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棚镇乡村振兴争先创优“赛马”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棚镇乡村振兴争先创优“赛马”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办秘〔2023〕66号

关于印发《河棚镇乡村振兴争先创优“赛马”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街)、镇各站所办:

现将《河棚镇乡村振兴争先创优“赛马”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抓好落实。

???????????????????????????河棚镇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3年8月17日

河棚镇乡村振兴争先创优“赛马”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营造农业争先创优、赶超发展的工作氛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步伐,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依据县乡村振兴争先创优“赛马”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围绕中央、省、市、县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推深做实特色产业提档升级“138+N”工程、农业提质增效“6969”工程,推进绿色振兴赶超发展关键性工程实施,以“赛马”机制为抓手,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见效,全面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和美乡村,为我镇绿色振兴赶超发展集聚动能。

二、评比内容

主要包括粮食安全保障、乡村产业发展、和美乡村建设三个重要方面,另设加减分项。

1.粮食安全保障重点聚焦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机械化提升、耕地保护和防止“非粮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科技特派员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比。

2.乡村产业发展。重点聚焦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新型主体培育、农业品牌建设、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农业“双招双引”、农业经济指标、精品民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比。

3.和美乡村建设。重点聚焦推进农村改厕、污水、垃圾“三大革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两整一改”行动、“双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乡村规划编制、涉农信访矛盾化解、秸秆禁烧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比。

三、评比方法

每半年围绕粮食安全、乡村产业发展、和美乡村建设三个方面的重要工作,对全镇10个村(街)开展争先创优评比。镇农综中心牵头组织相关站所,依据《河棚镇乡村振兴争先创优赛马评分细则》(附件),对各村进行分项打分,评分表经镇分管领导复核形成村乡村振兴评分结果,报镇党委(扩大)会审定后予以通报,并报县委农办备案。

镇乡村振兴办牵头组织开展乡村振兴现场观摩,参会人员对各村观摩现场进行评价打分,全年实现全镇10个村(街)观摩全覆盖,现场观摩分数折合为2分纳入考核总分。(具体评比细则见附件2)

四、结果使用

对全镇10个村(街)开展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争先创优评比,评比结果公开通报,分别评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年终优秀村(街)党支部评选的主要依据。对排名倒数第一的村(街)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村主要负责人。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相关站所要精心布置,统筹协调,抓好具体指导。各村(街)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正向激励,不断拉升工作标杆,敢与先进比、与强者赛,在推动舒城绿色振兴赶超发展的前进道路上赛出高质量。

(二)推动落实。赛马争先成绩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各村(街)各站所要坚持夙夜在公、真抓实干的精神状态和务实作风,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促进度、提效果、强质量,比速度、比位次、比奖项,以实绩论英雄、凭实绩争先进,同心协力开创乡村振兴各项事业崭新局面。杜绝弄虚作假,对数据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三)注重宣传。各村(街)各相关站所要不断收集“赛马”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放大“头雁效应”,推动示范引领带动。要积极做好乡村振兴争先创优“赛马”工作的宣传工作,挖掘经验、培树典型,激励广大干部勇争上游、勇于争先,营造你追我赶、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附件:河棚镇乡村振兴争先创优赛马行动评分细则


附件

河棚镇乡村振兴争先创优赛马村级评分细则

类别

序号

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考评责任单位

一、粮食安全保障(31分)

1

粮油生产情况

16

1.粮食生产(9分)--按季度评分

一季度评分内容:

(1)上一年度完成粮食生产任务情况(4分)。完成乡政府下达全年粮食(小麦、水稻、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种植面积的得3分,未完成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全年油料种植面积较上年稳定或有增加的得1分,未完成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2)落实本年度任务(2分)。明确本年度粮食种植任务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并细化分解的得2分,缺1项扣0.5分。

(3)春耕备耕工作(3分)。

①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春耕备耕工作、出台春季田管农业科技集中服务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并进村入户指导动员的得1分,缺1项扣0.25分。

