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福州市碳排放估算与碳汇潜力研究第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福州市碳排放估算与碳汇潜力研究第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一、采购内容:福州市农业碳排放估算与碳汇潜力研究
分行业、区域估算福州市稻田甲烷排放、农用地氧化亚氮排放、动物肠道发酵甲烷排放、动物粪便管理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农业能源消费等农业源温室气体排放变化,分析福州市农业碳排放主要来源与构成等特征,建立福州市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核算体系。预测分析到2030年福州市农业温室气体排放,并提出促进福州市农业减排固碳发展的优化路径与对策建议。
根据农业碳汇最新发展动态,开展福州市农业碳汇本底调查,调查分析福州市甲烷类碳减排、农田土壤碳汇、果茶园碳汇等相关农业碳汇现状与潜力,为农业碳汇开发提供科学参考。
二、采购限价:人民币******元
三、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此项任务能力。
3.投标的供应商应当熟悉“农业固碳减排”领域工作与农业碳汇方法学研究,具有丰富的相关研究经历和课题成果。且须具备以下条件:①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生态学或农业经济或农业资源与环境或资源与环境经济等相关专业,具备博士研究生以上学位且正高级以上职称,在国内农业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具有一定影响;②具有稳定的相关创新团队,团队人数不少于6个;③团队具有丰富的相关研究经历和课题成果,完成类似项目3项以上;④团队应获得省级及以上相关科技成果。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规划编制应严格遵循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若干措施》,开展《福州市农业碳排放估算与碳汇潜力研究》编制,以及与方案编制要求相关的调研、座谈、汇报、答疑、修订等相关工作。
2.供应商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方案编制所产生的人员经费、差旅费、编制经费、文件资料印刷费、评审费等相关费用,还要考虑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3.《福州市农业碳排放估算与碳汇潜力研究》编制成果归属采购单位单独所有,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4.时间计划:2023年10月份前完成方案初稿,12月份前完成成果汇编与评审。
5.供应商中标后,需提供福州市农业碳汇相关技术服务,并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报告成果。
五、投标响应文件
1.投标函;
2.报价表(含税);
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负责人本人出席的应提供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提供生态学或农业经济或农业资源与环境或资源与环境经济等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以上学位证书与正高级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近半年任一个月份缴纳社保资金材料复印件;
7.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近半年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相应证明文件);
8.提供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函的复印件;
9.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行贿犯罪记录及符合信用要求的声明函;
10.业绩要求:农业减排固碳领域相关研究经历和课题成果的相关材料(至少提供一个项目合同或课题、完成证明材料);
11.供应商承诺书:承诺符合本项目公告所有技术及商务要求,若不符合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材料须逐页盖章,其中6-8点可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报名时间
公告时间从2023年8月30日8:30至9月1日18: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公告期间内将投标材料文件密封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送达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5号楼765室土肥站),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评标时间及地点(供应商需出席)
时间:2023年9月4日9:30(北京时间),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5号楼7层福州市农业农村局会议室。
八、成交供应商确定及合同签订
1.本次采购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最低价成交。
2.报价超过项目限价或报价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3.本次采购结果将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福州市农业信息网上公示,成交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中标人。
4.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款项。
九、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6号楼7层
联系人姓名:黄艳,电话:********
附件:资格承诺函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30日
一、采购内容:福州市农业碳排放估算与碳汇潜力研究
分行业、区域估算福州市稻田甲烷排放、农用地氧化亚氮排放、动物肠道发酵甲烷排放、动物粪便管理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农业能源消费等农业源温室气体排放变化,分析福州市农业碳排放主要来源与构成等特征,建立福州市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核算体系。预测分析到2030年福州市农业温室气体排放,并提出促进福州市农业减排固碳发展的优化路径与对策建议。
根据农业碳汇最新发展动态,开展福州市农业碳汇本底调查,调查分析福州市甲烷类碳减排、农田土壤碳汇、果茶园碳汇等相关农业碳汇现状与潜力,为农业碳汇开发提供科学参考。
二、采购限价:人民币******元
三、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此项任务能力。
3.投标的供应商应当熟悉“农业固碳减排”领域工作与农业碳汇方法学研究,具有丰富的相关研究经历和课题成果。且须具备以下条件:①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生态学或农业经济或农业资源与环境或资源与环境经济等相关专业,具备博士研究生以上学位且正高级以上职称,在国内农业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具有一定影响;②具有稳定的相关创新团队,团队人数不少于6个;③团队具有丰富的相关研究经历和课题成果,完成类似项目3项以上;④团队应获得省级及以上相关科技成果。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规划编制应严格遵循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若干措施》,开展《福州市农业碳排放估算与碳汇潜力研究》编制,以及与方案编制要求相关的调研、座谈、汇报、答疑、修订等相关工作。
2.供应商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方案编制所产生的人员经费、差旅费、编制经费、文件资料印刷费、评审费等相关费用,还要考虑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3.《福州市农业碳排放估算与碳汇潜力研究》编制成果归属采购单位单独所有,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4.时间计划:2023年10月份前完成方案初稿,12月份前完成成果汇编与评审。
5.供应商中标后,需提供福州市农业碳汇相关技术服务,并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报告成果。
五、投标响应文件
1.投标函;
2.报价表(含税);
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负责人本人出席的应提供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提供生态学或农业经济或农业资源与环境或资源与环境经济等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以上学位证书与正高级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近半年任一个月份缴纳社保资金材料复印件;
7.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近半年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相应证明文件);
8.提供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函的复印件;
9.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行贿犯罪记录及符合信用要求的声明函;
10.业绩要求:农业减排固碳领域相关研究经历和课题成果的相关材料(至少提供一个项目合同或课题、完成证明材料);
11.供应商承诺书:承诺符合本项目公告所有技术及商务要求,若不符合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材料须逐页盖章,其中6-8点可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报名时间
公告时间从2023年8月30日8:30至9月1日18: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公告期间内将投标材料文件密封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送达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5号楼765室土肥站),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评标时间及地点(供应商需出席)
时间:2023年9月4日9:30(北京时间),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5号楼7层福州市农业农村局会议室。
八、成交供应商确定及合同签订
1.本次采购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最低价成交。
2.报价超过项目限价或报价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3.本次采购结果将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福州市农业信息网上公示,成交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中标人。
4.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款项。
九、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6号楼7层
联系人姓名:黄艳,电话:********
附件:资格承诺函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30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