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0******* | 项目名称 | 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 | ||||||||||||||||||||||||||||||||||||||||||||||||||||||||||||||||||||||||||||||||||||||||||||||||||||||||||||||||||||||||||||||||||||||||||||||||||||||||||||||||||||||||||||||||||||||||||||||||||||||||||||||||||||||||||||||||||||||||||||||||||||||||||||||||||||||||||||||||||||||||||||||||||||||||||||||||||
标段编号 | A320*****0*******003001 | 标段名称 | 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8月2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9月19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已由建湖县行政审批局以建行审批投资[202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双湖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建湖县城市嘉园东侧 2.工程规模: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河西拟建3栋商住楼合计建筑面积约*****m2,地下汽车库及非机动车库约6000m2,河东拟建社区服务中心约3200m2,建筑总高度50m以下,单体最大面积约*****m2,1#地下一层地上十六层,2#地下一层地上十四层,3#地下一层地上十四层,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 3.招标范围: 3.1包括项目监理的工程(或工作)范围和阶段范围。 3.1.1工程(或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护坡、降水、地下车库、土建、一般安装工程(电气、消防、通风、智能化、监控、太阳能、给排水等)、室外装饰及雨棚、室内装饰装修(不含住宅套内)、三恒系统、室外消防系统、亮化、泛光照明、电梯、建筑防雷、抗震支架、供电、供水、污水处理、绿色建筑(包括建筑节能、太阳能利用、中水系统、雨水回用等工程)、人防、标识、标牌等导示系统、室外道路(含路灯)、停车场、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景观、景观照明广场、小品、给排水管网(含外接、外排、雨污水、网络、通信、天燃气、绿化喷灌等)、绿化、铺装、电力工程、供配电等相关配套工程等全部建设工程监理服务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关于该项目的其他建设事宜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招标人在确定项目监理中标人前已完成的各项工作内容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同时,招标人保留对此招标工程的工作量进行适当与必要调整的权利; 3.1.2阶段范围:阶段范围主要指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1.3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本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包含(且不仅限于)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协调、组织等,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3.2项目监理服务内容: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投资、合同、现场施工组织协调、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等提供监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负责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投资、合同信息、资料等全过程监理服务;执行委托人现场管理值班制度等相关规定;承担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与信息管理、施工组织协调、保修和后续服务等施工阶段与工程监理相关的服务工作;负责定期编制施工过程中相关统计报表并上报;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竣工交付;按合同审查施工进度及质量等是否符合合同条款要求,并协查审查工程款支付;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如政府审计,应协助配合政府审计)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服务工作。 4.监理服务期:项目建设总工期360日历天,实际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78万元。 6.标段划分:
7.其它: 7.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质量控制目标:质量一次合格率**0%,达到国家、工程验收质量标准; 7.3 造价控制目标: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记录,对工程量进行签认。协助招标人控制项目的成本和费用支出。强化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项目批准概算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4 安全文明管理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达到省级及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 7.5 合同管理目标: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7.6 信息管理目标:提供齐全的各类项目管理报表和签单,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好工程技术资料归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建湖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3.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6.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2020年8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20月8月1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1.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的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本招标文件所指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厂房、物流仓储、仓库。如提供的合同中含厂房、物流仓储、仓库的,应以扣除厂房、物流仓储、仓库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合同中应能清晰体现需扣除部分的相应指标)。投标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7.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7.1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7.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 7.2.1省外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7.2.2省内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在建湖范围外无在监工程; 7.2.3省内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可在建湖县范围内有1个在监工程,但必须提供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其承接工程的书面证明。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7.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投标人资格要求7.2.3的约定除外。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1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及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9.本次招标不允许组建联合体投标。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六、评标办法具体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206.153.6:8099/)同步发布。 八、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九、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联系方式 名 称:盐城双湖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名 称:江苏秉初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城湖中北路8号 地 址:建湖县住建大厦一楼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515-******** 电 话:199*****589 2023年8月29日 附件: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 评标准备: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废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7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监理服务期限、质量、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作无效标书处理。