②全面组织油菜菌核病、小麦纹枯病等重大病虫害防控,覆盖所有村、户、田且成效明显的得1分,被各级督查发现问题的,每发现一起扣0.1分,扣完为止。

③春季农资市场管理(1分)。乡、村两级落实种子、农药网格化管理,管理人员落实到位,职责、任务明确,得0.4分;辖区内农资经营门店落实农药购买实名制,在安徽省农药监管平台上报进、销及废弃物回收信息达100%,得0.3分,未达100%,不得分;对辖内农资经营门店、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检查、政策宣传有记录,得0.3分(无记录,不得分)。

二季度评分内容:

(1)夏收工作(3分)。①按时完成夏收任务,按规定时间完成任务得1分,未完成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②合理调配收割机械,夏收工作平稳有序得1分,接到群众投诉无收割机具情况,经核实后,每有1起投诉扣0.1分,扣完为止。③油菜小麦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得1分,接到群众投诉小麦、油菜霉变、发芽情况,经核实后,每有1起投诉扣0.1分,扣完为止。

(2)夏种情况(3分)。夏种实现种满种足、落实面积不低于上年的得2分,未完成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按规定时间完成夏种任务得1分,未按时完成任务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小麦赤霉病等病虫害防控(3分)。按要求落实小麦赤霉病等“一喷三防”工作任务,成效明显的得3分。被省市督查检查发现问题通报的,每发生一起扣 0.5 分,扣完为止。小麦赤霉病等病虫害出现连片20亩以上为害成灾的,扣3分。

三季度评分内容:

(1)病虫草害防控(6分,病害、虫害、草害防控工作各2分)。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病虫草害防控及时、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明显的得6分。病虫草害出现1处连片20亩以上为害成灾的,扣2分,扣完为止。被省市督查检查发现问题通报的,每发生一起扣 0.5 分,扣完为止。

(2)明确秋种任务情况(3分)。制定秋种工作计划,细化分解任务,开展秋种工作宣传,召开秋种动员会,提前谋划茬口安排的得3分,缺1项扣0.5分。

四季度评分内容:

(1)小麦面积(3分)。完成乡政府下达小麦种植面积得3分,未完成的每低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2)油菜面积(3分)。完成乡政府下达油菜种植面积,未完成的每低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秋种推进情况(2分)。按规定时间完成小麦种植任务,未按时完成任务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按规定时间完成油菜种植任务,未按时完成任务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4)种满种足(1分)。被省市督查检查发现“空白田”的,每发现一起扣 0.1 分,扣完为止。

2.示范片建设(5分)。

按要求完成乡政府下达示范片建设任务得5分,(千亩示范片得3分,五百亩示范片得2分,百亩示范片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示范区种植品种为市县主推品种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全面落实统一种植品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机械作业“五统一”技术并有示范标牌的得1分,每少一项扣 0.1 分,扣完为止。

3.防止“非粮化”方面(2分)。

出现耕地“非粮化”、耕地撂荒、毁麦割青等,被省市县督查检查发现问题通报的,每发生一起扣 0.5 分,扣完为止。

农综中心

2

高标准农田建设

5

1.2023年高标准农田项目(2分)

①工程进度(1分)。按季度项目总体进度排名,第1名得1分,每低1名扣0.05分。

②工程质量(1分)。在督导检查及竣工验收中,发现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科技推广等措施中存在质量问题(建设材料不达标、施工过程不规范、偷工减料、工程质量差、施工不到位等)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有群众反映投诉经核查属实的,每次扣0.2分;扣完为止。

2.新增耕地(1分)。

①2022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新增耕地种足种满情况(0.5分)。依据2022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新增耕地种足种满面积占报备面积比例进行排名,第1名得分0.5分,第2-3名得分0.4分,第4名得分0.3分。

