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青藏高原西南缘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第六标段阿里地区狮泉河噶尔段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子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青藏高原西南缘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第六标段阿里地区狮泉河噶尔段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子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青藏高原西南缘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第六标段)阿里地区狮泉河(噶尔段)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子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01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西藏自治区青藏高原西南缘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第六标段)阿里地区狮泉河(噶尔段)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子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140*****01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招标人为噶尔县自然资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矿山治理面积 262.4937公顷,治理历史遗留矿山4处(图斑数量8个);消除地质安全隐患点7个;治理边坡面积68.6017公顷,恢复植被面积(种草)203.1341公顷;治理采坑面积76.3642公顷;盘活利用土地面积203.1341公顷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藏自治区青藏高原西南缘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第六标段)阿里地区狮泉河(噶尔段)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子项目: 1、工程内容:矿山治理面积 262.4937公顷,治理历史遗留矿山4处(图斑数量8个);消除地质安全隐患点7个;治理边坡面积68.6017公顷,恢复植被面积(种草)203.1341公顷;治理采坑面积76.3642公顷;盘活利用土地面积203.1341公顷等。 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3、建设地点:阿里地区噶尔县;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藏自治区青藏高原西南缘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第六标段)阿里地区狮泉河(噶尔段)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子项目: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西藏自治区青藏高原西南缘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第六标段)阿里地区狮泉河(噶尔段)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子项目: 获取时间: 2023-08-30 10:00 -- 2023-09-05 18:30,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西藏自治区青藏高原西南缘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第六标段)阿里地区狮泉河(噶尔段)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子项目: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9-1910:1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网址:ggzy.xizang.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西藏自治区青藏高原西南缘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第六标段)阿里地区狮泉河(噶尔段)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子项目: 开标时间: 2023-09-19 10:1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交费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交费,责任自负。 7.2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交易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7.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并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单位必须在发起解密后30分钟内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阿里地区自然资源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噶尔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噶尔县狮泉河镇岗底斯路3号 联 系 人: 凌遗春 电 话: 189*****338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鸿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南岸天都1期2幢2单元8层 联 系 人: 李远麒 电 话: 186*****38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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