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兴安盟农畜产品加工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第三方信息化项目软件工程造价评估、软件评测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兴安盟农畜产品加工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第三方评估评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最高限价:******元
兴安盟农畜产品加工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网址为www.nmgnx.cn;兴安盟农畜产品加工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合同详见附件1。
二、评审方式
通过合理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低报价低于其它供应商平均报价50%的,视为无效响应。参与评审的供应商须符合资格要求且不得少于3家。
三、服务内容
1、对兴安盟农畜产品加工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进行信息化项目软件工程造价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2、对兴安盟农畜产品加工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进行项目验收测评,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功能测试、软件性能测试、软件安全测试等,并出具测评报告。
四、服务期限
成交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评测等相关服务工作。
五、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或行业认可的软件评测和软件工程造价评估资质证书。
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6.与采购人、兴安盟农畜产品加工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报名。
六、响应文件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5.具有开展本项目服务工作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搜索截图);
7.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模板见附件2);
8.国家或行业认可的软件评测、造价评估资质证书(注明与原件一致);
9.至少1例相关服务案例(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10.报名表(模板见附件3);
11.报价文件(模板见附件4);
12.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七、提交响应文件
1.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3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2.格式要求:响应文件须逐页盖章,扫描成PDF文件,压缩成.zip文件,并将压缩包设置密码;
3.提交密码: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须在2023年09月04日08时30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压缩包密码;
4.接收邮箱:xamgxjxrk@126.com,仅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响应文件、压缩包密码。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其它事宜
1.响应文件应对服务内容、相关承诺做出完整表述,完全满足本公告要求,对询价要求内容未响应或负偏离的,视为无效响应;
2.评估、评测报告将做为法律诉讼过程中的依据,请潜在供应商严谨、客观、公正开展报价、后期服务等工作;
3.本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仅通过兴安盟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http://gxj.xam.gov.cn/)发布,转载无效;
4.成交供应商对有关项目的一切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十、询问与监督
采购人名称:兴安盟工业和信息化局
项目联系人:侯大鹏
询问电话:0482-*******(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科)
监督电话:0482-*******(机关纪委)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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