②2023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新增耕地指标完成情况(0.5分)。2023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新增耕地(包含新增水田)按照下发图斑完成占比情况进行排名,第1名得分0.5分,第2名得分0.4分,第3名得分0.3分。4.《六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导则(2023年版)》贯彻落实(1.5分)。

3.《六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导则(2023年版)》贯彻落实(2分)。

开展宣传情况(0.2分)。开展宣传得0.2分,依据项目村开展宣传资料(宣传信息等)给分,资料不全的扣0.1分,没有资料的不得分。

水利站

自然资源所

3

农业机械化

7

1.农业机械化作业(7 分)

(1)完成当季度农作物机械化播种工作(4分)。

完成机插秧面积的得4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01分,扣完为止。

(2)小麦、水稻秸秆综合利用情况(3分)。随机抽查小麦、水稻秸秆处理情况,秸秆离田率达50%以上的,得1分;未达到目标要求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01分,扣完为止。

农综中心

4

农业社会化服务

2

1.托管服务主体培育(1分)。每村培育能承担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主体,并录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的,得1分;没有的此项不得分。

2.托管任务完成率(1分)。实际托管面积完成情况(根据农机精准作业平台数据)占指导性任务比,完成任务的得满分,未完成任务的每降一个百分点扣0.01分。

农技站

5

科技特派员

1

1.结对服务行政村的科技特派员按季度在“安徽省科技特派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服务进展及成效情况(0.6分)。根据上报系统情况,每季度缺一村未填报的扣0.6分,扣完为止;

2.实际服务情况(0.4分)。各级监督检查中发现一例未真实服务的(含抽查行政村不了解科技特派员等信息,或科技特派员身体健康状况有问题不适合服务等),该项不得分;拒绝被抽查的,视为未服务,该项不得分,扣完为止。

农综中心

二、乡村产业发展

(30分)

6

138+N

12

1.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6分)。

(1)流转率(3分)。此项作为第一季度考核指标,按照三类村考核类别,高于本类别村平均水平得满分,每低于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的扣0.05分。

(2)300-500亩集中连片适度规模经营占比(3分)。高于本类别村平均水平得满分,每低于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的扣0.05分。

2.新型农业主体培育情况(6分)。

(1)家庭农场培育(2分)。完成乡下达的家庭农场任务进度占比,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05分;

(2)农民合作社培育(2分)。完成乡下达的合作社任务进度占比,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05分;

(3)农村产业带头人培育(2分)。完成乡下达的农村产业带头人任务进度占比,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05分。

农经站

7

6969

6

1.特色产业发展(蔬菜、茶叶、油茶、畜禽、水产、水果中药材),总计6分。

①蔬菜(食用菌)(1分)。

按照年度分解任务及时上报蔬菜(食用菌)面积、产量,完成任务得0.4分,未完成不得分。增幅排名第一得0.6分,每下降一个名次扣0.01分。

②茶叶(1分)。

面积、产量总量(0.5分)排名,第一名得0.5分,依次递减0.01分。面积、产量增幅(0.5分),第一名得0.5分,依次递减0.01分。无计划任务的村得分为本项考核最低分村少0.01分计分。

③油茶(1分)。

完成油茶营造林计划任务的得0.6分,油茶造林每完成100亩增加0.1分(最高分为1分);未完成计划任务的,每完成100亩,得0.1分,累计不超过0.5分。营造林工程在省级核查验收中不合格率超出范围的每处扣0.1分,发生严重问题的每次扣0.3分(扣完为止)。无计划任务的村得分为本项考核最低分村少0.1分计分。

④水产(小龙虾)(1分)。

1)有稻虾综合种养新增面积任务的乡镇,完成下达新增面积任务的得1分;完成任务80%的得0.6分,低于60%的不得分。

2)没有新增稻虾种养面积任务的乡镇,本年度新增稻虾综合种养面积200亩以上的得0.8分,新增面积500亩以上的得1分。年度内没有新增稻虾综合种养面积的乡镇得比本项考核最低分乡镇少0.1分计分。

