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豫0724破1号新乡市锦源化工有限公司等四家合并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豫0724破1号新乡市锦源化工有限公司等四家合并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新乡市锦源化工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合并重整
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年5月15日,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新乡市锦源化工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23年5月31日指定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2023年8月4日,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裁定对新乡市锦源化工有限公司、河南省旭达运输有限公司、河南力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河南锦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锦源化工等四家企业”)进行合并重整,并指定新乡市锦源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锦源化工等四家企业合并重整管理人。
为维护债务人运营价值,实现资源有效整合,管理人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社会公开招募四家合并重整投资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募须知
1. 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合并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以公开的方式进行,以接受各方的监督。
2. 报名参与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视为熟知重整投资相应法律规定,成为合并重整投资人后依法合规开展各项事务。
3. 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解释。
二、 债务人概况
(一) 基本情况
1. 新乡市锦源化工有限公司(简称“锦源化工”)
锦源化工成立于2003年8月20日,注册资金4000万元,位于获嘉县楼村精细化工新材料专业园区,是一家专业从事活性染料中间体、医药中间体及农药中间体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营范围为对-β硫酸酯乙基砜苯胺制造及衍生物(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盐酸销售,乙酰苯胺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获评“两化融合贯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绿色工厂”、“专精特新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
2. 河南省旭达运输有限公司(简称“旭达运输”)
旭达运输成立于2018年2月1日,注册资金500万元,位于河南楼村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专业园区,专业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服务。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 河南力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力恩环境”)
力恩环境成立于2018年3月,注册资本500万元,位于河南新乡楼村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专用设备修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 河南锦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锦昌农业”)
锦昌农业成立于2018年12月,注册资金600万元,位于河南省获嘉县照镜镇东彰仪村。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农作物、花卉苗木、经济作物、果树种植及销售;农业技术转让、技术交流、技术咨询服务;果蔬采摘服务;农机作业服务等。
(二) 主要资产状况
锦源化工名下有2宗土地使用权,其中1宗土地位于照镜镇楼村,不动产权证书号为豫(2018)获嘉县不动产第*******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在该宗土地上锦源化工建有车间、厂房、仓储共11套,建筑面积合计5560.25㎡。另1宗土地位于照镜镇安王公路东侧、楼樊路南侧、纬三路北侧、博创路东侧,不动产权证书号为豫(2019)获嘉县不动产权第*******号,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1㎡,该宗土地上无建筑物。此外,锦源化工拥有“乙酰苯胺路线对位酯绿色合成方法及对位酯”“对位酯的对硝基氯苯路线的废水处理方法”等十余项专利证书。
旭达运输名下有1宗土地使用权,位于照镜镇楼安王公路西侧,不动产权证书号为豫(2019)获嘉县不动产证明第*******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2㎡,该宗土地上建有机修车间,厂房,综合楼,门岗,配电室等建筑物,总建筑面积*****.96㎡,目前主体均已完工。此外,旭达运输移交机动车登记证书35本,其中大型汽车11本,挂车21本,小型汽车3本。
三、 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1. 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足够的资金实力,具备与企业营运方面相适应的能力,需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2. 无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财务状况或者信用记录不良等情况。
3. 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需同时符合上述条件。
四、 招募流程
(一) 提交投资意向书和相关资料
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意向书及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投资意向书中应简要陈述投资意向及初步投资方案;
2. 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含公司简介、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经营资质、主营业务核心优势等;
3. 提供含有具体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的联系方式确认单;
4. 提供符合本招募公告第三条“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的承诺或说明;
5. 保密承诺书,承诺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都承担保密义务;
6. 提供相应委托手续,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
7. 如为联合投资人,需明确牵头方,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8. 其他管理人认为需补充提供的资料。
(二) 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提交的上述资料和投资意向书经管理人审查合格后,意向投资人可向管理人申请尽职调查,届时管理人将与意向投资人签订保密协议,随后安排进场调查,尽职调查时间管理人根据情况适时确定。
(三) 提交正式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在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后,根据管理人通知提交正式投资方案,投资方案应当符合重整程序的相关要求,方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1. 投资方式
在兼顾合法性、衡平性、可行性、时效性的前提下,意向投资人可自行选择投资方式并编制投资方案。
2. 投资方案
为依法推进合并重整程序,确保兼顾债权人和债务人等各方利益,并得到有效执行,意向投资人应当围绕偿债方案和经营方案制作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 偿债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制定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各类债权的偿债方案,并明确偿债资金来源。
2.2 经营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详细阐述其经营方案。
2.3 有利于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安排。
(四) 交纳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提交正式投资方案后,根据管理人通知缴纳500万元履约保证金。逾期未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投资,无权参与投资人评审。
管理人将组织对意向投资人进行评审,最终确认合并重整投资人。
若意向投资人经评审确定为合并重整投资人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将在投资协议签署并生效,且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后转为重整计划执行所需资金的一部分,从投资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中等额抵扣。经评审未能成为合并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于结果确定之日起十日内无息退回保证金。
此外,在投资协议签署后,如意向投资人存在反悔或拒绝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管理人有权没收该意向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并取消其参与本次投资的资格。
(五) 投资人资格评审及确认
管理人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正式投资方案评审,最终确认合并重整投资人。评审事项安排如下:
1. 评审时间及评委会成员构成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2. 如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的,则该意向投资人即为合并重整投资人,不再进行评审。如存在二家以上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的,则经评审后得分最高者为合并重整投资人;
3. 评审结束后,管理人将向投资人送达《确认合并重整投资人通知书》,通知合并重整投资人签订《合并重整投资协议》。
五、 其他事项
1. 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封面应加盖意向意向投资人公章。
2. 报名截止时间
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2023年9月20日17点前向管理人提交合并重整投资报名文件。期限届满后,未有意向投资人报名的,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3. 文件接收地址
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安王线东50米新乡市锦源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律师。
联系电话:0373-*******,176*****358。
六、 特别事项说明
本招募公告所述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对于潜在的市场风险以及政策变化风险独立作出判断,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接洽、参与投资。
新乡市锦源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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