2、详细评审 特别提醒:最高投标限价招标要根据项目特点结合评标办法测算后审慎设置,既要保证充分竞争,也要考虑标后正常履约。 (一)投标报价(86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5%,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高于评标基价的,每偏离1%,扣减0.3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低于评标基价的,每偏离1%,扣减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二)项目监理机构(**分) 1.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2分) 投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2分。 2.专业监理工程师(8分) (1)配备1名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且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 (2)配备1名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且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 (3)配备1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给水排水相关专业,且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 (4)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建筑施工安全),且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 注:1、以上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2、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其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否则不予计分。3、以上人员所学专业需上传学信网核验材料或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高级职称颁发部门为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厅);4、上述加分项人员须常驻施工现场。 (三)类似工程业绩(4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监理业绩(2 分) 投标人自2020年8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20年8日1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1.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本招标文件所指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厂房、物流仓储、仓库。如提供的合同中含厂房、物流仓储、仓库的,应以扣除厂房、物流仓储、仓库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合同中应能清晰体现需扣除部分的相应指标)得2分。 2、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2分)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2020年8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20年8日1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1.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本招标文件所指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厂房、物流仓储、仓库。如提供的合同中含厂房、物流仓储、仓库的,应以扣除厂房、物流仓储、仓库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合同中应能清晰体现需扣除部分的相应指标)得2分。 注:1、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投标时须提供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3.7.2。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不同时参与上述两项计分。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不同时参与计分。 (四)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三、其它 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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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已由建湖县行政审批局以建行审批投资[202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双湖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建湖县城市嘉园东侧 2.工程规模: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河西拟建3栋商住楼合计建筑面积约*****m2,地下汽车库及非机动车库约6000m2,河东拟建社区服务中心约3200m2,建筑总高度50m以下,单体最大面积约*****m2,1#地下一层地上十六层,2#地下一层地上十四层,3#地下一层地上十四层,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 3.招标范围: 3.1包括项目监理的工程(或工作)范围和阶段范围。 3.1.1工程(或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护坡、降水、地下车库、土建、一般安装工程(电气、消防、通风、智能化、监控、太阳能、给排水等)、室外装饰及雨棚、室内装饰装修(不含住宅套内)、三恒系统、室外消防系统、亮化、泛光照明、电梯、建筑防雷、抗震支架、供电、供水、污水处理、绿色建筑(包括建筑节能、太阳能利用、中水系统、雨水回用等工程)、人防、标识、标牌等导示系统、室外道路(含路灯)、停车场、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景观、景观照明广场、小品、给排水管网(含外接、外排、雨污水、网络、通信、天燃气、绿化喷灌等)、绿化、铺装、电力工程、供配电等相关配套工程等全部建设工程监理服务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关于该项目的其他建设事宜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招标人在确定项目监理中标人前已完成的各项工作内容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同时,招标人保留对此招标工程的工作量进行适当与必要调整的权利; 3.1.2阶段范围:阶段范围主要指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1.3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本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包含(且不仅限于)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协调、组织等,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3.2项目监理服务内容: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投资、合同、现场施工组织协调、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等提供监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负责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投资、合同信息、资料等全过程监理服务;执行委托人现场管理值班制度等相关规定;承担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与信息管理、施工组织协调、保修和后续服务等施工阶段与工程监理相关的服务工作;负责定期编制施工过程中相关统计报表并上报;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竣工交付;按合同审查施工进度及质量等是否符合合同条款要求,并协查审查工程款支付;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如政府审计,应协助配合政府审计)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服务工作。 4.监理服务期:项目建设总工期360日历天,实际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78万元。 6.标段划分:
7.其它: 7.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质量控制目标:质量一次合格率**0%,达到国家、工程验收质量标准; 7.3 造价控制目标: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记录,对工程量进行签认。协助招标人控制项目的成本和费用支出。强化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项目批准概算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4 安全文明管理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达到省级及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 7.5 合同管理目标: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7.6 信息管理目标:提供齐全的各类项目管理报表和签单,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好工程技术资料归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建湖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3.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6.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2020年8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20月8月1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1.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的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本招标文件所指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厂房、物流仓储、仓库。如提供的合同中含厂房、物流仓储、仓库的,应以扣除厂房、物流仓储、仓库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合同中应能清晰体现需扣除部分的相应指标)。投标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7.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7.1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7.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 7.2.1省外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7.2.2省内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在建湖范围外无在监工程; 7.2.3省内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可在建湖县范围内有1个在监工程,但必须提供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其承接工程的书面证明。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7.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投标人资格要求7.2.3的约定除外。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1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及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9.本次招标不允许组建联合体投标。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六、评标办法具体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206.153.6:8099/)同步发布。 八、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九、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联系方式 名 称:盐城双湖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名 称:江苏秉初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城湖中北路8号 地 址:建湖县住建大厦一楼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515-******** 电 话:199*****589 2023年8月29日 附件: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 评标准备: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废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7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监理服务期限、质量、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作无效标书处理。
