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城关中学关于2023年转入七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石泉县城关中学关于2023年转入七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石泉县城关中学本学区小学对口直升新生登记工作已基本完成,因部分对口直升新生转出到其他初级中学就读,七年级现有少量空余学位,经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批准,石泉县城关中学可以接收转入七年级新生入学。为确保转入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有序规范,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依据县教体科技局《2023年义务段招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原则

1.坚持免试入学、严格执行资格要求。七年级新生申请转入我校就读需符合本学区常住居民子女、经营搬迁就业随迁人员子女及房产户子女政策要求,当资格符合转入我校学生数大于剩余学位数时相关类别通过抽签确定转入学生。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招生入学登记结束后,按招生程序及时公布符合条件的入学学生信息,自觉接受家长、社会监督。

二、组织领导

成立石泉县城关中学转入七年级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转入七年级新生招生入学工作。

组 长:曾云峰(全面负责转入七年级新生招生协调工作)

副组长:肖本权(负责资料复查及阳光招生监督工作)

侯 刚(负责现场登记组织及资料初审工作)

姚朝军(负责后勤保障及实地组织核查工作)

成 员:

登记与初审:王 辉 李剑波 王 玲

实地核查:王世坤 阮春鸣 陆书韬

许 红 李 玲 王建松

咨询与引导:熊国顺

胡 健 (环境卫生、场地布置、后勤服务)

三、七年级新生转入申请要求及办理程序

(一)学生转入申请要求

1.常住居民子女

(1)常住户:适龄少年儿童与父(母)在本学区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产证一致者,须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

(2)挂靠户:适龄少年儿童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户口挂靠在本学区直系亲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者,须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

(3)拆迁户:适龄少年儿童原在主城区居住,因主城区改造、征地房屋拆迁未入住新建房或搬迁房者,须提供户口簿、拆迁协议、安置协议。

以上常住居民子女当年户口迁移的,落户时间截止5月31日。

2.经营搬迁就业随迁人员子女

(1)招商引资户:适龄少年儿童父(母)系我县引进的重大项目投资人,须提供户口簿、招商引资证明(招商服务中心出具)和居住证明。

(2)外来经商户:适龄少年儿童父(母)在主城区合法经商,须提供户口簿、营业执照和居住证明。(儿童父母在学区经商满一年及以上,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算起)

(3)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少年儿童父母已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入住者,须提供户口簿及缴纳的水、电费票据。

(4)进城务工户:适龄少年儿童父(母)在主城区合法务工者,须提供户口簿、务工证明(劳务合同)、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及居住证明。(儿童父母在学区合法务工一年及以上者,以缴纳社保日期为准)

3.房产户子女

房产户子女指适龄少年儿童父母在主城区购房入住并取得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付款票据,户籍与其不一致者。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房产户人员子女,其父母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持户口簿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付款票据及2022年12月前的水、电缴费证明为子女办理登记手续,对于不能完全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人口子女,本校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二)办理程序

1.相关家长需执手写申请书于8月29日14:00-17:00在石泉县城关中学进行预登记,统一接收符合主城区学校招生入学条件的家长转学申请表和佐证资料(错过登记时间将不再接收七年级新生转入申请)。资料初审合格的由石泉县城关中学组织至少两名工作人员开展入户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无异议核查人员签字,由核查人员将资料交登记处进行登记。

2.8月30日上午10:00前,综合我校上年度休学本学年将复学学生数和本学区小学对口直升已注册学生数,确定空余学位。在严格对转入申请资料进行复查的基础上,按类别先后顺序确定入学资格,空余学位用完为止。(在同类申请合格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数时,通知同类资料合格者家长到校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此类接转名单,因家长未准确预留联系方式或电话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电话通知的以及家长未按时到场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3.8月30日公示转入七年级学生名单,8月31日9:00相关学生到城关中学操场同对口直升学生一同参与分班。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过程巡查监督,按政策落实好招生工作。相关工作人员按时到岗,提前掌握相关政策,认真按照相关制度办事,热情服务,耐心解释,注意化解矛盾。

2.严肃纪律,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地实施招生工作。对资料初审过程发现所提交资料弄虚作假直接取消当事人学位申请资格。工作人员对资料审核不严,徇私舞弊,因此造成不良影响的,在2023-2024学年度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取消评优资格,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严肃处理。

石泉县城关中学

2023年8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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