。项目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是:脱水车间内增加降噪音措施,墙内安装吸音板,采用双层玻璃。
4、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脱水车间污泥压滤产生的泥饼。
泥饼属于一般工业固废Ⅰ类,马鞍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马鞍山市石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运输至马鞍山市国林建材有限公司制砖处置,现阶段委托处置合同到期后,定期委托其余具有运输、处置资质的单位制砖或填埋、焚烧等符合国家环保相关要求的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符合国家环保相关要求的处置方式进行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三同时”手续落实情况
2020年5月22日原马鞍山市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马鞍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采石水厂泥沙脱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雨环审[2020]4号)对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目前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等基本按照“三同时”要求建设完成。
五、企业承诺
我公司承诺,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档案、台账;企业对所公开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六、接收监督
我公司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接受环保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企业联系人:胡兴旺 155*****596
马鞍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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