氮气服务招标公告

氮气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LHYT-*******
一. 招标条件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注氮气服务,工作内容包括:助排、段塞驱、隔热、扫线、气举等。制氮方式:柴驱、电驱。按实际工作量及中标价结算。2.2 施工地点: 曙光采油厂 。 2.3 工期: 2016 年1月1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4 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2015年S第151809号招标文件。
暂估2700万标方,分6个标包,其中第1、2标包兼投不兼中,即同一个投标人只能中标包1、2中的1个。标包1:柴驱,暂估工作量400万标方;标包2:柴驱,暂估工作量200万标方;标包3:柴驱,暂估工作量400万标方;标包4:柴驱,暂估工作量200万标方;标包5:电驱,暂估工作量700万标方;标包6:电驱,暂估工作量800万标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氮气服务施工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证明材料;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满足本招标项目上述项目(标包)中的项目(标包)投标,车组必须自有,不许租赁。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12-03 00: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12-08 00:00:00.0
4.1 凡投标者,请于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在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曙光街曙光采油厂办公楼407室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相关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4.3 本招标文件不邮寄。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12-24 08:30:00.0
5.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芳华宾馆A座二楼大会议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每标包应提交 5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 开标
招标人:辽河油田曙光采油厂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5-12-24 08:30:00.0 开标地点: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芳华宾馆A座二楼大会议室
地址: 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曙光街 邮编: 124109
联系人: 毕先生
电话: ********241 传真: ********241
电子邮件: bimc@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盘锦工行曙光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4) 账号: ****************24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氮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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