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牡蛎养殖技术规范》《钦州市新型蚝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钦州市新型鱼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编制服务项目公开采购询价公告

《钦州市牡蛎养殖技术规范》《钦州市新型蚝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钦州市新型鱼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编制服务项目公开采购询价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钦州市牡蛎养殖技术规范、钦州市新型蚝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钦州市新型鱼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等3项技术规范编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单位,具体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钦州市牡蛎养殖技术规范 钦州市新型蚝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 钦州市新型鱼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编制服务项目》。

二、项目实施内容

编制《钦州市牡蛎养殖技术规范》《钦州市新型蚝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钦州市新型鱼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等3项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三、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从事渔业相关研究工作,团队需具备中级职称以上人员。

四、报价要求

项目资金不超过13万元。响应报价应符合正常标准,不得恶意低价成交,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13万元(人民币拾叁万元整)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五、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

(一)供应单位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二)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三)报价函;

(四)响应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

(五)技术服务方案(加盖单位公章);

(六)保密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七)响应单位认为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其他证明资质及能力的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

提交方式:有意向者请将上述材料一式八份加盖单位公章后,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材料。

截止时间:2023年9月6日18时00分。

递交地点:广西钦州市南珠东大街236号渔业科108室。

逾期送达或响应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拒收。

七、成交供应单位的确定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采购人将召开项目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单位进行综合评定,并从中选取性价比最优的作为成交供应单位。成交供应单位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八、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广西钦州市南珠东大街236号渔业科108室

联系电话:0777-*******

附件:《钦州市牡蛎养殖技术规范 钦州市新型蚝排建设工程

技术规范 钦州市新型鱼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编制服务项目》报价单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30日


附件

《钦州市牡蛎养殖技术规范 钦州市新型蚝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 钦州市新型鱼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编制服务项目》报价单

采购项目

服务要求

数量

单价

金额

钦州市牡蛎养殖技术规范 钦州市新型蚝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 钦州市新型鱼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编制服务项目

1.成果要求:

(1)纸质文本成果:提供最终成果《钦州市牡蛎养殖技术规范》《钦州市新型蚝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钦州市新型鱼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等3项技术规范纸质装订文本,内容必须清晰完整,规范文本应准确、完整地阐述调查内容、相关数据和图件。

(2)电子文件成果:包含最终成果的一份,包括文字材料及其他成果材料相应格式电子文件(含相关图件)。

2.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编制完成《钦州市牡蛎养殖技术规范》《钦州市新型蚝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钦州市新型鱼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等3项技术规范。

(2)质量要求:编制形成的规范须通过专家评审会,包括现场调研、评估、评审等工作。

1


不超过13万元

最短服务期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服务

承诺

按时按质按服务要求完成

报价合计(小写):

报价合计(大写):








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报价单位负责人签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养殖 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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