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南郊社区居民委员会所有的位于南郊市场第一层共计84个摊位及南郊市场外围共计39坎店铺整体经营权对外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南郊社区居民委员会所有的位于南郊市场第一层共计84个摊位及南郊市场外围共计39坎店铺整体经营权对外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南郊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对 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南郊社区居民委员会所有的位于南郊市场第一层共计84个摊位及南郊市场外围共计39坎店铺整体经营权对外招租项目 进行公开招租,本次公开招租采取现场多轮书面报价方式竞价。

  1、项目编号:FJYL[CQ]********

  2、项目名称: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南郊社区居民委员会所有的位于南郊市场第一层共计84个摊位及南郊市场外围共计39坎店铺整体经营权对外招租项目

  3、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莆田市荔城区;

  2)标的基本情况:

合同包

序号

招租项目

数量/面积

租赁期限

备注

1

1

南郊市场第一层摊位

84个

五年

2

南郊市场外围店铺

39坎店铺(总建筑面积767.13㎡)

  备注:

  1)本次招租意向承租人需合同包整包进行投标。

  2)外观及室内装饰装修:

  2.1)南郊市场第一层摊位:外墙涂料粉刷,室内内墙及天棚水泥漆粉刷,地面铺设砖地面。摊位规格为2米×1米,大理石台面及立柱。外观成新度较新。

  2.2)南郊市场外围店铺:外墙涂料粉刷,入户为电动卷帘门,室内内墙及天棚水泥漆粉刷,地面水泥抹平。外观成新度较新。

  3)新旧程度:2016年建成;建筑结构:框架;设施设备:水电照明设施齐全;所在层次:1/2。

  4)用途:标的物只可用于市场/店面,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也不得经营危害化及污染的产品。

  4、投标须知:该招租项目如遇到上级指令性要求、国家政策性调整等不可抗拒原因,本租赁合同随即终止,承租人必须于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无条件搬离,政府不予任何经济补偿。招标人将承租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结余租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承租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要求进行补偿或赔偿。

  5、招租的相关要求:详见竞价文件

  6、意向承租人的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因市场列入荔城区保障供应市场,每年需配合社区进行创建文明城市、食品安全、卫生评比等各种上级检查,本市场是必检单位。承租人须是在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截止到镇级)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单位(除法律限制外),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若承租人为非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截止到镇级)注册的企业,须承诺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后,在租赁协议签订后二十日内将公司经营地点转移注册登记到项目所在地,确保本项目所有税收全部在项目所在地缴纳。意向承租人需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在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设立企业党支部。投标时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价文件要求,按照无效投标处理,若中标后时限内未响应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书面声明函,声明函须承诺中标后5天内合同签订前提供至少两个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由意向承租人同类项目运营案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价文件要求,按照无效投标处理。若中标后时限内未响应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须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6)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7)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8)参加本项目报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重大违规执业记录的书面声明。

  9)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名单的,报价无效。报价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11)承租人在与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南郊社区居民委员会业务往来中发生过违约情况的,不得参加。

  12)本招租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意向承租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意向承租人加盖其公司公章。

  7、竞价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

  1)时间:2023年 8 月 29 日至2023年 9 月 5 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5: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上门报名:即意向承租人直接到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壶山西路572弄1号9梯214室报名,领取竞价文件。

  3)邮箱方式报名:即意向承租人先将报名费转账到(微信号:138*****849),再将转账的凭证、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发送至我司邮箱(邮箱号:138*****849@163.com),我司再将竞价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报名人。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递地点:2023年 9 月 6 日下午15:00送至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四层会议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投标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

  9、开标时间、地点:2023年 9 月 6 日下午15:00,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四层会议室。

  10、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意向承租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每意向承租人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元)。

  2)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银行账户公对公转账至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指定的账号,以款到账户为准。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账户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义缴纳。

  备注:请投标人在存款单上注明竞价文件的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以款到账户为准,不接受现金及汇票。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的,投标无效,不能参与报价。

  11、投标保证金帐户:

  开户名: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南郊社区居民委员会;开户行:莆田农商银行赤溪分理处;账号:9040 5120 4001 0990 1024 92。

  12、若意向承租人对本次招租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内,以信函的形式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

  13、本次竞价公告、更改通知、结果公告等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请各意向承租人及时关注。

  招 租 人: 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南郊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延寿北街770号郊南小区18号楼201室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9*****166

  招标代理人: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壶山西路572弄1号9梯214室

  联系电话:138*****849

  联 系 人:许女士

  日期:2023年8月29日

标签: 经营权 店铺 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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