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工作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工作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工作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工作服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STHCZ 2023-28
2.项目名称: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工作服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5.资金来源:自筹
6.采购内容:采购西服上衣162件、西裤324条、长袖衬衣162件、短袖衬衣162件、大衣81件,共划分为1个标包,必须整体磋商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交货地点: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交货期:量体服务完成后 60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磋商申请人须提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磋商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经营不足一年的,提供经营月份的相应经会计签署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证明材料。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④提供磋商申请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⑤提供磋商申请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⑥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提供的服务)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以前磋商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名单,磋商申请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查询方式及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统一查询,结果交由评审小组审核。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30日至 2023年9月5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传媒大厦2号楼B座15楼)。
3.方式:
(1)现场获取:磋商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将营业执照(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拟参加磋商的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电子邮件获取:磋商申请人将文件费汇款至指定账户后,发送邮件至*********@qq.com获取磋商文件(word版)及其它资料(若有),代理机构对电子邮件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邮件主题应采用固定格式及内容如下:“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应附报名费缴费/转款凭证、联系人及电话),账户信息如下:
招标公司名称: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永昌支行
4.售价:¥6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9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5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9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6000.00元。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
2.1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永昌支行 |
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账号:530*****637********* |
业务咨询电话:0875-******* |
3.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4.招标代理费(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费(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 监督电话: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87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锦溪路52号
联 系 人:禹女士
电话:0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传媒大厦2号楼B座15楼
联系方式:087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875-*******
标签: 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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