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业务用房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业务用房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30 09:2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业务用房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业务用房改造提升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社会【2022】1519号、冀发改投资〔2023〕9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对现有业务用房进行整体改造提升,改造总建筑面积6159.67平方米,其中总院区4273.77平方米(包括门诊楼改造面积3947.68平方米、原消防通道改造面积148.49平方米、新建楼梯间面积177.6平方米),西院区1885.9平方米(包括综合楼改造面积1657.58平方米、新建1层连廊228.32平方米)。项目实施后主要功能用途不变。
2.1.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118号和石家庄市新华区广源路2号。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总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自然日竣工验收完毕。其中施工图设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规范要求。采用标准图集的须对图集进行基本说明。
②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后续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他要求:一、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其他要求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其他要求三、本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为合同总额的100%(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所占份额),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所占份额)。允许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特别提醒:(1)《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北京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970》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3)启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多CA互认系统。各市场主体须下载“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下载地址: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下载中心(技术支持电话:0311-********)。(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完成获取保证金账号、下载招标文件等事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97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备注:1、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向项目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进入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文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文件下载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监督部门: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联系李志远、柴克,电话:0311-********、185*****575,同时可以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提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允许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7)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8)联合体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牵头人名义和CA制作并上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30日09:00至2023年9月19日08: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获取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投标、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未进行电子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记录。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开标地点:地点为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二层,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开标当日,投标人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参加开标会,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
地址:石家庄市合作路118号
联系人:程工
电话:0311-********
招标代理: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柴克
电话:0311-********、185*****575
电子邮箱:chaike201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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