⑤畜禽(1分)。

1)能繁母猪保有量完成情况(0.2分):能繁母猪季(年)末存栏量达到正常保有量的,得0.2分,低于保有量的,每少1个百分点扣0.003分,扣完为止。

2)生猪饲养量目标完成情况(0.4分):生猪饲养量季(年)末目标完成得0.4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005分,扣完为止。其中一、二、三季度目标任务按照全年目标任务的50%、65%、80%计算。

3)家禽饲养量目标完成情况(0.4分):家禽饲养量年(季)末目标全部完成得0.4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005分,扣完为止。其中一、二、三季度目标任务按照全年目标任务的45%、60%、80%计算。

⑥水果、中药材(1分)。

面积静态指标排名占40%(0.4分),动态指标增幅排名占60%(0.6分),排名第一得满分,每下降一个名次扣0.01分。

农综中心

林业站

8

精品民宿

2

有民宿规划、有场地规划(1分);每发展一家民宿、农家乐(1分)

社事中心

9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10

1.村经营性收入(4分)。依据各村每季度经营性收入高低打分,最高不超过4分;

2.村经营收益(2分)。 依据各村经营性收益高低打分,最高不超过 2 分;

3.开展集体收益分红的及分红金额(1分)。 开展集体收益分红的情况及分红金额打分,最高不超过1分;

4.集体经济收入管理规范(2分)。村级经营性收入签定有效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每发现一处不合规扣0.5 分;经营性收入规范履行手续,有相关票据等材料支撑,每缺少一处扣0.5分。

5.日常工作开展情况(1分)。 根据各村日常集体经济工作发展成效、特色亮点做法及完成乡集体经济办交办工作完成情况等打分, 最高不超过 1分。

党建办

三、和美乡村建设(39

10

“三大革命”

10

1. 农村改厕(4 分)

①改厕问题排查整改工作2分,上级督查每发现1个改厕质量不达标或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扣0.1分,每发现一处改厕问题排查不到位的扣0.1分,扣完为止。

②改厕工作完成情况(进度、质量、一户一档资料录入)1分,本年度改厕工作完成情况依次排名,排名第1名得1分,每低1个名次扣0.02分。

③长效管护1分,上级督查或群众投诉举报每发现1个后续管护不到位问题扣0.1分,扣完为止。

2.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 分)

完成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美丽宜居自然村庄污水治理任务的得满分。 未完成治理任务或未通过验收的,每个村或每个自然村庄扣 1 分, 扣完为止。

3.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4分)

依据《舒城县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实施方案》(乡镇部分) 进行量化评分。

集镇办

11

人居环境整治

5

环境整治(5 分)。各村常态化开展“五清一改”和“两整治、 一改善”活动, 打好人居环境整治四 季攻坚战,按要求完成上级督查暗访反馈问题整改,并按要求落实到位,治理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得 3 分, 督查过程中发现一处工作不到位的扣 0.1分,上级督查每发现一处人居环境问题扣 0.1 分,扣完为止。乡人居环境月观摩评比2分,按名次的先后顺序进行评分,排名第1名得2分,每低1个名次扣0.05分

集镇办

12

美丽乡村建设

6

1.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2.5 分) 。

①工作进度推进情况(1.5 分)。完成半年度工作任务的得 1.5 分,有一项未完成的扣 0.1 分,扣完 为止。

②工程质量及成效(1 分)。工程质量合格, 效益充分发挥的得 1 分。半年度考核及日常检查中发现一处项目存在问题的扣 0.1 分,扣完为止。

2.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建设(3.5 分) 。

①卫生厕所普及率(1 分)。村庄内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 90%以上的, 得 1 分, 85%-90%之间的, 得 0.5 分; 85%以下不得分。

