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文官街道办事处年度秸秆环保处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沈阳市大东区文官街道办事处年度秸秆环保处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大东区文官街道办事处2023-2024年度秸秆环保处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8-29 至 2023-09-05
撰写单位: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撰写人: 孙凌飞
(沈阳市大东区文官街道办事处2023-2024年度秸秆环保处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大东区文官街道办事处2023-2024年度秸秆环保处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沈阳市大东区文官街道办事处2023-2024年度秸秆环保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75,000.00
最高限价(元):375,000
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文官街道办事处辖区内需要清理秸秆面积约3000亩。

要求四道工序:①秸秆粉碎 ②深翻还田 ③平整镇压 ④恢复地界或恢复地垄(具体采用哪种方式以该地块村民和村民代表意见为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符合国家要求,并且保证来年耕地地力,达到村民或村民代表满意。

(5)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6)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照国家标准要求,由村民及村民代表以及办事处人员签字验收为准。

(7)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按照国家标准要求。

二、工作目标及工作标准

(一)秸秆粉碎深翻还田

釆用大马力拖拉机等农机具,按照秸秆粉碎、深翻作业、平整镇压、恢复地界(或恢复地垄,具体采用哪种方式以该地块村民或村民代表意见为准)等作业程序,将粉碎的玉米秸秆深翻埋入25-30厘米的耕地土底层,实现秸秆全部还田,消除火灾隐患,深度必须达到20-25厘米,秸秆要翻埋入土,地表要平整。秸秆粉碎及深翻作业必须在2023年11月25日前完成。悬平,起垄截止至2024年4月2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机械化深翻还田作业质量应达到:深、平、透、直、齐、无、小七字要求,即:

深:达到规定深度20-25厘米、深浅一致;

平:地表平坦、犁底平稳;

透:开墒无生埂,翻垡碎土好;

直:开墒要直,耕幅一致,耕的整齐;

齐:犁到头,耕到边,地头、地边整齐;

无:无重耕、漏耕,无斜子、三角、无“桃形”;

小:墒沟小、伏脊小。

三、工作机械监管要求

响应文件中所提报投入本项目机械在本项目完成离地前采购人会对各机械进行实时监控,在此之前不得离开本项目区域(如:工作机械损坏现场无法修理(经请示采购单位批准后离场修理)或者恶劣环境条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否则中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 报价要求

响应总价包含了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完成秸秆粉碎清理、深翻、平整、复垄等工作所发生的机械费、人工费、保险费、运输费、测量费、其他费用及所有价格内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不可预知风险所发生的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该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招标文件3000亩为估计亩数,最终结算以实际亩数为准。

报价要求:该项目为固定单位,该项目单价最高限价为125元/亩,超过此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每亩单价需按照服务价格明细表中内容详细报价,服务价格明细表中总价为报价一览表中固定单价。有的土地只需要两道工序或者三道工序,最终结算价格按工序价格结算,不按照每亩单价计算。

最终结算价格=实际工序单价*实际亩数

五、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并没收10%履约保证金,并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的损失。

2)中标供应商未能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因采购人和天气原因除外),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中标总价3‰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秸秆粉碎及深翻作业必须在2023年11月25日前完成。悬平,起垄截止至2024年4月2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等相关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是能够承接本次全部服务采购内容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16时00分至2023年09月05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递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沈阳市皇姑区白龙江街46号2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供应商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文件、报名、参与投标。 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的要求,取消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文件。投标供应商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前,须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签到登记。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文官街道办事处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文官街86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白龙江街46号2楼201室(业务部)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hzjtzb2022@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璇
电 话: 024-********

标签: 街道办事处 环保处理 秸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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