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南底河浑水沟段清淤工程及县委党校后小沙河清淤工程社会投资人招标项目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LHFL-2023-00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梁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南底河浑水沟段清淤工程及县委党校后小沙河清淤工程社会投资人招标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171489.5元,招标人为梁河县国有
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1)南底河浑水沟段清淤工程,清淤长度为葫芦口电站大桥上游80
米坐标东经981142.36,北纬244653.72至大桥上游1130m(坐标东经9812
20.52,北纬244655.92),全长1050.00m。满淤厚度为2.0m,清淤工程量为
191638.16m2。(2)县委党校后小沙河清淤工程,清淤长度为县委党校后上游398米坐标:
东经981614.88北纬244516.56)至上游980.00m坐际:东经981220.52,北
纬244725.44),全长582m。清淤厚度为1.80m,清淤工程量为19456.09m。(3)清淤总
工程量为211094.25m,项目实施后新增砂石产量约147927.25立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底河浑水沟段清淤工程及县委党校后小沙河清淤工程社会投资人招标项目招标
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底河浑水沟段清淤工程及县委党校后小沙河清淤工程社会投资人招标项目招标
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
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及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的单位:
(2)具备实施本项目资金的投融资能力,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内容须包括项目启动资本金
和融资能力。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它不良
等状态。
(4)提供近三年度(2020年一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
原件扫描件:成立不足3年的,按成立年份提交: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成立月份提交。
(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
标资格:未发生严重违约行为或安全责任事故: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报告为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起
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
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
均按废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30日08时30分到2023年09月0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9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
选择地区选择德宏州进入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9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底河浑水沟段清淤工程及县委党校后小沙河清淤工程社会投资人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选择地区
选择德宏州进入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
9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参照基础
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进行社会投资人招标。招
标人为梁河县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梁河县丰梁工程管理咨询有
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社会投资人,欢迎潜在投标
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南底河浑水沟段清淤工程及县委党校后小沙河清淤工程社会投资人招标项目
2.预算金额:62.00元/立方米
3.最低限价:回报率25%/立方米
4.项目编号:LHFL-2023-006
5.项目概况:(1)南底河浑水沟段清淤工程,清淤长度为葫芦口电站大桥上游80米坐标
东经981142.36,北纬244653.72)至大桥上游1130m(坐标东经981220.52,北
纬244655.92),全长1050.00m。满淤厚度为2.0m,清淤工程量为191638.16m3。(2)县
委党校后小沙河清淤工程,清淤长度为县委党校后上游398米坐标东经9816
14.88北纬244516.56)至上游980.00m坐际:东经981220.52,北纬2447
25.44),全长582m。清淤厚度为1.80m,清淤工程量为19456.09m。(3)清淤总工程量为
211094.25m,项目实施后新增砂石产量约147927.25立方米。
6.招标范围:社会投资人。负责实施项目投融资:承担项目实施过程的前期建设竣工验
收移交等工程全过程所有内容及费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云:招标方不提供任何建设及运
维管理运营差额补助全部费用由社会投资人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合法筹集
且必须保证项目实施进度相应资金的投入。
7.清淤方式机械清淤,清淤设备包括清淤船抽淤机械水路挖机岸上装卸装载机及其
他工程设备等。
8.计划工期:6个月。
9.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11.回报机制:工程建设期产生的砂石料转让费用由社会投资人按所填报的回报率上缴招标
人。其余所产生的收益由社会投资人自由支配使用,自负盈亏。砂石料实际出售单价由投资
人根据市场合理定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及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的单位:
(2)具备实施本项目资金的投融资能力,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内容须包括项目启动资本金
和融资能力。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它不良
等状态。
(4)提供近三年度(2020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
原件扫描件:成立不足3年的,按成立年份提交: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成立月份提交。
(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
标资格:未发生严重违约行为或安全责任事故: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
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报告为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起
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
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
均按废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
除外)。
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选择地区
选择德宏州进入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09月19日15时00分。
2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选择地
区选择德宏州进入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法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和现场开标方式,投标人自主选择网上开标或现场开标。(1)网上
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德宏州),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进
入到网上开标室进行签到,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签
到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
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
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熟悉智能开标的相关操作,操作指南详见云
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2)现场开标:投标人
选择到现场开标的,须携带加密文件的企业数字证书(C)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
开标地点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完成解密投标文件导
入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逾期到达开标地点或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
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现场提出异议,
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己上传但未按规定
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费用要求
6.1招标代理费:代理报酬为人民币,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
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
将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件计算。
6.2投标保证金: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
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
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的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严格按照要求
执行。
6.2.1保证金缴纳金额:20000元贰万元整
6.2.2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银行转账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在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中心账户,
同时要在单据内注明招标项目名称,相关信息以进账为准。
户名: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4132601040005056000000073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梁河县
项目联系人:尹先生招标人刘工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13988287566招标人15969214651招标代理机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梁河县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遮岛镇动底社区南甸路30-1号
联系人:尹先生
电话:139882875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梁河县丰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遮岛镇先锋路126-37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
15969214651
电子邮件:1632410376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