②污水治理(1分)。农村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的, 村庄范围内无明显黑臭水体,因地制宜建设集中或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有效运转, 农户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 80%以上, 得 1分; 否则按比例得分。每发现 1 处厕所粪污、畜禽粪养殖污、生活污水直接外排污染环境的扣 0.1 分, 每发现 1 处黑臭水体的扣 0.1 分,扣完为止。

③垃圾治理、五清一改及自选项目建设(1.5 分) 。按照《六安市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建设工作指导意 见》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得 1.5 分,每发现一处问题扣 0.1 分,扣完为止。

集镇办

13

“双基”建设

5

1.农村水利(1分)

①工程进度(0.5分)。 年度建设任务中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农村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全部完成得0.5分,每个单项工程未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扣0.1分,上级检查发现问题每个扣0.1分扣完为止。

②工程质量(0.5分)。在督导检查及竣工验收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建设材料不达标、施工过程不规范、偷工减料、工程质量差、施工不到位等)的,每发现一处扣0.05分;有群众反映投诉经核查属实的,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

2.道路交通(1分)

①按时开工、按期完工并及时交工验收农村公路建设计划项目(0.3分)。若有一个项目未完成扣0.1分,扣完为止。

②工程质量经交工检测验收合格,未在省市县巡检有问题被通报(0.2分)。一个项目未交工检测合 格扣0.1分,扣完为止,被省市通报本项不得分。

③“四好农村路”内业资料(0.3分)。是否与护路员签定责任书;是否按规定进行道路APP巡查工作;是否按制度向乡路长办报送相关信息报表。一项未落实扣0.1分。

④村级道路管、养工作(0.2分)。是否按要求路面保持平整,整洁无杂物;是否路面路貌良好,无影响车辆通行的明显病害;是否及时清理路面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是否保持边沟排水畅通,及时处置公路翻浆,疏通交通,保证车辆的正常通行。一项不达标扣0.1分。

3.农村教育(1分)

①工作成效(0.9分)。1.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制度。(0.1 分)2.做好控辍保学摸排工作。协助教育主管部门,对辖区内 6-15 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登记造册, 建立工作台账(0.1 分)3.健全劝返复学工作机制。乡镇政府牵头,教育部门协助,对辖区内辍学、疑似辍学儿童进行核实、登记、劝返,发现一例辍学的适龄(6-15 周岁)儿童扣 0.1 分,扣完为止。(0.4 分)4.中职招生是否协助做工作(0.1分),发现一例线下学生未继续念书扣0.1分。5.本村贫困在校生是否“应助尽助”。(0.1 分)。

②政策宣传(0.1 分)。相关贫困学生资助政策是否得到有效宣传(0.1 分)。

3. 医疗卫生(1分)

①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包含重点修缮基础设施、更新补充基本医疗设备等)0.5分。

②村医进修培训0.5分。

4. 老幼困残(1分)

村级养老服务站、助餐点活动开展正常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群众满意得0.5分,留守儿童走访帮扶措施得当得0.5分。

水利站

“四好”办

中心校

计生办

民政办

14

农村精神文明创建

4

1.文明创建(1.5分)。积极组织文明创建0.5分;创建荣誉1分,获评县级文明村得0.2分;获评市级文明村得0.35分;获评省级以上文明村得0.45分。

2.移风易俗(1分)。加强移风易俗工作领导,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一约五会”作用得0.4分;依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为村民举办婚丧宴席提供便利得0.3分;积极开展“最美家庭”、“美丽庭院”、“身边好人”、“环境卫生红黑榜”等文明新风评比,推广“道德银行”等经验做法得0.3分;因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引发负面舆情的或党员干部因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移风易俗问题被查处的,每发生一起扣0.5分,最高扣1分。

3.文明实践(1.5分)。新时代文明实践场所功能完备,建立健全的文明实践运行机制得0.5分;常态化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活动,落实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移风易俗等工作任务,并取得积极成效得0.8分;积极参加县级以上举办的新时代文明实践各项大赛,每次0.1分,满分0.2分。