2、详细评审 特别提醒:最高投标限价招标要根据项目特点结合评标办法测算后审慎设置,既要保证充分竞争,也要考虑标后正常履约。 (一)投标报价(86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5%,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高于评标基价的,每偏离1%,扣减0.3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低于评标基价的,每偏离1%,扣减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二)项目监理机构(**分) 1.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2分) 投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2分。 2.专业监理工程师(8分) (1)配备1名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且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 (2)配备1名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且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 (3)配备1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给水排水相关专业,且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 (4)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建筑施工安全),且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 注:1、以上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2、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其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否则不予计分。3、以上人员所学专业需上传学信网核验材料或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高级职称颁发部门为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厅);4、上述加分项人员须常驻施工现场。 (三)类似工程业绩(4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监理业绩(2 分) 投标人自2020年8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20年8日1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1.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本招标文件所指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厂房、物流仓储、仓库。如提供的合同中含厂房、物流仓储、仓库的,应以扣除厂房、物流仓储、仓库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合同中应能清晰体现需扣除部分的相应指标)得2分。 2、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2分)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2020年8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20年8日1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1.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本招标文件所指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厂房、物流仓储、仓库。如提供的合同中含厂房、物流仓储、仓库的,应以扣除厂房、物流仓储、仓库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合同中应能清晰体现需扣除部分的相应指标)得2分。 注:1、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投标时须提供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3.7.2。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不同时参与上述两项计分。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不同时参与计分。 (四)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三、其它 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
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0******* | 项目名称 | 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 | ||||||||||||||||||||||||||||||||||||||||||||||||||||||
标段编号 | A320*****0*******003001 | 标段名称 | 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8月2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9月19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已由建湖县行政审批局以建行审批投资[202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双湖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建湖县城市嘉园东侧 2.工程规模: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河西拟建3栋商住楼合计建筑面积约*****m2,地下汽车库及非机动车库约6000m2,河东拟建社区服务中心约3200m2,建筑总高度50m以下,单体最大面积约*****m2,1#地下一层地上十六层,2#地下一层地上十四层,3#地下一层地上十四层,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 3.招标范围: 3.1包括项目监理的工程(或工作)范围和阶段范围。 3.1.1工程(或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护坡、降水、地下车库、土建、一般安装工程(电气、消防、通风、智能化、监控、太阳能、给排水等)、室外装饰及雨棚、室内装饰装修(不含住宅套内)、三恒系统、室外消防系统、亮化、泛光照明、电梯、建筑防雷、抗震支架、供电、供水、污水处理、绿色建筑(包括建筑节能、太阳能利用、中水系统、雨水回用等工程)、人防、标识、标牌等导示系统、室外道路(含路灯)、停车场、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景观、景观照明广场、小品、给排水管网(含外接、外排、雨污水、网络、通信、天燃气、绿化喷灌等)、绿化、铺装、电力工程、供配电等相关配套工程等全部建设工程监理服务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关于该项目的其他建设事宜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招标人在确定项目监理中标人前已完成的各项工作内容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同时,招标人保留对此招标工程的工作量进行适当与必要调整的权利; 3.1.2阶段范围:阶段范围主要指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1.3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本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包含(且不仅限于)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协调、组织等,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3.2项目监理服务内容: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投资、合同、现场施工组织协调、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等提供监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负责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投资、合同信息、资料等全过程监理服务;执行委托人现场管理值班制度等相关规定;承担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与信息管理、施工组织协调、保修和后续服务等施工阶段与工程监理相关的服务工作;负责定期编制施工过程中相关统计报表并上报;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竣工交付;按合同审查施工进度及质量等是否符合合同条款要求,并协查审查工程款支付;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如政府审计,应协助配合政府审计)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服务工作。 4.监理服务期:项目建设总工期360日历天,实际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78万元。 6.标段划分:
7.其它: 7.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质量控制目标:质量一次合格率**0%,达到国家、工程验收质量标准; 7.3 造价控制目标: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记录,对工程量进行签认。协助招标人控制项目的成本和费用支出。强化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项目批准概算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4 安全文明管理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达到省级及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 7.5 合同管理目标: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7.6 信息管理目标:提供齐全的各类项目管理报表和签单,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好工程技术资料归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建湖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3.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6.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2020年8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20月8月1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1.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的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本招标文件所指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厂房、物流仓储、仓库。如提供的合同中含厂房、物流仓储、仓库的,应以扣除厂房、物流仓储、仓库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合同中应能清晰体现需扣除部分的相应指标)。投标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7.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7.1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7.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 7.2.1省外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7.2.2省内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在建湖范围外无在监工程; 7.2.3省内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可在建湖县范围内有1个在监工程,但必须提供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其承接工程的书面证明。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7.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投标人资格要求7.2.3的约定除外。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1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及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9.本次招标不允许组建联合体投标。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六、评标办法具体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206.153.6:8099/)同步发布。 八、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九、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联系方式 名 称:盐城双湖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名 称:江苏秉初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城湖中北路8号 地 址:建湖县住建大厦一楼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515-******** 电 话:199*****589 2023年8月29日 附件: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 评标准备: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废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7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监理服务期限、质量、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作无效标书处理。
2、详细评审 特别提醒:最高投标限价招标要根据项目特点结合评标办法测算后审慎设置,既要保证充分竞争,也要考虑标后正常履约。 (一)投标报价(86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5%,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高于评标基价的,每偏离1%,扣减0.3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低于评标基价的,每偏离1%,扣减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二)项目监理机构(**分) 1.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2分) 投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2分。 2.专业监理工程师(8分) (1)配备1名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且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 (2)配备1名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且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 (3)配备1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给水排水相关专业,且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 (4)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建筑施工安全),且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 注:1、以上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2、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其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否则不予计分。3、以上人员所学专业需上传学信网核验材料或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高级职称颁发部门为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厅);4、上述加分项人员须常驻施工现场。 (三)类似工程业绩(4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监理业绩(2 分) 投标人自2020年8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20年8日1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1.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本招标文件所指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厂房、物流仓储、仓库。如提供的合同中含厂房、物流仓储、仓库的,应以扣除厂房、物流仓储、仓库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合同中应能清晰体现需扣除部分的相应指标)得2分。 2、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2分)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2020年8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20年8日1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1.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本招标文件所指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厂房、物流仓储、仓库。如提供的合同中含厂房、物流仓储、仓库的,应以扣除厂房、物流仓储、仓库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合同中应能清晰体现需扣除部分的相应指标)得2分。 注:1、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投标时须提供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3.7.2。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不同时参与上述两项计分。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不同时参与计分。 (四)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三、其它 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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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已由建湖县行政审批局以建行审批投资[202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双湖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建湖县城市嘉园东侧 2.工程规模: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河西拟建3栋商住楼合计建筑面积约*****m2,地下汽车库及非机动车库约6000m2,河东拟建社区服务中心约3200m2,建筑总高度50m以下,单体最大面积约*****m2,1#地下一层地上十六层,2#地下一层地上十四层,3#地下一层地上十四层,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 3.招标范围: 3.1包括项目监理的工程(或工作)范围和阶段范围。 3.1.1工程(或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护坡、降水、地下车库、土建、一般安装工程(电气、消防、通风、智能化、监控、太阳能、给排水等)、室外装饰及雨棚、室内装饰装修(不含住宅套内)、三恒系统、室外消防系统、亮化、泛光照明、电梯、建筑防雷、抗震支架、供电、供水、污水处理、绿色建筑(包括建筑节能、太阳能利用、中水系统、雨水回用等工程)、人防、标识、标牌等导示系统、室外道路(含路灯)、停车场、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景观、景观照明广场、小品、给排水管网(含外接、外排、雨污水、网络、通信、天燃气、绿化喷灌等)、绿化、铺装、电力工程、供配电等相关配套工程等全部建设工程监理服务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关于该项目的其他建设事宜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招标人在确定项目监理中标人前已完成的各项工作内容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同时,招标人保留对此招标工程的工作量进行适当与必要调整的权利; 3.1.2阶段范围:阶段范围主要指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1.3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本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包含(且不仅限于)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协调、组织等,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3.2项目监理服务内容: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投资、合同、现场施工组织协调、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等提供监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负责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投资、合同信息、资料等全过程监理服务;执行委托人现场管理值班制度等相关规定;承担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与信息管理、施工组织协调、保修和后续服务等施工阶段与工程监理相关的服务工作;负责定期编制施工过程中相关统计报表并上报;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竣工交付;按合同审查施工进度及质量等是否符合合同条款要求,并协查审查工程款支付;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如政府审计,应协助配合政府审计)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服务工作。 4.监理服务期:项目建设总工期360日历天,实际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78万元。 6.标段划分:
7.其它: 7.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质量控制目标:质量一次合格率**0%,达到国家、工程验收质量标准; 7.3 造价控制目标: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记录,对工程量进行签认。协助招标人控制项目的成本和费用支出。强化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项目批准概算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4 安全文明管理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达到省级及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 7.5 合同管理目标: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7.6 信息管理目标:提供齐全的各类项目管理报表和签单,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好工程技术资料归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建湖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3.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6.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2020年8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20月8月1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1.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的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本招标文件所指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厂房、物流仓储、仓库。如提供的合同中含厂房、物流仓储、仓库的,应以扣除厂房、物流仓储、仓库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合同中应能清晰体现需扣除部分的相应指标)。投标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7.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7.1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7.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 7.2.1省外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7.2.2省内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在建湖范围外无在监工程; 7.2.3省内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可在建湖县范围内有1个在监工程,但必须提供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其承接工程的书面证明。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7.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投标人资格要求7.2.3的约定除外。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1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及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9.本次招标不允许组建联合体投标。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六、评标办法具体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206.153.6:8099/)同步发布。 八、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九、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联系方式 名 称:盐城双湖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名 称:江苏秉初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城湖中北路8号 地 址:建湖县住建大厦一楼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515-******** 电 话:199*****589 2023年8月29日 附件: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 评标准备: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废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7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监理服务期限、质量、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作无效标书处理。
2、详细评审 特别提醒:最高投标限价招标要根据项目特点结合评标办法测算后审慎设置,既要保证充分竞争,也要考虑标后正常履约。 (一)投标报价(86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5%,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高于评标基价的,每偏离1%,扣减0.3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低于评标基价的,每偏离1%,扣减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二)项目监理机构(**分) 1.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2分) 投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2分。 2.专业监理工程师(8分) (1)配备1名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且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 (2)配备1名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且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 (3)配备1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给水排水相关专业,且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 (4)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建筑施工安全),且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 注:1、以上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2、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其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否则不予计分。3、以上人员所学专业需上传学信网核验材料或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高级职称颁发部门为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厅);4、上述加分项人员须常驻施工现场。 (三)类似工程业绩(4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监理业绩(2 分) 投标人自2020年8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20年8日1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1.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本招标文件所指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厂房、物流仓储、仓库。如提供的合同中含厂房、物流仓储、仓库的,应以扣除厂房、物流仓储、仓库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合同中应能清晰体现需扣除部分的相应指标)得2分。 2、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2分)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2020年8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20年8日1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1.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本招标文件所指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厂房、物流仓储、仓库。如提供的合同中含厂房、物流仓储、仓库的,应以扣除厂房、物流仓储、仓库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合同中应能清晰体现需扣除部分的相应指标)得2分。 注:1、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投标时须提供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3.7.2。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不同时参与上述两项计分。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不同时参与计分。 (四)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三、其它 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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