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科学公馆及周边地块等两个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科学公馆及周边地块等两个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

  科学公馆及周边地块、材料基因组和特殊环境材料园区及周边地块两个项目涉及《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的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为落实上述项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编制完成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并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调整方案

  (一)科学公馆及周边地块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

  项目位于公明街道上村社区龙大高速公路东侧,项目用地面积6.1277公顷。落实地块总面积6.1277公顷,涉及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分区的限制建设区,地类为农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实地为林地、园地和空地。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后,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分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地类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

  (二)材料基因组和特殊环境材料园区及周边地块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

  项目位于公明街道上村社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龙大高速公路东侧,项目用地面积24.9970公顷。落实地块总面积12.5533公顷,涉及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分区的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地类为农用地、其他土地和建设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实地为耕地、园地、林地、水域和空地。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后,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分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地类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

  二、公示说明

  本事项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自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本公示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二)实地

  1.深圳市光明区碧眼路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中心

  2.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新湖街道行政服务大厅

  4.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上村社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工作站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附件:科学公馆及周边地块等两个项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3年8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及周边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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