社事中心

15

乡村规划编制

1

1.村庄规划与建设(1分)1.积极配合完成村庄规划编制0.5分,出现迟报等现象,每次扣0.1分;

2、严格按规划建设0.5分发现未按规划建设的,每宗扣0.1分。

自然资源所

16

涉农信访

4

1.信访事项办理(2分)。年度内有出现进京赴省访的,扣2分;有赴市访的,每件扣1分;有到县访的,每件扣0.5分;年度内有重复访的,每件扣0.6分。扣完为止。

2.群众诉求办理满意度(1分)。对于各种渠道的群众诉求办理如*****热线、重畅决平台等,出现回访不满意的,每件扣0.2分,扣完为止。

3.涉农投诉(1分)。依据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涉农投诉办理情况对各村予以评分。对于“监督一点通”平台各村涉农投诉办理群众一次评价非常满意、满意、一般满意得1分,二次评价非常满意、满意、一般满意的得0.5分,二次评价不太满意、不满意的得0分。

综治办

纪 委

17

秸秆禁烧

1

乡级级秸秆禁烧巡查(或群众举报),经现场核实并认定为火点的,每个火点扣0.1分,被县级发现或通报的,每个火点扣0.2分;被市级发现或通报的,每个火点扣0.3分;被省级发现或通报的,每个火点扣0.4分;国家卫星遥感监测并认定为火点的,每个火点扣1分。

农综中心

环保办

18

长效机制

3

1.工作推进(1分)村召开会议推进重点任务和项目落实情况得1分,未召开扣0.5分。

2.组织观摩(0.5分)有建设任务的村开展县内外实地考察观摩学习得0.5分,有建设任务村未组织扣0.25分。

3.协调落实(1.5分)制定完善和美乡村建设长效工作推进机制有关制度、方案,明确长效机制考核方式方法得0.5分,未制定的不得分,制定不完善的扣0.25分。明确落实长效管护经费保障得0.5分,未落实扣0.25分。组织开展和美乡村建设长效机制监督考核得0.25分,未开展不得分;将考核结果与目标绩效管理考核、项目资金安排挂钩的得0.25分,未挂钩不得分。

农综中心

环保办

集镇办

财政所

四、加减分项

(2分)

19

3

1.加分项

评比期内,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受到表彰的予以加分,其中市委、市政府表彰加0.5分;受到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表彰加0.4分;受到市委农办表彰加0.3分;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加0.2;受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农办表彰的加0.1,以正式表彰文件为准。

2.减分项

①评比期内,由于工作不力,在市、县农业农村工作督查暗访过程中发现问题并被通报批评的,在评比通报期内予以扣分,其中被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扣0.5分;被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通报批评的扣0.4分;被市委农办通报批评的扣0.3分;被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的扣0.2分;被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农办通报批评的扣0.1分。

②辖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安全生产、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和评比项所列重点工作在县级、市级、省级督查检查中被曝光、反馈或交办问题的分别扣0.2、0.3、0.5分,有县级以上主流媒体曝光或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经核查属实的每次扣0.2分。

③违法占地建房被卫片执法查实,且限期内未整改到位的,每发现一宗扣0.5分。

④因乡村振兴领域工作中履职不力等作风问题受到纪检监察机关问责的每起扣 0.2分。

3.同一事项按就高原则,不重复计分,加分、减分不超过3分。减分项中内容已在单项指标考核中体现的,不再重复扣分。

4.加分项由村提供证明材料,减分项由考评责任单位提供证明材料,乡农办负责认定。

各考评责任单位

备注:对乡村振兴争先创优赛马评分细则中没有纳入的阶段性重点工作,如有需要纳入考评的,由牵头单位制定评分细则,经镇党委(扩大)专题会研究通过后实施,评比前将分值报送到镇农办,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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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乡村振兴 创优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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